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本级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08:10:20 141 人看过

市本级各参保单位:

保证生育保险的正常运行,根据《浙江省生育保险暂行规定》(浙政发[2005]17号)第五条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的规定和市本级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经第8次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决定从2007年7月1日起,市本级参保单位的生育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0.7%。

按照《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06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浙劳社老[2007]59号)公布的全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为每月1840元。

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台州市财政局

台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7: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生育保险相关文章
  • 郑州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基数通知
    关于调整郑州市参保企业和个人基本养老费缴费和缴费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郑劳社(2007)38号各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驻郑各有关单位: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6]29号)、《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当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豫劳社养老[2006]4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的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方案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缴费比例(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不含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下同),仍然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2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二)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
    2023-05-03
    146人看过
  • 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
    关于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财政厅(局):自1999年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劳动保障部和财政部的统一要求,每年报批原行业统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并严格按两部批复的缴费比例执行,保证了原行业统筹企业缴费比例的平稳过渡。按照《国务院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行业统筹移交地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8]28号)和《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的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各地原行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统一调整为按附表所列缴费比例执行。附件:原行业统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表二○○三年三月二十日附件原行业统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2-04-16
    424人看过
  • 文山州调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和支付标准
    为了应对当前的经济危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经州人民政府批准,从2009年1月1日起,全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下调0.3个百分点,即:由原来执行的1%下调至0.7%。同时提高了生育保险医疗费包干支付标准,顺产从840元提高到1300元;难产从1320元提高到1800元;剖腹产从2440元提高到3000元;输精管复通术从1300元提高到2500元。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下调和医疗费支付标准提高后,减轻了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经济负担,同时也充分体现了社会保障制度以人为本的原则。
    2023-06-07
    275人看过
  • 市直工伤保险参保单位调整缴费比例的通知
    市直各参保单位:根据枣人社发【2015】63号文件精神,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比例重新审核调整,请市直各工伤参保企业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在企业开户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供原单位在机关事业保险处参保的详细编号,经审核后调整。新的缴费比例从2015年10月起执行,已缴费单位调整后重新核算缴费金额。未调整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单位暂停缴纳工伤保险。调整时间:2016年1月4日至31日调整地点:枣庄市市中区龙头中路76号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27号窗口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632-3312027
    2023-11-28
    409人看过
  • 生育保险怎样缴费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怎样缴费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如下: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5%到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
    2023-12-04
    185人看过
  • 关于延长调整广州市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期限的通知
    穗人社发〔2010〕26号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地税局局属各单位、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我市2009年阶段性调整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相关规定继续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阶段性调整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幅度仍按《关于阶段性调整广州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穗劳社养[2008]15号)和《关于阶段性调整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通知》(穗劳社函[2009]467号)的规定执行。二、阶段性调整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的期限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止。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二○一○年三月一日颁布日期:2010-3-1执行日期:2010-3-1
    2023-06-09
    279人看过
  • 广东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有什么新规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广东明确了2017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广东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新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我市用人单位的职工将全部纳入生育保险,涉及人数达到1000万,其中400多万基本医保三档参保人为此次新增纳入生育保险群体。据悉,我市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待遇中新增了生育津贴待遇;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职工个人无需缴纳;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也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据悉,深圳正根据广东省的新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配套规定和标准,待上报市政府通过且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实施。在我市生育保险新标准出台之前,参保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我市原生育医疗保险标准执行;本市原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后,
    2023-05-05
    257人看过
  •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4〕160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北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发〔1997〕73号)和劳动保障部《关于调整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6号)规定,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全省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现将具体调整标准和执行时间通知如下: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统一由7%调整为8%。从200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直接关系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地各部门及参保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深入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养老保险费征缴,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维护社会稳定。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2023-04-23
    143人看过
  • 社会统筹: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和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原则上应以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基数,但从目前管理水平看,一些地区尚难作到;为此,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暂以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目前按工资总额和离退休费总额两个基数提取的,应改为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一个基数提取。具体缴费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因特殊情况,确需超过企业工资总额20%的,应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
    2023-06-09
    411人看过
  • 黄冈市生育保险政策和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女性同胞在生育期及流产期的基本权益而出台的社会政策,具有社会保障意义,是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特殊时期给予支持和爱护的具体体现。那么生育保险政策的实施给女性更多的关爱和保障。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人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黄冈生育保险政策黄冈市生育保险自2009年11月正式启动以来,参保人数从27754人已增至36454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人数逐年递增,累计达2250人。为了保障生育保险的平稳运行,市医保局采取了打击投机参保、前往医院稽核等多种手段,杜绝生
    2023-05-08
    404人看过
  • 关于调整省直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劳动厅豫劳险[1998]30号省直各有关企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1998]22号),并参照郑州市人民政府郑政文[1998]147号文的有关规定,结合省直企业实际,现就调整省直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比例的调整从1998年7月份起,取消按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加退休费用提取的办法,改按企业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总额,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按企业工资总额的24.23%缴纳。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调整为4%。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1.调整范围、时间和标准。参加省直统筹的省直企业1997年12月31日以前退休人员,从1998年7月1日起,按下列
    2023-06-05
    302人看过
  • 湖北省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有哪些调整
    一、城镇企业职工“五险”缴费基数(一)企业职工“五险”个人缴费基数。企业职工“五险”个人缴费基数统一按照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职工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我市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0%的,按60%(1905元)申报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300%的,按300%(9522元)申报核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在申报核定区间内的,按本人实际月平均工资申报核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基数按本企业在职职工平均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二)企业职工“五险”单位缴费基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基数,按企业度本单位月平均工资总额申报核定,单位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总额的,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总额核定;高于的按单位工资总额核定。企业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均按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
    2023-05-09
    445人看过
  • 党费缴纳的数额比例和基数比例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2.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百分之一交纳党费。4.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到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
    2023-07-17
    149人看过
  • 重庆社保的缴费比例与基数调整是怎样的
    一、养老保险缴费标准:1、单位缴纳比例19%,个人缴纳比例8%。2、缴费基数上限16847元、下限为3370元;3、最低缴费金额:单位589.85元,个人248.80元;4、最高缴费金额:单位2949.37元,个人1241.84元;二、医疗保险缴费标准:1、单位缴纳比例7.5%,个人缴纳比例2%。2、缴费基数上限16847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370元;3、最低缴费金额:单位232.84元,个人62.10元;4、最高缴费金额:单位1164.23元,个人310.46元;三、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与金额:1、缴费基数上限16847元、下限为3370元;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5.53元,个人15.53元;3、最高缴费金额:单位77.62元,个人77.62元;4、单位缴纳比例0.5%,个人缴纳比例0.5%;四、生育保险缴费标准:1、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7元、下限为3370元;2、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5
    2023-05-10
    9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生育保险是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导致劳动力中断,由此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其作用是在职工妊娠、分娩和机体恢复整个过程中提供身体保健、医疗服务及有薪假期,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保障。 ... 更多>

    #生育保险
    相关咨询
    • 生育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3
      上述生育险缴费基数怎么算解决了,而其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 (一)生育津贴;(二)生育医疗费用;(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2、生育津贴给付的天数: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 调整失业保险基金缴费比例是怎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9
      1、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应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 2、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无法核定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北京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4
      工伤保险制度的存在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但不同地区的民情不同、发展程度不同,因此工伤保险制度当然也是有较大差异的,就北京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作出调整之后同先前的制度相比较,有哪些不同呢,比例具体是多少,的告诉你。2015年7月1日起,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将调整,最低行业基准费率从现行的0.5%降至0.2%,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从三类细分为八类,实现了工伤保险费率的“总体降低”。对于有些费率或将
    • 深圳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基数调整,什么时候开始执行调整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8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基数再次调整,3月1日起施行。记者昨日获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财政局、惠州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出《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基数的通知》。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基数再次调整,3月1日起施行。记者昨日获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州市财政局、惠州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出《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基数的通知》。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4年企业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当地2014社平工资就是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从最高300%到最低60%(不包含个别欠发达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