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床上诊断疾病时,往往由于病史、主诉及其他客观资料不全或病情不典型,抑或患者只强调某一症状,致使医生未察觉其他的潜伏症状,使医生未能及时和准确地诊断和治疗患者的疾病。这其中既有医生的失误和过错的原因,也有医疗水平、设施不先进等原因。那么,这些情况是否就是我们常说的误诊呢?
就医生不能及时判断和诊治病人疾病的性质,我们认为,总体上讲应属于误诊。那么,所有的误诊是否均是我们常说的医疗事故并应由医院承担责任呢?这无论在医学伦理道德范畴中还是司法实践中都是颇为复杂的问题。据统计,我国目前临床误诊率是十分高的,而某些疑难病例的误诊率更高,要求医生对疾病百分之百的诊断正确,也不可能达到。那么,实践中关于误诊在医疗纠纷中的法律性质定位如何?更确切地讲,什么样的误诊才能定性为医疗事故呢?下面结合病例进行讨论。
某患者,因腹部疼痛半天,后转移至右下腹疼痛,伴恶心、呕吐一次,被医院诊断为急性阑尾炎。先给予保守的消炎治疗,未见好转,经术前准备,在实施麻醉后,行阑尾切除术。手术顺利,但术后患者高热、腹痛持续。再次检查,发现腹部膨胀、肌紧张、压痛、反跳痛。紧急手术,术中诊断急性上消化道穿孔伴发急性腹膜炎、感染性休克。虽经积极抢救,但终因病情严重,以致患者死亡。
就本案看,医疗机构的医生有几点失误:一、阑尾炎虽是较为常见的外科急症,但须与许多疾病认真鉴别,如上例中的上消化道穿孔,如能作一下腹部透视,就不会轻易诊断为阑尾炎而采取不当手术方案。医生过于自信,主观决定,造成不良后果。二、在不能明确诊断并需要做手术时,应实施剖腹探察术而不是阑尾切除术,以便对误诊结果采取补救措施。三、术后疏于护理,未认真观察病情,及时报告病情,以致延误。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规定,本例显然属于因误诊引起的医疗事故,故医疗机构应该承担责任。
判断医疗上的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也就是法律上的误诊,主要有以下几个关键要素:一、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二、是否对患者的人身造成相应的损害后果;三、过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有无因果关系。误诊是客观存在的,但对于误诊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但是,并不是所有误诊都是医疗事故。对于疾病的诊断治疗,是一个动态过程,要求医生认真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制定治疗方案。即使不能及时诊断,也应作好必要的拟诊和护理工作。因为目前医学还不能包治百病,不同医院有不同的诊疗条件和水平,诊断准确率也会有所差异,误诊、误治在所难免。如医生虽经积极会诊观察、尝试性治疗,仍无法准确认定疾病性质时,医院是不应承担责任的。医疗规范中也有三日确诊率、10日内未能明确诊断或治疗效果不佳应进行病例讨论的规定。这说明认识疾病也需要一个过程。
-
误诊与医疗事故的界定
299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与误诊:如何界定与处理?
486人看过
-
误诊是医疗事故吗,医院误诊导致死亡如何赔偿
340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误诊的鉴定方法
92人看过
-
医院误诊后应该如何处理医疗事故?
305人看过
-
医疗事故怎么处理医疗事故误诊
298人看过
误诊即医务人员由于观察检查不周,不认真不仔细,导致漏诊或给出错误的诊断。如果误诊漏诊是由于医院方的责任导致,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更多>
-
医疗事故误诊属于医疗误诊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23病例误诊不一定是医疗事故。如果病理误诊是由患者的特殊体质、现有医疗技术难以预防或在紧急情况下难以准确诊断引起的,则不属于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抢救垂危患者生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医疗活动中因患者病情异常或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事故的;(三)在现有医学科技条件下,发生不可预测或者不可预防的不良后果的;(四)
-
误诊医疗事故有何规定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9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
医疗事故误诊结果如何处理?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2-15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和解,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此可见,在我国,发生医疗纠纷有三种解决方式,即和解、调解和诉讼。
-
误诊与医疗事故之间的关系如何?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24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误诊不一定构成医疗事故,如果医生诊疗过程中没有违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或者误诊行为没有造成患者人身损害,那么误诊就不属于医疗事故。
-
误诊医疗事故如何办的,规定是什么的呢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20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