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此类案件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法律有明确规定,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但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一般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进行计算的。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交通事故伤人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
第一步:报案
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做完这三件事,您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车辆出险登记表》一联交给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另一联供填写《出险通知书》和领赔款时使用;《出险通知书》填好后,连同其他索赔单证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
在受伤者痊愈后,双方可以一起去交警队结案了。
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
由于赔偿项目不同索赔所需要的单证也不相同。一般伤人事故索赔时需要办齐的单证包括:
1、《出险通知书》
2、《诊断证明》
3、《医药费发票》
4、《误工证明》
5、《事故证明》
6、《赔偿执行凭证》
7、《赔款通知书》
第四步:领赔偿款
递交完索赔单证后,大约在一星期之后(一般不超过10天)您会接到保险公司的领赔款通知,届时就可以带上身份证明和《车辆出险登记表》领回赔偿款了。这样,能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评定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伤残评定标准:
【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
【适用范围】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
1、划分依据:
a.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2、评定标准:
4.10.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c.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d.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e.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f.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g.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h.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i.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j.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4.10.2头面部损伤致:
a.一眼低视力1级;
b.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c.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d.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e.眼内异物存留;
f.外伤性白内障;
g.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h.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i.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j.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k.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l.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m.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n.鼻尖缺失(或畸形);
o.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p.面部细小疲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2以上;
q.头皮无毛发40cm2以上;
r.颅骨缺损4cm2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6cm2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s.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4.10.3脊柱损伤致:
a.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b.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c.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4.10.4颈部损伤致:
a.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b.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c.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cm2以上。
4.10.5胸部损伤致:
a.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c.肺破裂修补;
d.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4.10.6腹部损伤致:
a.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b.胆囊破裂修补;
c.肠系膜损伤修补;
d.脾破裂修补;
e.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f.膈肌破裂修补。
4.10.7盆部损伤致:
a.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b.骨盆畸形愈合;
c.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d.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e.子宫破裂修补;
f.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g.膀胱破裂修补;
h.尿道轻度狭窄;
i.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4.10.8会阴部损伤致:
a.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
b.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c.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d.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e.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4.10.9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4.10.10肢体损伤致:
a.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b.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c.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d.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e.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f.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g.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h.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i.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
人伤交通事故处理期限
453人看过
-
能否通过仲裁解决交通事故人身伤害事故?
344人看过
-
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9,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如何起诉
253人看过
-
民事起诉状范文:如何起诉交通肇事导致的人身伤害?
373人看过
-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驾驶人应当
54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害赔偿诉讼起诉时间限制是多少?
479人看过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是指由于机动车辆的过错或者过失造成人身损害,导致受害者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包括身体和精神上的伤害。这种伤害可能会影响受害者的身体健康、工作能力和生活质量。交通事故人身损害通常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误工费用、残疾赔... 更多>
-
2022年交通事故人身伤害鉴定期多久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5交通事故人身伤害鉴定的时间一般是30天,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
交通事故如何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
提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有期限限制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15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间。
-
交通事故受害人能不能起诉伤者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06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如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为伤者负有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伤者进行赔偿。但是一般不会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双方当事人可以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达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 双方当事人也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成功的,出具调解书。 如果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