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09:45:03 464 人看过

一、民法典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民法典建设用地使用权能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现有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建筑物视为一并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抵押人仍然有权依法对该土地进行开发,建造建筑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有哪些

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的特征:

1.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之上的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标的仅以土地为限;而且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所以,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

2.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是指在土地上下建筑的房屋及其他设施,如桥梁、沟渠、铜像、纪念碑、地窑,建设用地使用权即以保存此等建筑物或构筑物为目的。

3.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虽以保存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为目的,但其主要内容在于使用国家所有的土地。上述建筑物或其他构筑物的有无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存续无关。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年

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如下:

1.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使用权年限是70年;

2.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使用权年限是50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21: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仅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效力如何认定
    一、仅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效力如何认定1、当事人仅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权效力规定如下:(1)、债权人主张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土地上已有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已完成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债权人主张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的续建部分以及新增建筑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法律依据:《关于适用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五十一条二、哪些土地可以抵押1、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单独抵押的;(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3)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时,该房屋等建筑物所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的。2、下列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1)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
    2023-12-21
    480人看过
  • 民法典的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限制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限制有哪些规定民法典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连同地上的房屋一并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限制】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二、土地使用权抵押办理(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及抵押变更登记1、除国家机关、公益设施外,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国有和集体土地使用权。3、村镇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涉及所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4、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必须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基础。若土地登记的内容与实际不符,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再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按份共有的土地,应按各占土
    2023-04-19
    380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怎么使用
    抵押权人可以自债务履行期届满时,将抵押物折价或以其他方式得到的价款受偿。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民法典抵押权金额如何确定民法典规定,抵押权金额一般是抵押物价值,如果抵押物价值少于担保债务的,由债务人偿还剩余债务。如果抵押物价值大于担保债务的,剩余价款归抵押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
    2023-08-02
    349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新增的建筑物属于抵押财产吗
    律师解答:不属于。土地使用权抵押后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但由于建筑物依附于土地使用权之上,因此在土地使用权抵押变现时,新增的建筑物也需要一并变现,其折价款不属于抵押财产,抵押权人物权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2024-04-21
    494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产抵押包含土地使用权吗
    一、民法典中房产抵押包含土地使用权吗民法典规定,抵押房屋时,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规则】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限制】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二、抵押权的实现条件有哪些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在我国抵押权的实现须具备以下条件: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其次,抵押权必须合法有效。抵押权是对物的价值的支配权,如果不能合法存在,则不享有支配权,也就谈不
    2023-06-17
    185人看过
  • 何种土地使用权才能设定抵押权
    1995年12月,某银行同时与两个乡镇企业分别签订了贷款协议,为保证到期偿还贷款,又分别签订了房地产抵押协议。其中,一乡镇企业以自己的厂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作为抵押物,而另一乡镇企业则以该企业若干住宅及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作为抵押物。由于前一个抵押协议抵押的土地使用权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因而有效,而后一个抵押协议由于抵押的土地是宅基地,属于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因而无效。同是乡镇企业,抵押的土地同是集体土地使用权,仅仅因为土地用途不同却产生了完全不同的法律后果。这说明,不是所有的土地使用权都可以设定抵押权,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土地使用权才能设定抵押权,用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是房地产抵押合同是否合法有效的关键因素。根据我国有关土地抵押的法律规定,设定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其权利主体不同,土地取得方式不同,土地的所有制不同,土地的用途不同,土地与其地上物的关系不同,都会对土地使用
    2023-05-05
    455人看过
  • 权利人是不是可以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一、权利人是不是可以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利人可以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依法可以抵押的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出去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也会被一并抵押出去。《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二、抵押期间抵押人是不是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如果当事人对此有特殊约定的,则要遵循约定。抵押人在转让了抵押财产后,应当及时同时抵押权人。如果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在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
    2024-01-13
    142人看过
  • 已经有使用权的建设用地可以做抵押吗
    可以。民法典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等。一、抵押合同和抵押登记的问题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无需登记,但抵押权不一定设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但以下列财产作抵押的,签订抵押合同后,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二、民法律中哪些财产可以设定抵押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
    2023-03-22
    431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去抵押有什么特别规定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特别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如果抵押人未按照上述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也视为一并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去抵押有什么特别规定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第三百九十七条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八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2-07-18
    231人看过
  • 民法典企业房产能否设置抵押权
    一、民法典企业房产能否设置抵押权企业房产能设置抵押权。企业房产设置抵押权必须签订书面的抵押担保合同,及时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成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二、民法典抵押的房产能否签买卖合同抵押的房产经抵押权人同意能签买卖合同。抵押的房产作为抵押物,非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无权私自进行所有权的变更,抵押权人拒绝交易请求的应在贷款还清、解除抵押状态后进行买卖。
    2024-02-03
    248人看过
  • 规定解读: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
    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土地上新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新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抵押权人无权优先赔偿新建筑物所得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或者乡镇、村企业工厂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势什么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
    2023-07-06
    286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条例中抵押的特点是什么?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条例中抵押的特点是什么?(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2)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4)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5)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二、建设用地使用权怎么登记?(1)如果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
    2023-04-13
    298人看过
  • 杭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纯土地)抵押承诺书
    下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纯土地)抵押承诺书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为保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手续规范,抵押双方就不动产权证号为____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事宜作出如下承诺:在本次抵押登记之前,未申请办理过在建工程抵押手续且未领取过预售证;若在抵押期间因地上建筑物引起的纠纷或因闲置土地处置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抵押当事人双方承担全部责任。年月日抵押权人(盖章):年月日温馨提示:回复关键词可查询不动产登记进度
    2023-05-30
    158人看过
  • 民法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多少年
    《民法典》对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多少年没有作出规定,而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权是70年。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延伸内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采取出让、转让、租赁或者划拨等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涉及占用集体所有土地,应当办理征收的,要先办理土地征收审批;涉及占用农用地的,须同时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依法开展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要按规定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如果不按国家规定缴纳,则一律不能下发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否则以违法批地处理。(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5
    2024-01-07
    13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第一百八十三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第一百八十四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如果注册企业时,如果所有制形式定义为:集体所有制,这样的厂房才可以抵押,当然抵押是包括厂房下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的,不过从你的叙述
    • 非得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26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是可以抵押的,但是我国的建设用地所有权,是只有我国的国家享有的,一切公民、组织团体都是不可以拿土地的所有权来为自己的权利作担保的。
    •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房地能不能分离?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7
      房地产抵押,房地不能分离《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由于房地产的不可分性,我国在处理房地产关系时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地随房走或者房随地走.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抵押,在设定抵押权时,房屋的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一并抵押,只有这样,才
    •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否能单独抵押?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1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 建设用地使用权做抵押的房子算一并抵押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1
      将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进行抵押时,如果没有将房屋进行抵押的,可以视为一并抵押,如果房屋是抵押后建的,应该一并拍卖,但是抵押权人不能就房屋优先受偿。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条【抵押权对新增建筑物的效力】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