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承担律师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6:04:29 496 人看过

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为失踪人。失踪人员的财产将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亲戚朋友管理。此时,债权人可以向财产经理主张债权。

债务人下落不明如何起诉

1、债权人起诉对方最好在其离开住所地一年以内起诉,因为有如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项: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2、债权人起诉后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法院首先看原告的证据充不充分,如果充分法院可以公告传唤被告,公告期限届满,被告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这里的法律依据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项: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05: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债务人下落不明起诉担保人调解获清偿
    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2014年11月12日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在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调结,因债务人下落不明,原告高先生起诉担保人夏某获得法院支持,并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担保人夏某同意承担担保责任,经调解达成了还款协议。原告高先生诉称:2014年5月8日,债务人张某因生意周转向原告高先生借款30000元,并出具了借条。被告夏某在借条担保人栏处签名,提供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后借款到期,经多次催要,张某未清偿,担保人夏某亦未履行担保责任,由于债务人张某不知道下落,无奈起诉要求担保人夏某清偿,请求支持诉请。法庭上,被告夏某辩称:自己的确是担保人,现在张某暂时不知所踪,但会积极寻找,请求给予一定时间还款。经法官释法调解,被告夏某答应尽快归还,承担担保责任,并与原告高先生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夏某于2014年12月25日前给付
    2023-06-08
    177人看过
  • 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还的债款如何承担责任
    一、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还的债款如何承担责任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做担保人有什么条件做担保人有如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在当地有常住户口或固定住所;3.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4.能履行担保义务。三、做担保人有什么注意事项做担保人有如下注意事项:1.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在
    2023-11-06
    165人看过
  • 债权人下落不明时债务人如何履行债务?
    本网讯张先生和王女士于2006年3月5日签订了一份粮食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签订合同之日张先生向王女士支付叁万元(30000.00元整)预付款,用于王女士购买种子以及前期费用投入的周转,余下叁万元待王女士于2006年9月18至10月1日将约定品种、数量的粮食一次性全部交于张先生后五日内支付给王女士。到九月十八日,王女士如约向张先生履行债务,却因一直无法联系到债权人张先生导致不能履行而使粮食没有好的存放地,同时也为粮食一直这样放着万一出现什么意外而担忧。眼看快到十月一日的履行届满日了,在不知如何处理之下,王女士想到了公证处,于是她于九月二十八日来到公证处咨询,公证人员向王女士说:我建议您进行提存,提存也是清偿债务的一种方式,不然,将来万一涉诉,你将为因债权人下落不明而导致自己无法履行债务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一旦你举证失败,将有可能债务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像你这种情况,你需就这批粮食依法拍卖或变卖
    2022-05-02
    475人看过
  • 债务的加入人承担的责任
    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自愿加入到债的法律关系中来成为新债务人,并与原债务人一起对债权人承担连带债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2024-08-19
    468人看过
  • 肇事责任不明情况下的赔偿责任承担
    [案情]原告孙某的父母。被告丁某。被告夏某。2014年8月2日零时40分,三个未满18岁的职高学生孙某、丁某、夏某同骑乘孙某父亲孙某某的苏M81783号二轮摩托车由东向西从姜堰返回泰州行驶至328国道苏陈处,撞上路牙,造成孙某当场死亡,丁某、夏某受伤。苏M81783号二轮摩托车部分受损。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三大队接到报警后,到现场作了勘查笔录。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三大队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结论为:不能确认该起交通事故的发生是由哪一方当事人造成的。在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三大队公安人员对夏某、丁某所作的谈话笔录中,双方均陈述孙某坐中间,孙某是乘车人,但对摩托车是谁驾驶的,夏某、丁某说法不一。夏某陈述是丁某驾驶的,丁某陈述是夏某驾驶的。孙某、夏某、丁某均无摩托车驾驶证,乘骑摩托车时均未带安全头盔。孙某的父母作为原告,将丁某、夏某作为被告,要求被告赔偿孙某因交通事故死亡导致的损失交通费、丧葬费、
    2023-06-08
    275人看过
  • 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对公司承担民事债务责任。根据相关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的,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和独立的财产权利。公司的法人对公司有抉择权,可以行使公司法人的权利,对公司享有经营权,但也要对公司付民事责任以及相应的债务责任。还有公司的股东,只是对公司的经营时进行了出资,只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来说法人对企业的债务实没有责任的,但是如果是因为个人过失导致的,也追其责。一、企业老板欠个人欠款能不能用公司公款垫付企业老板个人的债务不应该由公司资产偿还,企业大股东用公司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的,属于侵害股东权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
    2023-03-14
    368人看过
  • 债权人如何在债务人下落不明时追讨债务?
    债权人在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讨债:一、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二、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起诉谁来讨债债务人死后的债务可以起诉向以下人员讨要: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2023-07-06
    95人看过
  • 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应怎样维权
    第一、应在诉讼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向人民法院起诉。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或者说应当从还款期满日的次日起计算,一般不得超过2年。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即使对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也应受理。受理后查明诉讼时效是否有中止、中断、延长的事由,如果没有则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如果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事由,则应当进行实体上的审理和判决。第二、债务人下落不明,可适用诉讼时效中止,防止债务人逃债。如果甲公司没有宣布破产,也没有吊销该企业执照,有没有可供执行或保全的财产,应当适用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规定,待甲公司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出现后及时主张权利,提起诉讼。中间的时间差,应当不计算在内。如果,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债务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第三、债务人恶意逃债,下落不明的,可以按照诈骗犯罪提出控告,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2023-05-02
    275人看过
  • 债务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和义务
    一、债务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和义务债务人的义务是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二、债务人的抗辩权有哪些具体种类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的抗辩权、债权已履行完毕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抗辩权是债务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一种权利,如对欠债人进行行使请求的权利。《中
    2023-10-24
    361人看过
  • 债务人欠钱不还还下落不明的如何讨债
    债务人欠钱不还玩失踪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还款,起诉后法院会对债务人公告送达起诉状,如果开庭时债务人不到庭的,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等法院判决后如果债务人还不出现履行判决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已经落不明满两年的,则债权人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要求其财产代管人从债务人的财产中清偿欠债权人的债务。债务人欠钱不还怎么办1、协商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我国法律中,比较鼓励这一和解纠纷的方式。因为:有利于债权债务企业之间保持良好的业务关系;又可避免采取其他方式所花费的开支。但这一方法只有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同情或乐观预期时才使用。2、调解因债务人的原因不能约期履行债务而又不能与债权人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谅解,达成新的协议,使债务得到解决的一种方法
    2023-07-24
    146人看过
  • 承租人下落不明,企业租赁期间所欠债务应该由谁来承担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民法典》第七百二十条【租赁物收益归属】在租赁期限内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二十一条【租金支付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
    2023-12-01
    168人看过
  • 找不到债务人谁来承担律师费
    律师费一般由聘请律师的当事人承担,在某些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也可由败诉方承担,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律师服务费收取,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进而收取的标准是不一样的。对于承担律师费的具体数量,法官基于自由裁量权,根据案件性质酌情支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024-05-14
    108人看过
  • 债务人下落不明债务纠纷案如何处理
    债权人在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一、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二、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如何去讨债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023-07-23
    492人看过
  • 证明债务是否履行的举证责任应由债务人承担吗
    证明债务是否履行的举证责任应由债务人承担。诉讼中债务人有什么举证责任(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1、《购销合同》、《供货协议》;2、订(定)货单;3、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2、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书、客户投诉、退货及索偿的证据。(四)、当事人
    2023-05-05
    132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债务人下落不明时,保证人能否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何确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31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
    • 欠债人下落不明担保人有责吗,下落不明如何起诉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欠债人下落不明担保人有责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的保证。但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都应该在保证期间内及时主张权利,否则将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我国担保法第25条、第26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均为主债务履
    • 担保人主债务人及主债务人不明应承担责任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14
      1、主债务人不明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担保人则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是一般保证人,则享有先诉抗辩权。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保证人在债务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下承担多少责任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03
      1、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保证责任、赔偿责任。担保人承担的保证责任分为两种, 一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的为一般保证责任; 二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 2、一般保证责任所负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连带保证责任所负的责任是,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
    • 2022年债务人失踪担保人有什么责任债务人下落不明怎么起诉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3
      债务人失踪担保人的责任要根据保证的方式来分,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的保证。 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最好在其离开住所地一年以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