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的审查和判断如何进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1:22:29 206 人看过

一、刑事证据的审查和判断如何进行

1、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2、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

二、证据收集的一般原则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三、证据确实充分的条件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5: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辩护人相关文章
  • 审查判断刑事诉讼证据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1、个别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是,定案证据必须客观真实,与本案有关联,并具有合法性,且需经当事人质辩。2、全案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是,在采取紧急或临时性措施时可适用优势证据标准,在对部分案件事实作出临时性认定结论时可适用合理可能性标准。(二)各种证据审查、判断的内容1、物证是否合法取得,是否为原物,是否与案件有联系。2、书证是否合法取得,是否与本案有联系,是否伪造、变造,是否是真实意思表示,是否确系某人制作并有制作资格,手续是否完备。3、证言的取得是否合法,来源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证人是否受指使、收买或威胁,证人与案件或当事人是否有利害关系,证人的品格、知识,证人的作证能力及内容与年龄、智力是否相当,询问未成年人、聋哑人是否依法办理,笔录是否核对、允许补正。4、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平时关系,被害人的品质和人格,被害人陈述的取得、形成过程及
    2023-06-22
    116人看过
  • 刑事证据如何分类,如何审查刑事间接证据
    刑事证据的分类(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叫做原始证据,也称第一手材料;凡是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即通常所称的第二手材料。我国传来证据的概念与西方国家证据分类理论中的传闻证据概念不同,传闻证据仅指并非陈述者直接感受而以言词(包括口头和书面的主张)形式或个人非言词的行为、意图以此来表达一个主张的证据材料,不适用于实物证据材料。(二)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可以把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凡是可以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以及可以证明犯罪行为情节轻重的证据,是有罪证据。凡是可以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或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是无罪证据。(三)言词证据与实物证
    2023-04-21
    51人看过
  • 刑事证据三性审查判断技巧有哪些
    证据被誉为“诉讼之王”。认定事实应从证据三性入手,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判断,以利于正确适用法律。证据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简称为证据“三性”。审查证据“三性”是公安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和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不可或少的重要一环,也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前提和基础。我们知道,某个证据材料要被用来作为定案的根据,就必须是合法可采、客观和与案件事实相关的,三个特性缺一不可。如果收集来的证据材料是不合法的、非客观的或者与本案无关联的,就不得据以认定案件事实。一、合法性判断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1、证据形式应当符合诉讼法的法定分类。2、取证主体要适格,取证方法和程序要合法。二、真实性判断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1、利害关系规则。如果证据与结果或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通常会影响到言辞的真实性。2、生活逻辑规则。若言辞
    2023-06-27
    268人看过
  • 如何对书证审查判断,怎么对物证审查判断
    如何审查书证物证(一)审查物证、书证是否为原物、原件。物证、书证既然是以其外部特征或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其是否为原物、原件,对于案件的证明作用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讲,原物、原件因没有经过任何加工、更改,其对案件的证明力较高,相反,证明力就值得慎重看待。(二)审查物证、书证复制品的制作是否合法。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物证、书证往往是以复制品的形式出现的。在只有复制品而无原物、原件的情况下,律师应当注意审查复制品的制作是否合法。1、要注意审查物证、书证的原物、原件是否确实属于不便移动、易腐变质不易保存,或者已依法返还被害人,或因保密要求不能调取,或因法律规定不宜随案移送而由公安机关保管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移送主管部门处理或者销毁的物品。这是不能提交原物、原件而提交复制品的前提条件。2、要注意审查,制作物证、书证照片、录像、复制品的制作人是否为2人以上,是否附有说明制作原因、制作过程、制作人
    2023-04-27
    484人看过
  • 如何从录音证据的形式进行审查?
    从形式上进行审查,即对该录音是否完整,有无并人为的剪接,移动。最主要的是要求录音证据的提供一方提供原始录音载体,如果对方无法提供的,则该录音证据应视为复制件。《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当事人质证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我国是如何进行合同审查的要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对法人非法人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尤其要慎重;对保证人的资格审查;对合同的形式审查是否合法;还要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审查合同订立的程序是否合法;审查活动当事人双方是否签字或盖章。合同审查就是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当事人的约定对合同的内容、格式进行审核。
    2023-08-06
    471人看过
  • 什么是间接证据,间接证据如何审查判断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如何审查判断第一、物证的来源是否合法,其外形、属性等特征是否与案事实有联系,看有无假冒和伪造成的情况。物证是以自身客观存在的形态来反映案件情况的“哑巴证人”,不易受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一经查证落实,对证明案件事实将起到重要作用。对物证的审查判断应首先对其来源寻根问底,同时还应通过鉴定、辩认等方法进行审查。只有出处可靠,并与案件有内在联系的物品痕迹,才能成为定案的依据。避免出现将疑似的东西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用到刑事诉讼中。如一起杀人案,犯罪嫌疑人供述作案时穿的是一双自制布鞋,但办案人员没有及时将此鞋提取在案,移送起诉时匆匆从犯罪嫌疑人家中找来一双相似的布鞋,作为物证随案移交。后犯罪嫌疑人翻供,在补充证据作足迹鉴定时,发现移交的布鞋与现场遗留的鞋印不相吻合,之后又作了大量的工作,证实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
    2023-04-21
    78人看过
  • 刑事证据如何审查,怎么使用刑事证据
    一、刑事证据如何审查刑事证据的审查,是指司法人员对于已经收集到的各种证据材料,进行分析研究,审查判断,鉴别真伪,以确定各个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并对整个案件事实作出合乎实际的结论。一般情况下,刑事证据的审查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步骤:1、单独审查。单独审查是对每个证据材料分别审查,即单独地审查判断每个证据材料的来源、内容及其与案件事实的联系,看其是否真实可靠,看其有多大的证明价值。对于那些明显虚假和毫无证明价值的证据材料,经单独审查即可筛除。对证据材料的单独审查可以按两种顺序来进行。一种是按时间顺序进行,即按照证据材料所证明的案件事实发生的先后来逐个审查证据材料。这适用于证据材料的时间顺序比较明确的案件。另一种是按照主次顺序进行,即按照证据材料所证明的案件事实的主次关系和证据材料本身的主次关系来逐个审查证据材料。这适用于核心事实和核心证据比较明确的案件。2、比对审查。比对审查是对案件中证明
    2023-02-21
    380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如何进行证据审核和鉴定是怎样的
    一、检察院审查案件:1.需要补交证据: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须的证据材料。2.认为可能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3.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的:A.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检察院可以派员参加;B.也可以自行复验、复查、商请公安机关派员参加。3.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勘验、检查笔录存在疑问:A.可以要求侦查人员提供获取、制作过程;B.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必要时进行技术鉴定。二、审查起诉阶段鉴定:1.检察院认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需进行医学鉴定:(1)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进行医学鉴定;(2)可以由检察院进行【必要时】:A.可以商请公安机关派员参加;B.必要时聘请医学、专门鉴定机构鉴定人参加。(3)也可以由检察院送交由鉴定资格的医学机构进行。2.精神病医学鉴定:(1)发现犯罪嫌疑人由患精神病可能的:检察院应当依有关规定
    2023-06-01
    219人看过
  • 对七种法定证据进行审查判断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物证、书证的审查判断在对物证进行审查判断时,必须注意查清下列问题:1.物证是否客观真实。首先要查清物证是否伪造,在实际案件中犯罪分子经常使用伪造物证的方法来掩盖罪行,企图逃避惩罚。其次,要查清物证是否因自然原因或其他原因而发生变形失真。2.物证是否确实与案件事实有内在的联系。如果误把同案件没有联系的物品或痕迹当成物证,就可能导致办错案件。3.要查清物证是原物还是复制品。如果不是原物就应尽量取得最具有证明力的原物。4.要查清物证的来源。查清物证的来源对于查清物证是不是客观真实的,同案件事实是否有联系等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审查书证同样要查明是否客观、真实,同案件有无联系,是原件还是抄本,以及书证的来源等。(二)证人证言的审查判断审查证人证言时,要注意审查以下情况:1.证人的生理、心理状况。证人证言的形成过程包括感受、记忆、唤起记忆并表述三个环节,而这三个环节的生理、心理状况对于证言真
    2023-06-11
    183人看过
  • 间接证据的审查判断,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如何区分
    间接证据的审查判断第一、物证的来源是否合法,其外形、属性等特征是否与案事实有联系,看有无假冒和伪造成的情况。物证是以自身客观存在的形态来反映案件情况的哑巴证人,不易受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一经查证落实,对证明案件事实将起到重要作用。对物证的审查判断应首先对其来源寻根问底,同时还应通过鉴定、辩认等方法进行审查。只有出处可靠,并与案件有内在联系的物品痕迹,才能成为定案的依据。避免出现将疑似的东西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用到刑事诉讼中。如一起杀人案,犯罪嫌疑人供述作案时穿的是一双自制布鞋,但办案人员没有及时将此鞋提取在案,移送起诉时匆匆从犯罪嫌疑人家中找来一双相似的布鞋,作为物证随案移交。后犯罪嫌疑人翻供,在补充证据作足迹鉴定时,发现移交的布鞋与现场遗留的鞋印不相吻合,之后又作了大量的工作,证实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但严重地影响了诉讼进行。第二、查证人的品质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及其他客观条件,看是否
    2023-03-31
    458人看过
  • 审查证据怎么进行
    审查证据的进行:1、对于证据合法性的审查分析,应该严格按照法律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来进行;2、注意其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的现象,讯问程序是否合法;3、注意审查书证收集的主体是否合法;4、不能以被告人品格来作为认定其是否犯罪的证据等。一、企业债权债务管理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2、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3、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4、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5、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6、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7、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债务方能出具应收票据的,则要尽量采用该方式,因为应收票据的风险远远小于欠条之类的条据),则要严格审查所开票据是否规范;8、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
    2023-04-11
    135人看过
  • 如何审查判断证人证言的证明力?
    审查判断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1)审查判断证人证言同案件事实的关联性。要审查证人证言所表达的内容与案件事实是否有关联性,有何种关联性。如果证人证言与案件事实本身并无关联,即使在内容上符合客观事实,也无证据价值。另外还要看证人证言与其它证据之间有无矛盾之处,证人证言与被确认的案件事实之间是否相互吻合,有无矛盾之处。当证人证言与其它证据出现矛盾,或者与已发生的案件事实相抵触的,应结合其它证据相互印证,必要时还可依法补充收集证据。相对来说,物证、历史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2)审查判断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或案件本身是否具有利害关系,以确定其证言的倾向性,判断其真实程度。从广义而言,如果证人与案件当事人之间存在包括亲属、朋友关系或存有恩怨等对立关系,就可能影响证人证言的客观真实性,以至于削弱证据力的程度。在司法
    2023-04-22
    195人看过
  • 人民法院如何对电子证据进行审查和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三条对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电子数据如何进行审查和认定作了规定,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对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中电子证据的审查和认定。依据上述规定,应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电子证据:(一)是否随原始存储介质移送;在原始存储介质无法封存、不便移动或者依法应当由有关部门保管、处理、返还时,提取、复制电子数据是否由二人以上进行,是否足以保证电子数据的完整性,有无提取、复制过程及原始存储介质存放地点的文字说明和签名;(二)收集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法律及有关技术规范;经勘验、检查、搜查等侦查活动收集的电子数据,是否附有笔录、清单,并经侦查人员、电子数据持有人、见证人签名;没有持有人签名的,是否注明原因;远程调取境外或者异地的电子数据的,是否注明相关情况;对电子数据的规格、类别、文件格式等注明是
    2023-06-06
    467人看过
  • 刑事证据有哪些特点,法院如何进行刑事调查取证
    一、刑事证据有哪些特点(一)客观性客观性是指作为案件证据的客观物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都是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遗留和客观反映,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具体体现在:其一,诉讼证据有自己存在的客观形式,并且这种形式可以为人的认识所感知。如果不具有能为人们在现有条件下所感知的形式,它就不能被人们认识并被用作诉讼证据证明案情。其二,诉讼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必须是客观的,是不以当事人和司法人员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二)相关性相关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并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主要从四个方面理解:其一,相关性是证据的一种客观属性。即证据事实同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是客观联系而不是办案人员的主观想象和强加的联系。它是案件事实作用于客观外界以及有关人员的主观知觉所产生的。其二,证据的相关性应具有实质性意义,即与案件的基本事实相关。在刑事案件中是指关系当事人是否犯罪、犯罪性质及罪责的轻重等
    2023-06-01
    209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辩护人
    词条

    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更多>

    #辩护人
    相关咨询
    • 间接证据如何审查判断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8
      在实践中收集的间接证据有很多,相互之间关系复杂,真假并存,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偏差和错误。因此,对具体的间接证据审查判断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一是查物证的来源是否合法,其外形、属性是否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看有无假冒和伪造的情况。物证是以自身客观存在的形态来反映案件情况,不易受人的主观因素影响,一经查证落实,对证明案件事实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只有出处可靠,并与案件有内在联系的物品痕迹,才能成
    • 怎么对公诉案件的证据进行审查与判断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3
      对公诉案件的审查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开庭审判的活动。具体地,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后,指定审判员审查以下内容: (1)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2)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的身份、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和罪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等是否明确; (3)起诉书中是否载明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羁押地点,是
    • 如何进行涉外诉讼证据的审查?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除了与我国订立条约国家中形成的证据可根据条约
    • 间接证据的审查判断,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如何区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间接证据的审查判断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一起案件中的证据有很多,所谓间接证据,就是指本身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需要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单独一个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它只有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查明主要事实。间接证据具有依赖性、关联性,间接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方法是推断,同时间接证据具有排他性。对刑事诉讼中的间接证据的审查判断,
    • 关于公诉案件的证据如何进行审查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7
      对公诉案件的审查是指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开庭审判的活动。具体地,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后,指定审判员审查以下内容: (1)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 (2)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的身份、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和罪名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等是否明确; (3)起诉书中是否载明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羁押地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