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哪个单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20:45:09 225 人看过

1、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2、针对目前基层征地信息公开存在内容不全面、公开行为不规范、公开程序不健全、群众获知公开信息不便捷不及时等问题,《通知》着重强调市县征地信息公开主体责任。《通知》说,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和就近、便民的原则,市县政府为征地实施和征地信息公开的主体,对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起到关键作用。

一、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水库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应当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还有就是土地的用途以及当地的区别来综合考虑。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

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二、征地补偿标准和拆迁补偿标准的定义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

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今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近日,新建区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5〕81号)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征地管理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新标准于2016年3月25日起开始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1日 02: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征地补偿标准相关文章
  •  征地、土地审批信息公开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本文介绍了征地、土地报批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四个方面:1. 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2. 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3.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4. 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这些文件和公告都是征地、土地报批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有助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征地、土地报批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2.地方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准用地的文件;3.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4.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 征地、土地报批信息公开范围包括哪些方面?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征地补偿标准条例》的规定,征地、土地报批信息公开范围包括以下方面:1. 征地范围:包括拟征地用途、面积、四至、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具体情况。2.
    2023-08-26
    252人看过
  • 南开区委信息公开主体是什么
    南开区委信息公开主体:南开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南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南开区人民政府研究室、南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政府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
    2023-06-13
    224人看过
  • 征地公开信息的形式有哪些?
    做好征地信息公开的办法:(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就业、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征地拆迁中的哪些信息政府必须要公开第一,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必须公开。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也就是说,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是需要进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并且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二,房屋征收决定必须公开。第三,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调查结果必须向被征收人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
    2023-07-08
    476人看过
  • 哪些征地信息是政府依申请公开的
    在征地拆迁维权“风起云涌”的今天,越来越多的被征收人开始意识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极端重要意义。可以说,一切征地拆迁维权,都是从申请信息公开开始的。对于广大的法律知识储备一般的普通群众而言,填个信息公开申请表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很多时候也会是一头雾水。然而,有些涉征收的政府信息,属于群众不申请政府也必须依法公开的范畴。那么,这都是一些什么样的政府信息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第11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第12条对于乡镇一级政府仍有类似的规定,兹不赘述。综上可知,对于这些与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政府是必须依职权主动公开的,被征收人不必通过申请信息
    2023-06-17
    73人看过
  • 依申请公开的征地信息有哪些?
    在征地拆迁维权“风起云涌”的今天,越来越多的被征收人开始意识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极端重要意义。可以说,一切征地拆迁维权,都是从申请信息公开开始的。对于广大的法律知识储备一般的普通群众而言,填个信息公开申请表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很多时候也会是一头雾水。然而,有些涉征收的政府信息,属于群众不申请政府也必须依法公开的范畴。那么,这都是一些什么样的政府信息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0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第11条规定,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第12条对于乡镇一级政府仍有类似的规定,兹不赘述。综上可知,对于这些与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政府是必须依职权主动公开的,被征收人不必通过申请信息
    2023-06-26
    343人看过
  • 征地批复信息公开包含哪些信息
    征地批复信息公开包含征、收土地情况以及征地之后的按照办法等的信息。被拆迁人申请对拆迁信息进行公开的,有助于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确定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拆迁的范围等的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四)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二)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四)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
    2023-03-31
    339人看过
  • 主体验收是哪家单位组织召开
    建筑主体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一、区别交工验收与竣工验收交工验收是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对该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三)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质量的抽(检)测报告;(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按交通主管部门规
    2023-03-29
    83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是哪个单位发放的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征地部门就会支付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后,征地部门应及时依法组织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事宜,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费用及时足额的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款是发给村里还是个人土地征收补偿款是发放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然后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经民主程序决定怎么分配。相关法律规
    2023-04-26
    277人看过
  • 到哪里申请公开征地信息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由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信息公开。市、县应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网站设置征地信息专栏的方式,同时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等载体,建立征地信息主动公开渠道。属于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在收到上级有关用地批复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主动公开,其中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在批准或形成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一、征地拆迁申请信息公开的注意事项1、申请人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的,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申请,也可以通过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通过EMS邮寄的方式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要保存好邮寄的单子,这个是作为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2、申请人依法申请的政府信息的,申请书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
    2023-03-16
    268人看过
  • 哪个部门是征地款的发放单位?
    征地补偿款发放部门有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征地补偿款发放部门有哪些征地补偿款发放部门有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
    2023-07-02
    103人看过
  • 征地办属于哪个单位
    属于政府机关。房屋征收办公室是根据新拆迁法,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设的一个部门。功能上和以前的拆迁办是一个性质的。征地办是由几个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的,征地办一般是某个项目业主配合政府部门成立的办事机构。具体的可以直接咨询这个征地办。土地征收是政府的职权,具体由国土资源局操作。一、强拆是什么违法行为应该?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等。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以后,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领域的行政强拆已经废除。需要强拆的,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强拆。2.《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3.在土地征收领域,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11〕72号)中规定,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二、铁路建设征地拆迁
    2023-06-26
    385人看过
  • 个人信息泄露犯罪单位应纳入犯罪主体
    近年来,随着信用卡在社会日常生活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运用,因个人信息泄露而引发的信用卡犯罪案件大幅增加,涉及个人信息泄露犯罪单位应纳入犯罪主体。16日,深圳市宝安法院发布消息称,2013年至今,宝安法院共受理该类案件17件,其中信用卡诈骗犯罪10件,占58.82%;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7件,占41.18%。行业内鬼泄露个人信息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这案件类型以信用卡诈骗为主。在各类信用卡犯罪中,信用卡诈骗犯罪一直是重灾区,其中又以非法获取他人信息后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为主,主要表现为被告人冒用他人名义,骗领、使用信用卡进行大肆消费取现等。泄露个人信息的源头多为行业内鬼。办案人员说,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源头主要集中在掌握个人信息的金融、电信、医疗、教育、国家机关等公共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部分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非常庞大,有的涉及数千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这些个人
    2023-04-25
    130人看过
  • 安徽宣城信息公开的主体有哪些人?
    一、安徽宣城信息公开的主体有哪些人?1、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五)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七)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八)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九)
    2023-04-16
    316人看过
  • 查找公开征地信息的方法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由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信息公开。市、县应通过在政府门户网站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网站设置征地信息专栏的方式,同时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等载体,建立征地信息主动公开渠道。属于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内容的,在收到上级有关用地批复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主动公开,其中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材料在批准或形成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主动公开。征收集体土地公开征地信息怎么写集体土地征收申请信息公开:应当向制作机关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对于国务院批准的征地行为,应当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公开征地批文等;对于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行为,应当向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公开征地批文等;对于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作的文件,应当向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公开。
    2023-07-02
    236人看过
换一批
#征地补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征地补偿标准是指根据土地性质和土地价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给予的补偿数额和用途的规范和标准。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各项费用。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通常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市场行情等因... 更多>

    #征地补偿标准
    相关咨询
    • 土地征收信息公开主体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04
      公开征地信息的单位都是市县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主体是国务院审批的哪个部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4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主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披露机构提出,并采包括信件、数据和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
    • 土地征收信息公开主要应包括哪些内容?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2
      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征地告知书等证明材料;其它可以申请公开的材料。
    • 信息公开的具体信息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12
      信息公开的具体信息如下: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 以房地产为主体的房屋征收公司是什么单位?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26
      房屋征收办公室一般属于政府机关。 房屋征收办公室是根据新拆迁法,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而设的一个部门。功能上和以前的拆迁办是一个性质的。 因为其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所以才把拆迁办更名为房征办。 具体工作: 1、负责区内房屋拆迁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