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资无效的情况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01:40:16 325 人看过

增资无效的情形如下:

一、未经有效股东会决议就进行增资的。

二、公司增资扩股未实缴对股权质押人造成损害的。

三、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尚未缴足进行增资的。

四、赠与行为侵犯股东优先认缴权的。

五、《增资扩股合同》被撤销的。

一、新增股东入股财务如何处理

第一种情况是基于新股东共同发起设立一公司,在多方的约定情形下,新股东的入股资金也就是注册资本金,应当按照约定和法律规定足额缴纳,这部分钱属于公司所有。

第二种情况是基于股权转让而进入公司,股东取得股权的方式来源于股权收购,而出让股权的人大多是原公司股东,在这种情况下,入股的钱应当类似于买卖关系,归出让股权方所有,不属于公司所有。

第三种情况是公司增资扩股时进入,在这种情况下和第一种进入方式有一些类似,需要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后,获得股权,因此,该部分资金属于公司所有。

二、公司股东的权利包括什么

公司股东的权利如下:

1、表决权,是指股东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时,对会议议决的事项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权利;

2、股利分配请求权,股利分配请求权是指股东有权取得和保留公司分配的股利;

3、增资优先认缴权,增资优先认缴权是指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者发行新股时,将享有优先认缴出资或者认购的权利;

4、知情权,知情权是指股东有权获取公司信息。

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股权筹资方式有哪些

股权筹资方式有以下4种:

1、股权质押融资,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这一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标的物,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把股权质押作为向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的保证条件,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机会;

2、股权交易增值融资,企业经营者可以通过溢价出让部分股权来吸纳资本、吸引人才,推动企业进一步扩张发展;

3、股权增资扩股融资,增资扩股也称股权增量融资,是权益性融资的一种形式,是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前常用的融资方式。按照资金来源划分,企业的增资扩股可以分为外源增资扩股和内源增资扩股。外源增私募股权融资资扩股是以私募方式进行,通过引入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和财务投资者,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行业资源的整合;

4、私募股权融资,是相对于股票公开发行而言,以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通过定向引入累计不超过200人的特定投资者,使公司增加新的股东获得新的资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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