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为何驳回购房业主的诉讼请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1:26:22 180 人看过

[案情]:

某市民王某于1999年底购买了某公司开发的金三角门面现房一间。双方书面约定房屋建筑面积为37平方米,面积测量以江苏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开发商协助办理房产证。合同签订当日,王某付清了全部购房款16万元,开发商当日亦将房屋交付。该房屋王某使用至今。2002年9月,市房管局向王某颁发了房产证,王某发现房产证登记面积仅为28平方米,比合同约定少了9平方米。王某为此要求开发商退还面积差价款,双方协商不成,王某遂提起诉讼。

在诉讼中,被告认为,合同明确规定房屋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按照该规则,原告所购房因其走廊有顶盖和柱,走廊面积9平方米应计算在建筑面积内。原告诉称建筑面积只有28平方米,未计入走廊面积,是新旧测量标准不同所形成的误差。原告在购房前,进行过反复考察,对走廊面积计算在建筑面积内是明知的,因此在合同签订当日即付清了购房款。

[评析]: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交付的房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有意见认为,房屋产权证书是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对房屋产权及产权数量的认定,建设部建住房(1999)第72号《关于加强房地产测量及房屋面积计算管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上记载的房屋面积是法定面积”,因而,房产证载明面积应作为定案依据,被告并没有按合同约定面积交付原告房屋。由于购房合同是格式合同,其注明按江苏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而江苏省从未制定过《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照格式合同条款应作有利于消费者解释的规定,本案应适用建设部建住房(2002)74号《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文件通知》,该通知于2002年5月1日执行,其中第三项第八条规定:“临街楼房,挑廊下面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笔者认为上述意见不妥。

首先,判断合同是否适当履行,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全面把握,并探求缔约双方缔约本意和目的。本案合同约定了交付房屋建筑面积的同时,亦约定了应按江苏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量面积。虽然江苏省并没有制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但1995年9月,国家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面积分摊规则》(试行)第三条确定商品房销售“以建筑面积为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应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该规则明确了国家经委基建办公室所发布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在全国范围内计算商品房建筑面积时通用。因此无论是按通常理解,或按合同文义理解,或是参照通行于全国的房屋面积测量规范,本案合同约定适用的江苏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应是指全国通行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该规则第一项十七条明确规定:“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住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据此,本案争议的走廊面积应当予以计入。

其次,新的测量规范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对生效前的买卖行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被告在1999年10月签订合同当日即将房屋交付,履行了规定义务。原告至2002年9月办理房屋产权证时,建设部74号文《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文件通知》已经施行。该通知首次确定了临街楼房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是否有柱、不论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因此房管部门颁发给原告的房产证,其载明的建筑面积不再包括走廊面积。而本案原、被告所签订合同的有关条款,并不因新测量规范的实施而相应调整,否则有违意思自治和诚实信用原则。

据此,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

(作者单位: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2: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驳回诉讼请求通常适用的情形以及驳回诉讼请求的法律特征
    一、驳回诉讼请求通常适用的情形驳回诉讼请求通常适用的情形主要包括:1.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6.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劳动仲裁前置原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等。二、驳回诉讼请求的法律特征驳回诉讼请求的法律特征如下:1.只能发生在案件庭审结束之后;2.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意义上的即胜诉权的否定;3.不仅适用于一审程序,而且适用于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4.既适用于原告及提起反诉的被告,也适用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5.只能适用书面判决形式;6.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上诉或申请再审。三、驳
    2023-06-06
    323人看过
  • 驳回诉讼请求和驳回起诉有什么差异?
    1、适用阶段不同。驳回起诉一般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适用。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时适用。2、适用的内容和目的不同。驳回起诉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经审查查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后,认定诉讼主体的诉讼请求或主张证据不足或者超过诉讼时效又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以及其他依法不予保护的诉讼请求或主张判决予以驳回。3、法律后果不同。驳回起诉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如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人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人仍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驳回诉讼请求发生在案件审理之后,而驳回起诉发生在法院立案之前,这也说明这两者的适用阶段不
    2023-06-24
    388人看过
  •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分别是指什么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和法院的立案条件而裁定予以驳回的行为。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经审理后,发现原告请求法院保护的实体权利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请求不予保护的司法行为。一、什么是工程纠纷败诉和上诉工程纠纷案件败诉,通常有驳回全部或者部分诉讼请求,驳回起诉,不予受理这几种情形,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内上诉,通常情况下裁定是10天,判决是15天,如果裁定或判决生效,可以申请再审,一般时间为6个月按照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错误的,应撤销原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驳回起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驳回诉讼请求错误的,可以撤销原判决错误判项部分,改判支
    2023-06-25
    106人看过
  • 驳回解除合同诉讼请求
    2009年11月,某商业管理公司与姚某签订《承租意向书》一份,姚某意向经营酒吧并依约交纳认租定金。2010年3月,双方签订由管理公司所拟的《租赁经营合同》一份,其中经营范围载明乙方不得经营与E栋一层同类型的业态。合同签订后,姚某向管理公司提交了设计图纸,随后进行装修并营业。后双方为租赁房屋的经营内容产生争议。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以格式合同形式作出不与E栋一层经营业态相同限制,但并未加以清晰特殊标注,对被告提交的包括部分酒吧的装修方案也未持异议。按一般理解,夜总会并不排除酒吧、KTV等多种娱乐方式的存在,被告混合式的经营现状与E栋一层的全酒吧的经营业态不能完全等同。原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请求依据不足。法官点评: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提供相应充分证据证明满足约定的解除条件,或对方行为确已构成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情形。在上述条件未成就情况下,解除合同
    2023-06-09
    430人看过
  • 诉讼请求驳回是啥意思
    一、诉讼请求驳回是啥意思诉讼请求驳回的意思是指人民法院认为原告请求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而作出的对其请求不予支持的判决。因而对原告的请求不予保护的司法行为,它所要解决的是实体意义上的胜诉权问题,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请求,用判决的方式作出。二、诉讼请求归纳的三个原则1.从新原则。当事人的诉、辩内容前后矛盾,按照从新的原则归纳诉、辩内容。如第一次开庭陈诉请求与第二次陈诉请求不一致,按照第二次开庭陈诉请求为准;起诉书和开庭陈述不一致,按照开庭陈述为准。2.庭审结束后意见不归纳。3.归纳从新亦从真。三、驳回诉讼请求的适用1.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2.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只有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主张,人民法院才能予以保护,没有法律上的支持,法院则必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例如原告的诉讼请求超过了被告依法应承担的责任部分,因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其超过部分的诉讼请求将
    2023-06-06
    226人看过
  • 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怎么写
    上诉请求可以表述为:要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并依法判准上诉人原审诉讼请求。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因而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驳回起诉所要解决的是立案受理后具有程序意义上的诉权问题,它针对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驳回起诉适用裁定的方式,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以上诉。在这些方面,驳回起诉与不予受理相同。其不同的特征主要是,不予受理适用于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之前;而驳回起诉是发生在人民法院对案件立案受理之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一)不予受理;(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三)驳回起诉;(四)保全和先予执行;(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八)中止或
    2023-03-02
    301人看过
  • 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是怎样的?
    1、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且该诉讼请求应有具体的事实、理由支持。但立案庭在受理案件时,并不可能对原告陈述的“事实”作实质性的审查,该“事实”实际上尚处于一种待定状态,与通过开庭审理后查清的据以作出裁判的事实未必一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原告有责任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而人民法院依职权也调取不到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据时,则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以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2、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只有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主张,人民法院才能予以保护,没有法律上的支持,法院则必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例如原告的诉讼请求超过了被告依法应承担的责任部分,因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2023-04-16
    52人看过
  • 裁定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
    一、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缺乏证据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经人民法院调查又未能收集到必要的证据,或者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二、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虽然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两者在实践运用中有着本质的区别。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是单一的,主要适用针对原告的起诉;而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主体是多
    2023-06-03
    314人看过
  • 驳回诉讼诉求裁定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主体不适格;被告不明确;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仲裁协议的;属于劳动争议的;离婚及收养关系案件中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重复起诉的。裁定驳回起诉诉讼费会全部退吗会全退。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法院驳回起诉请求的时候,法院会退还起诉人交纳的诉讼费用,当事人不服驳回决定的,可以进行上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四)行政赔偿案件。第二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
    2023-07-04
    279人看过
  • 重复起诉会驳回诉讼请求吗
    重复起诉会不会驳回诉讼请求当事人重复起诉的,法院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2023-04-17
    142人看过
  • 解读民事诉讼中驳回诉讼请求的条款
    当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公民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特殊情况下,由于无事实根据、超过诉讼请求、无法律依据等原因,公民的诉讼请求有可能会被人民法院驳回。由于法律对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没有明文规定,因此,在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中应引用什么法律条文,让审判人员无所适从。民诉法诉讼保全条款民诉法中诉讼保全的条款为:案件的利害关系人在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紧急亲款下,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2023-07-02
    264人看过
  • 遭驳回的诉讼案例
    可以上诉的判决包括:地方各级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第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作出的判决以及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作出的再审判决。可以上诉的裁定有三种:不予受理的裁定、对管辖权有异议的裁定以及驳回起诉的裁定。除了上述列出的判决和裁定外,其他的判决或裁定,如按照特别程序审理后作出的判决或裁定,二审法院的终审判决或裁定及最高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或裁定都是不能上诉的。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的条件(一)主体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权向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由于其在诉讼中居于辅助一方当事人的地位而不具有异议权。(二)时间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
    2023-07-17
    101人看过
  • 拒做医疗鉴定诉讼请求驳回
    4月9日,因为一直拒绝做医疗事故鉴定,家住兵团农四师某团的袁某,在女儿死亡后137天,接到法院的一审判决,他起诉向两家医院索赔55万余元的诉讼请求被驳回。袁某的女儿小娟(化名)曾患有“亚急性联合变性”的神经性疾病。2007年11月的一天,小娟因身体不适,到当地一家大医院就诊。在进行了相关检查化验后,该院并没有向小娟出具书面的处方,只是口头告知她,回去打几天“营养针”即可。回到家后,依旧感到不适的小娟又来到离家较近的一所医院。在了解了情况后,该院一位医生却向小娟同时开出了4份处方,并嘱咐她一定要按处方用药。可几天后,小娟的病情丝毫未见好转。直到2007年11月23日,小娟经抢救无效死亡。痛失爱女的袁家人决定要通过法律途径,替女儿讨个说法。随后,便委托一家司法鉴定所,对女儿的死亡进行了司法鉴定,其鉴定的结论为,小娟的死,系这两家医院的医疗行为违反了《执业医师法》所致,所以,“其行为与小娟的死亡
    2023-06-05
    96人看过
  • 驳回起诉和诉讼请求的区别有哪些
    一、驳回起诉和诉讼请求的区别有哪些在审判实务中,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是两个极易混淆的概念。两者的相同点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实际上两者有非常明显的区别: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驳回诉讼请求既可适用程序法又可适用实体法。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讼主体只能诉针对原告的起诉;驳回诉讼请求诉讼主体可以针对原告的起诉,也可以针对被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3、裁判形式不同。驳回起诉是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采用裁定形式。驳回诉讼请求是对实体意义上诉权的确认,采用判决形式。4、适用阶段不同。驳回起诉一般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适用。驳回诉讼请求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时适用。5、适用的内容和目的不同。驳回起诉是在人民法院立案后经审查查明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驳回诉讼请求是
    2023-06-03
    179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有哪些,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收到原告的起诉书后,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发现原告没有起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裁定予以驳回。驳回诉讼请求是指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请求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有独立请求权利的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立案审理或者合并审理后,依照法律规定对上述诉讼主体的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和主张判决不予支持。 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虽然都是请求方的诉讼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是两者在实践运用中有着本质的区别
    • 案件二次起诉,为什么会驳回诉讼请求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5
      裁定上有说明,看看,也是符合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是驳回诉讼请求还是裁定驳回起诉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9
      已经开庭审理的,要判决驳回。已经受理,但没有开庭审理的,裁定驳回。
    • 被起诉人的诉讼请求中驳回起诉和驳回驳回的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8
      驳回起诉和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如下:1。适用法律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程序法;驳回诉讼请求可以适用程序法和实体法。2、适用的诉讼主体不同。驳回起诉适用的诉讼主体单一,主要适用于原告的起诉;而且适用于驳回诉讼请求的主体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以针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请求。3、不同的裁判形式。驳回起诉是程序意义上的上诉权的确认,应当采取裁定的形式;驳回诉讼请
    • 为什么要怎么驳回诉讼请求呢?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5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因宅基地使用权发生了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