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购买权的作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9:52:17 417 人看过

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制度确实能够带来巨大的社会利益。但优先购买权制度毕竟触动了私法制度的根基——意思自治和交易安全制度,若对其适用不加以严格限定,则会使出卖人和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关系处于一种不稳定的状态,就会挫伤第三人投资的积极性,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和经济秩序稳定。因而法律应对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和行使条件做出严格规定,在出卖人、第三人、先买权人之间寻求利益上的平衡点,使其真正能够发挥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增进交易效率、保护弱势群体的作用。

首先,从客体上看,无论是大陆法或英美法,优先购买权一般都以不动产作为客体。但依中国现行法,优先购买权客体亦及于共有的动产。因而对于一些无偿使用或者在动产上形成的物的用益关系,或因其为无偿使用,或因其标的为动产,价值较低,市场上较易获得,故无赋予其优先购买权的必要。

其次,从优先购买权的适用范围看,法律应从上述价值目标出发,对优先购买权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予以明确限定。

再次,对于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法律上应做出明确的规定,对于其行使的“同等条件”及“行使期限”法律上应做出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定,从而减少因行使优先购买权而产生的纠纷。

只有这样,优先购买权制度才能使保护先买权人特殊利益与鼓励交易、促进交易安全的价值目标同时实现,才能真正实现立法者对稳定秩序、增进效率、维护公平的追求。

对于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是需要基于法律上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办理的,特别是在法院拍卖的过程中,本身就是对相关财产的一种处置行为,所以符合优先购买权的相关人员,是可以按照优先购买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办理的。

一、转让人与优先购买权人、转让人与第三人之间的二重买卖关系的处理

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行使的重要条件是同等条件,而转让人与第三人达成最终确定的转让条件的方式一般是通过订立转让合同实现的,此时,若在该转让合同中约定了合同在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不行使时生效或在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行使时转让人有权单方解除的条件,则在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时该条件成立,该合同不生效或转让人有权依约解除合同。若诉至法院的该纠纷属于此种情形,则法院应作出转让人应依据与优先购买权人之间成立的合同之约定,履行相应的转让共有财产份额的合同义务的判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构成要件,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效果
    一、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构成要件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构成要件如下:1.实质要件,即需要是同等条件。对于同等条件的认定需要明确的是,同等条件主要指价格条件,除价格外,衡量“同等条件”还应当考虑付款期限、付款方式。2.形式要件,即优先购买权的行使需要在一定期限内提出。二、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效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能产生以下两层效果:1.行使优先购买权首先产生使所有权人就特定财产与第三人成立的买卖关系归于无效的效果。产生这一效果是优先购买权“优先”的体现,即对第三人具有对抗效力的体现。2.优先购买权成立权利人与所有权人之间就特定财产的买卖关系。这是优先购买权“购买”含义的体现,也是最终效力的体现。行使优先购买权最终要产生这样一个效果:成立权利人与所有权人之间就特定财产以和第三人购买时的“同等条件”为内容的买卖关系。三、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几种情形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股东优先购买权股
    2023-04-11
    119人看过
  • 哪些情形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的意思
    一、哪些情形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四种情形: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二、优先购买权的意思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意思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第七百二十七条规定,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
    2023-05-03
    426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实质要件
    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实质要件——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制度是法律在保障出卖人合法利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赋予特殊主体以特殊利益的一种制度。而出卖人合法利益的保障则体现在法律对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同等条件的规定。法律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先买权人有优先于他人购买的权利,但对同等条件却没有做出具体规定。而在审判实践中,历来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主张绝对等同说,即先买权人与其他买受人购买条件完全相同和一致,即视为同等条件;另一种观点主张相对等同说,即认为两者购买条件大致相等便视为同等条件。上述观点均有一定缺陷,对于前者而言,条件过于苛刻,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难以行得通,要求双方在价格、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交付方式等各个方面绝对等同难以做到,也不利于弱势群体的保护,尤其是其他买受人所提供的条件如提供某种机会,而先买权人不能做到,如果就此剥夺先买权人的权利不免不妥,例如,如果先买权人用多付金钱的办法来弥补这些
    2023-06-08
    443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属于什么权
    问题:什么是股权优先购买权? 股权优先购买权是指在同等条件下,股东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的权利。这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独特法律权利,旨在确保有限责任公司的老股东能够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来控制公司。《公司法》赋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法律权利。 股权优先购买权是指在同等条件下,股东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的权利。这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独特法律权利,旨在确保有限责任公司的老股东能够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来控制公司。
    2024-01-05
    150人看过
  • 买房故事——“优先认购权”
    目前楼市存在一种普遍现象,开发商在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搞一些营销、促销活动,通过预约登记、发放认筹卡、收取诚意金等行为吸引一批客户,使之获得所谓的优先认购权。然而,楼市的跌宕起伏、房价的不断高启,使这些准客户们从此走上一段未知的航程。今天的买房故事我们说说认购预约:是抢占先机还是落入陷阱?近日,福州市认购预约了同一楼盘的3位购房者来到找到当地媒体,诉说了他们噩梦般的购房遭遇。据他们介绍,2004年11月,一开发商在福州市住交会上推出一个濒临闽江的楼盘。2005年5月,该开发商在一家五星级酒店举行了楼盘推介会,采取电脑摇号预约登记方式,确定预约客户的购房顺位,同一套房子有几位预约者,当第一顺位预约者放弃认购权时第二顺位才补上,以此类推。每位预约者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预约单,并按不同顺位交纳1万至3万元不等的诚意金,开发商一举融资上千万元。当时,该楼盘销售人员口头宣称了一个大致楼价,高层每平
    2023-06-09
    63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秩序价值
    优先购买权
    秩序价值优先购买权设定的基础和前提是先买权人已先于买卖关系而存在于某种法律关系或法律事实中。为了尽可能维护已经建立起来的法律关系,维护经济生活秩序,立法者确立优先购买权。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前,先买权人已于事实上占有、使用出卖的标的物,并在生产、生活上对其形成了一定的依赖。相比于第三人,出卖物产权变动与先买权人有更大的利害关系。法律作为利益分配的调节器,应坚持两利相权取其重的价值取向进行平衡,承认优先购买权,减化法律关系,防止先买权人生活发生较大变动,减少纠纷产生,保护这一利益不但对个人而且对经济秩序的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3-06-08
    499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能否行使
    案情]原告(反诉被告)郭丽被告(反诉原告)李伟被告(反诉)张强河口办事处居民张强曾于1998年8月2日,将自己位于河滨路的6间房屋租给李伟使用,每月租金600元,租期5年。1999年3月,张强因妻子生病住院,花去人民币6万元,在妻子住院期间,张强曾向其好友郭丽借款3万元。1999年10月,张强因妻子又要住院,自己无力支付医药费,遂决定将租给李伟使用的6间房屋卖给郭丽,双方在协商中张强提出因其经常得到郭丽的帮助,特别是在妻子住院时凑齐3万元借给他,未要求利息,因此决定将房屋以较为优惠的价格卖给郭丽,后双方经过协商以6万元的价格转让此6间房屋。同年11月18日,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同年12月中旬,郭丽找到李伟,要求李伟腾出所租房屋,李伟不同意,并提出自已愿意以6万元价格购买该房屋。双方发生争执,郭丽遂于2000年3月20日向法院起诉,要求李伟腾出房屋。李伟提出反诉认为张强和郭丽侵
    2023-06-08
    71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履行程序
    优先购买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4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这一规定承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但由于规定的程序不够明确,造成实践中产生了一个矛盾。一、股东又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呢在股东保留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对股权的处分可审慎地采取拍卖方式转让。在采取拍卖方式时,根据我国《拍卖法》规定:拍卖人有权要求委托人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公司股东可以以拍卖底价行使优先购买权。但股东未行使优先购买权,非股东竞拍成交后,公司股东不能以拍卖成交价行使优先购买权。只有在重新确定底价的公司股东才可以以新确定的底价主张优先购买权。二、强
    2023-06-24
    71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诉讼性质的确定标准以及优先购买权是如何行使的
    一、优先购买权诉讼性质的确定标准优先购买权诉讼性质的确定标准就是承租人提起优先购买权之诉的根本目的在于行使优先购买权,即以同等条件优先获得系争房屋所有权,宣告出租人与第三人间合同无效只是主张优先购买的先决步骤。因此,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之诉系属确认之诉,但其中包含两个不同的诉讼请求,一是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间的买卖关系无效,二是请求确认出租人与承租人间的买卖关系成立。二、优先购买权是如何行使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1.行使时间。优先购买权只在出卖人与第三人成立买卖合同时才产生,只有自此时起权利人才能行使权利。2.权利及具体化。行使权利的行为,向法院起诉,是要求法院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其权利实现。3.诉讼请求。原告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履行依优先购买权形成的合同,要求被告按合同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三、关于优先购买权纠纷的诉讼程序处理优先购买权纠纷的诉讼程序处理就是优先购买权纠纷案件,往往涉及出卖人、买
    2023-06-26
    464人看过
  • 确定优先购买权所有人
    优先购买权人是出租人或者公司中同意股东转让股权的其他股东。如果出租人出卖租赁的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其他同意转让的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房屋优先购买权人有哪些顺序第一类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房屋出卖人需要将正在出租的房屋卖给承租人。如果在卖房前不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该承租屋,出卖人与其他购房者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法律法规: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享有优先购买权;出卖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时,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第二类人:房屋共有人房屋共有人拥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另外,房产交易过程中,签定合同、过户都需要房屋共有人签字,或者出具房屋出卖的同意的证明书,否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律法规:出卖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
    2023-07-06
    191人看过
  • 申请执行人优先购买权
    一、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都不是优先购买权人。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可以参加竞买。上述法条规定,作为当事人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应当通知的,可以参加竞买,但并不是优先购买权人,不具有优先购买权。二、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拍卖不动产、其他财产权或者价值较高的动产的,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应当预交保证金而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预交的保证金充抵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应当在三日内退还;拍卖未成交的,保证金应当于三日内退还竞买
    2023-06-16
    192人看过
  • 什么是房屋优先购买权,什么情况下买房可以享受优先购买权
    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买卖的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财产的权利。可以享受优先购买权的情形如下:1、在租赁合同的存续期间;2、在同等的条件下购买;3、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一、租赁合同是否有优先购买权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可以做出优先购买权的约定,通常是出租人如果将房屋出售,作为承租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并且出租人要提前告知承租人,当然,优先购买也有期限要求,如果超过一定期限承租人没有意向的,视为放弃。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或者协议折价、变卖抵押的租赁房屋偿还债务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主要指价款、付款方式、担保状况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在提前通知承租人,如果是拍卖的,应提前五天通知承租人,
    2023-02-04
    202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不适用于哪些情况?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承租人没有优先购买权,具体如下: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规定是什么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规定是出租人如果要售卖自己的房屋的话,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要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和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则不予支持。第二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
    2023-07-02
    164人看过
  • 优先购买权授予租赁人
    承租人对租赁的房屋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卖给近亲属的除外。承租人收到通知后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放弃该项权利,未参加拍卖的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哪些人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一、哪些人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1、房屋是承租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出售租出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在卖房前不通知承租人,或者承租人表示愿意购买该承租屋,出售人与其他购房者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2、房屋共有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有权出售共有房屋,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或者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签定合同、过户都需要房屋共有人签字。在同等条件下,房屋产权共有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否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3、房屋原产权单位职工购买公有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和使用权,有限处分权和收益权。对
    2023-07-05
    27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什么叫“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有什么用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21
      优先购买权是指法律赋予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取得财产所有权的权利。例如,出租人出售出租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
    •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优先购买权选哪个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0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共有人更优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应当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除外。
    • 谁具有优先购买股权的资格?什么情况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5
      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是什么意思?股权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中的其他股东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72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经股东同意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在两个以上股东都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那么,什么情况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请看下文
    • 购买拍卖的房产,有购买优先权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9
      如果你是租赁该房屋的人,在平等的条件下可优先
    • 购买优先购买权要注意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2
      当有限责任公司的国有股东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且公司其他股东表示愿意受让时,这就涉及到优先购买权的行使问题。目前,产权交易市场对的看法不尽一致:有人认为,《公司法》规定的原有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可以无条件行使;也有人认为,行使与国有出资相关的优先购买权应当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规则相协调。因此,有必要在正确理解设定优先购买权的前提下,切实处理好《公司法》规定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规范在执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