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还能查到儿媳家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09:02:33 308 人看过

这个不影响的。毕竟不是一个户口本的话那就是不属于一家人的,没有影响的。

一、户口本关系儿童非亲属

户口本上“非亲属”指同在一个户口上的人没有血缘或婚姻家庭关系,一般不影响办理事务。户口本上原则上应当是一家人,外人最好不要迁入。

非亲属即不是配偶和非血缘关系(及旁系)的亲属,在户籍中注明,体现了与户主的关系的形成形式。需要强调的是,如果你与户主的关系是亲属关系,由于登记错误登记成了非亲属,那一定要联系当地派出所进行更正,否则可能会对以后的继承权产生影响。

二、抵押车卖给别人了出了事故怎么办

别人开车出了交通事故的话,按道理首先是保险公司赔偿,如果没有肇事逃逸的话,正常的交通事故,该承担的责任就承担,需要赔偿的话,首先是车辆办理的保险方面的保险公司赔偿一些,如果还不够的话,那就是这个开车人自己再去继续赔偿,如果很严重的要坐牢的话,那肯定是肇事人去坐牢了。

三、7月交了社保8月可以用医保吗

七月份断了社保,八月份继续缴纳,如果把七月份的补缴了,不断断缴不会影响,之前的社保还算。如果7月当月的社保没有缴纳,后期又缴纳8月的,并且没有补缴7月份的,那就是发生断缴了,买房、买车摇号都会受到影响。如果是7月的社保缴纳后断开了,8月又重新缴纳的话,不算断缴,算是连续的。即便是发生了断缴,只是会影响买车摇号、买房等等一些列内容,账户金额和累计缴存年限依旧有效,不必担心。其实部分资格会被清零,但重新缴纳达到一定时间后就能恢复资格,但有些资格,比如对于职工养老/医疗的缴纳年限都是累计计算的,中断前后缴纳过的都算,不存在清零或作废。很多福利待遇的享受和社保缴纳的连续性及缴纳年限都有关,虽然我们知道社保连续的重要性,断缴之后都会进行补缴,但显然补缴并不是那么容易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8: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低保相关文章
  • 户口对地低保儿童户口迁出还会被查到吗
    办低保子女户口迁出还会查。公民办理户口迁移以后,原户籍相关的低保一般无法继续享受。低保是根据户籍所在地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估的,若公民将户口迁移离原户籍,那么原户籍的相关低保就会无法享受,必须重新申请、认定。集体户口迁出程序1、向迁入地派出所户籍提出迁入申请,得到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迁入;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同意迁出,并开据户籍证明,无违法、违纪证明;3、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迁入理由,如;父母、夫妻投靠等)前往同意迁入市(县)级公安局户政科或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迁入;4、迁入地公安局派出所户籍户政科(户籍科)依据相关证明材料为你签发《准迁证》,5、持《准迁证》回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6、持迁移证、身份证去需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九条对经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由管理审批机关采取适当形式以户为单位予以公
    2023-08-01
    460人看过
  • 独生子的媳妇去世儿子还能在婆家赡养吗
    独生子的家庭儿子意外去世媳妇不需要赡养公婆。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可见,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一、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是如何的呢?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二、父母离婚子女能否解除对另一方的赡养义务?父母离
    2023-03-27
    265人看过
  • 低保被取消了学校能查到吗
    低保被取消的话,这个学校的助学金会查到的,因为他查到的过程中也是有一定的详细记录。一、低保户如何避免查存款会进行抽查。在申请低保的时候,申请人需要提供自己的银行存款帐号,用于核实家庭财产状况。民政部门也可以直接核查申请人的帐号信息,当然这都是抽查,不一定每个人都会去查。申请“低保户”需要核查申请家庭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情况,其中家庭财产包括房子、汽车、股票之类的有价证券等。目前关于在银行有存款会不会被取消低保资格有以下几种情况:1、没有明确规定低保户不能有存款,不会仅仅因为这个被取消低保资格。2、低保是民政部门根据国家规定条件对辖区内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实行的补贴制度,名额十分有限,申请群众众多。低保户一般每年都会重新界定一次,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资格。3、如果你有大额存款、家庭经济并不困难、且群众对你的低保身份有异议、经调查属实的话,是有可能被取消的。如果家庭条件不符合低保标准的,不建议申
    2023-06-24
    439人看过
  • 父母还建房给儿子,儿媳离婚能分吗
    父母将房屋给婚后的儿子,如果明确只给儿子一个人,离婚时,儿媳妇就无权分割。如果没有明确只给儿子一个人就视同赠与儿子夫妻两个人,离婚时,女方就可以分割这套房屋。只要结婚后过户,房产证上写有儿媳的名字,如果离婚,女方就可以分到一半的。一、婚后父母给儿子买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父母给儿子的房子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视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一方名字的,则视为对夫妻一方的赠与,此时房产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过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后赠与孩子,但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则此时房产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后赠与孩子的,房产也认定为夫妻共有,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占有房屋。二、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媳妇离婚怎么分父母把房子过户给儿子媳妇的,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也可以诉讼分割。父母
    2023-02-16
    103人看过
  •  婆婆能否得到儿媳的赡养?
    1、赡养人包括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2、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3、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4、同时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赡养人包括老年人在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2、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3、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4、同时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赡 养 人 的 配 偶 需 协 助 赡 养 人 , 儿 媳 能 否 例 外 ?儿媳和女婿作为家庭中的一员,应当尊重和孝敬公婆和岳父母。虽然他们是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但并没有实际的血缘关系。因此,儿媳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而女婿也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作为法定赡养人,公婆和儿媳、女婿应该尽到赡养的责任。如果公婆和儿媳、女婿之间存在经济上的矛盾,可以考虑寻求
    2023-09-24
    287人看过
  • 父母贷款买房离婚儿媳能分到吗?
    一、父母贷款买房离婚儿媳能分到吗?父母买的房子,儿媳妇离婚是否会分,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如果房子是男方父母购买,并且已经登记在男方名下的,那么离婚时女方就不可以分。因为该房子一般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登记的是双方名字,那么可以视为男方父母对夫妻的赠与,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配?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就属于出资方子女的婚前个人
    2023-04-19
    141人看过
换一批
#社会保障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低保
    词条

    低保是指家庭成员有重度残疾和疾病失去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宅和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民。 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建立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 更多>

    #低保
    相关咨询
    • 儿子父母离婚儿媳妇能吃低保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13
      符合法定条件的低保。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2、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标准; 3、在职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
    • 儿媳妇有权申请低保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13
      符合当地的低保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低保。如果是丧偶儿媳的,在本人没有能力的前提下,不具有赡养公公婆婆的义务。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关系是因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女儿)去世后,因儿子(女儿)与媳妇(女婿)的婚姻关系消灭而使得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的姻亲关系亦不复存在。儿媳(女婿)是否承担赡养公婆(岳父母)的义务,我国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因此,不能强令儿媳(女婿)承担此项义务。
    • 儿媳和儿子离婚了儿媳还要回娘家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04
      根据您的描述,您没有权利向儿媳要回房产的,但是可以主张是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儿子可以得一半
    • 出嫁女儿低保能查出来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4
      低保不会查询出嫁女儿的情况,只要符合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情况,即可进行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 儿子的低保户儿子能吃低保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9
      申请低保以家庭为单位,因此,如果孙子所在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申请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根据《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规定: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加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