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证人询问的程序和方式:首先让证人就他所知道的情况作连续的详细叙述,并问明所叙述的事实的来源;然后根据其叙述结合案件中应当判明的事实和有关情节,向证人提出问题,让证人回答。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
一、证人作证和鉴定证人作证能力有区别吗
证人必须是自然人,并具有人身不可替代性。在诉讼角色上,了解案情的人(如法官、检察官、公安机关、鉴定人等)应当优先履行证人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证人可以用证人的证言证明吗
根据相关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证人证言一般是我们说的言辞证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人证言属于刑事证据中的一种。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对于被告人,如果仅有被告人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佐证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对于证人也是一样,如果只有证人证言,没有其他,证据可以互相印证的情况下,证人证言也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三、配合调查流程
公安机关出于侦查案件需要,需要向相关单位、人员展开调查。有时候我们在接到要求去公安机关配合调查的电话,那么,配合调查有哪些流程?对于传唤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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