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执行申请救济途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07:40:23 386 人看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的执行申请被法院驳回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17: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申请相关文章
  • 不服驳回商标复审的决定,有哪些救济途径
    一、我国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驳回复审申请等作出的决定不再是终局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寻求救济。二、由于这类诉讼以商标评审委员会为被告,因此属于行政诉讼。根据我国行政诉讼“原告就被告”的诉讼管辖原则,由于商标评审委员会位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地域管辖范围,当事人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驳回复审决定,应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三、对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就同一商标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而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由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当事人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或者裁定的其他行政案件,由行政审判庭审理。商标复审的类型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申请;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2023-04-20
    106人看过
  • 起诉被驳回后,被告和原告还有哪些救济途径?
    起诉被驳回,只要符合起诉条件,那么再起诉就不会受到次数的限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起诉方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驳回起诉了还能再起诉吗行政诉讼法驳回起诉的可以再起诉,起诉应当符合一定条件,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
    2023-07-18
    391人看过
  • 行政案件中申请回避不予批准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47条规定,回避有两种:当事人申请回避和审判人员主动回避。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4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决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审判人员主动回避是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一、行政诉讼的特征有哪些?(1)
    2023-03-04
    227人看过
  • 对驳回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救济是合理的行为吗
    我国对驳回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救济是合理的行为的。仲裁裁决是仲裁机构就其审理的仲裁案件所作的裁定。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他仲裁机构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一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一、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事由是什么?被申请人有证据证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执行。这些事由包括:(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二、法院将会执行再审的情况是什么?(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023-02-22
    173人看过
  • 驳回申请后,申请执行人如果不服,应当通过何种程序救济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救济途径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向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复议的时间应当在知道该决定作出之日起60日内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
    2023-03-23
    127人看过
  • 驳回诉讼请求的途径有哪些?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的方法是:1、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2、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3、证明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4、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的,己方可以提出抗辩。一、欠条竟有欠条不还钱怎么办有欠条,对方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起诉流程主要是:准备诉讼材料,带上相关证据去法院立案庭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并审判。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借据、收据、欠条;付款凭证,即款项转移证明。《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民事
    2023-04-05
    357人看过
  • 除了申请行政复议外,还有哪些救济途径?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应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应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谁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比如:1、受害人张三的合法房屋被行政机关强拆,张三可就强拆行为申请行政复议。2、相邻权人规划局建设商贸大楼,该大楼影响旁边张三住房的采光、通风,张三可就该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3、公平竞争权人张三与李四同时申请开办一家幼儿园,区政府许可了张三的申请却拒绝了李四,李四认为自己的公平竞争权受到侵害,可申请行政复议。注:这里有个特殊情况,比如,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就会引起申请权转移,这种情况下他的近亲属有权承受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资格。法律规定的近亲属有:配偶、父母、子
    2023-07-05
    447人看过
  •  离婚申请被法院驳回,有哪些解决途径?
    对于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如果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决,当事人则需等待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对于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如果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决,当事人则需等待六个月后方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重 新 起 诉 离 案 的 条 件 与 限 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可以宣告缓刑。对于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
    2023-09-22
    225人看过
  • 民事诉讼当庭驳回回避申请怎么救济?
    一、回避主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对于审判人员的范围,《若干规定》明确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其他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执行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勘验人员。二、回避方式和程序《民事诉讼法》粼5条规定,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可见我国回避制度的方式是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并用。自行回避即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应主动退出该案件的审判及其他相关工作;申请回避则是仅属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申请,说明理由,如果回避事由是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2023-06-03
    420人看过
  • 驳回强制执行申请的情形,驳回执行申请裁定书能否申请复议
    一、驳回强制执行申请的情形驳回强制执行申请的情形如下:1.执行依据不具有给付内容或给付内容不明确;2.执行申请内容与执行依据内容不相符合的情况;3.法律文书未生效的情形;4.本法院重复立案的情形。二、驳回执行申请裁定书能否申请复议驳回执行申请裁定书能申请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条件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接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三、关于强制执行期限的规定关于强制执行期限的规定如下:1.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申
    2023-06-06
    367人看过
  • 驳回对被申请人的其它行政复议申请如何救济
    针对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告知救济的解释,无论是复议制度还是诉讼制度,当事人提出行政救济的理由总体来说都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总体体来说包括“侵权的行政行为”和“不履行法定职责”两种。不履行法定职责,是指负有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后,拒绝履行、拖延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从而使相对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的违法状态。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一般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行政机关负有法定职责;二是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三是行政主体有履行能力而未履行。那么,“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因缺乏“‘行政机关负有法定职责’或者‘行政主体有履行能力而未履行’”的事实要件而均不是“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范畴。一、申请行政复议的管辖机关有哪些?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
    2023-04-07
    342人看过
  • 正确选择行政救济的途径
    通常老百姓都知道行政诉讼是一条行政救济的法律途径,而知道行政复议是行政救济的另一条法律途径的却很少。其实,当今世界各国大都建立了对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和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两种监督机制。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已经建立15年了,所谓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在行政关系领域发生纠纷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一种活动。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也已经有15个年头。所谓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诉讼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共同构建了我国比较健全的行政法制监督体系,它标志着我国已具备了比较完善的行政救济途径。从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与行政复议制度的实施情况可见,老百姓对两个制度的了解还
    2023-06-13
    122人看过
  • 不服非诉行政执行裁定有哪些救济途径
    一、现有的法律及司法解释,对上述问题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若干解释)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后,应当就是否准许强制执行作出裁定。根据若干解释及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不服是否准许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不能提起上诉,并且也未规定可以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这就导致实践中当事人(主要是被执行人)对准许执行裁定不服却找不到救济途径。案例:2001年1月杨某因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动物防疫部门予以处罚,因杨某不能自动履行义务,动物防疫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作出的处罚决定,人民法院受理后经审查作出了准许执行的非诉行政裁定,并按行政处罚决定所设定的处罚内容,强制执行完毕。2004年4月杨某到法院要求确认人民法院作出的准许强制执行行政裁定违法,并赔偿其损失。评析:本案的问题在于1、被执行人若对人民法
    2023-02-28
    342人看过
  •  劳动法违规行为救济途径
    这段内容讲述了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等问题,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进行解决。首先,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投诉;其次,如果需要帮助,可以请求工会的支持,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如果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最后,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1.如果您有任何问题,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提出投诉。2.如果您需要帮助,您可以请求工会的支持。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3、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 劳 动 纠 纷 解 决 途 径 有 哪 些 ?劳动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解决:1. 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避免进一
    2023-09-08
    301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申请是指根据生效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申请的期间为二年。执行申请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更多>

    #执行申请
    相关咨询
    •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有何救济途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3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 商标驳回复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商标驳回复审的救济途径和救济途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1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商标局对注册申请的审查结论关系到一个商标能否被核准注册,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该商标权能否确立。然而,虽然商标局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和标准,但每一个申请商标的注册审查都是通过各个审查员的独立工作来完成的,由于不同的审查员在专业范围、知识面及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着个体差异,审查
    • 检察院驳回抗诉有何救济途径?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检察院驳回抗诉后就没有其他救济途径了。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是向法院申请再审不成功后的救济途径,一般也是最后的救济途径,抗诉被驳回后不能再次申请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申请检察院建议或抗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
    • 再审被驳回的救济途径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05
      1、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2、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上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人民检察院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交由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
    • 驳回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救济怎样办?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5
      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债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叫申请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