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程记录复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1 19:50:11 200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患者具有复印或复制的权利,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具有复印或复制的权利,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病历资料

根据提供的病历资料,该患者被诊断为患有精神分裂症。根据我国《精神卫生法》规定,精神分裂症属于严重精神障碍,需要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然而,从病历资料中可以看出,该患者并未接受到系统的、规范的治疗,治疗措施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首先,该患者的诊断结果并未得到明确的评估。病历中仅简单提到了“精神分裂症”,但并未明确指出该疾病的具体类型、病情严重程度等,这使得患者并未得到应有的关注和治疗。

其次,治疗措施缺乏规范。病历中提到了患者接受了“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但并未明确指出具体的治疗方案、用药剂量、治疗频率等,也未提及患者是否接受了必要的康复治疗等。此外,病历中未提到患者是否接受了必要的心理测量、精神状态评估等,这有助于了解患者的精神状况,并指导治疗措施的制定。

综上所述,该患者的病历资料存在一定的缺陷,需要进一步改进。患者及家属应充分关注病历资料中提到的信息,与医院或医生进行沟通,要求对病历资料进行完善,并提供规范、有效的治疗。同时,患者及家属也有权要求医院或医生就病历资料中的问题作出解释,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患者及家属应充分关注病历资料中提到的信息,与医院或医生进行沟通,要求对病历资料进行完善,并提供规范、有效的治疗。同时,患者及家属也有权要求医院或医生就病历资料中的问题作出解释,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

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9: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手术同意书相关文章
  • 医院病历是否可以重新复印?
    可以。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三)保险机构。医疗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医院的病历可以更改吗一般住院病历不可以修改,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病历本书写错误,需到医院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来修改,只能在错字上面划双线,保持原有记录清楚可辩,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能使用刮、涂等来掩盖或去除原有字迹。如果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其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三)保险机构。
    2023-07-19
    186人看过
  • 医院提供病历的复印服务吗?
    医院应当给病人及其家属二次复印病历,而不能以其他理由不正当的拒绝病人的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可知,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三)保险机构。医疗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复印病历的目的主要有两点:1、固定病历的初始形态,防止对病历的非法修改。一般来说,患方修改病历的可能性很小,而医-方修改病历的可能性较大。医-方修改病历又分两种情况,即合法修改和非法修改。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规定,医-方可以合法修改病历,但其修改必须符合相应的规范。例如:应当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须签名,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等。如果不符合修改病历规范的,是非法修改病历,为法律法规所不允许。患方将病历复印后,客观上防止了医-方非法修改病历。2、为患方分析病历从而确定医-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打下基础。患方缺乏医学
    2023-07-02
    271人看过
  • 医院拒绝复印病历被判负全责
    深圳一名孕妇在医院生完孩子后竟发生脑梗塞以致右侧偏瘫,夫妇俩于是状告医院索赔82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医院曾有拒绝复印病历的行为,也无法证明自己未曾篡改病历。因此,尽管有关机构鉴定该案不构成医疗事故,法院仍判定医院的医疗行为构成医疗事故,应负完全责任。案例回放产下男婴留下终身残疾2004年6月29日,张女士(化名)因为临产而入住深圳市宝安区一家医院。由于张女士的身体状态特殊,医院对她进行了腰硬联合麻醉下的剖宫产,分娩出一名健康男婴。张女士手术前各项生理指标均属正常,术后经医院检查也没有发生任何异常变化,手术期间医院对她进行了连续大量的输液和药物治疗。产后病情急转可到第二天,张女士的身体状况发生了变化。她双上肢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丘疹和红斑,同时还有发热等感染症状。几天后,张女士双上肢、腋下、双肩等处大面积红肿、水泡甚至溃烂。经张女士多次催促,医院于7月5日将其送至其他医院皮肤科进行会诊,之后张女
    2023-06-11
    361人看过
  • 病历记录不完整医院赔偿案
    2003年12月15日凌晨3点半,19岁的北京大学医学部二年级女学生王某因胃部不适自行到北京某医院急诊就诊,据病历记载,医生为其诊治的时间为4∶20。7点半她被该院收住入院,并实施手术。术前,王某之母来到医院,并先后在名为“剖腹探查术”和“胃切除术”的两份手术同意书上签名。术后王某被转入ICU病房,最终因抢救无效于当日下午死亡。医院为王某出具的最后诊断为:病情急、重、垂危。急性胃扩张、急性绞窄性横结肠梗阻、胃扭转、脾破裂、消化道穿孔等。另在该医院的手术志中记录的手术名称为“胃减压术、全胃切除术、脾切除术、横结肠部分切除术”。此后,王某父母一直与医院协商赔偿事宜,由于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2005年12月,王某父母向法院起诉,认为女儿是因胃病入院,却被切除了脾及肠等其他器官,医院医疗行为存在过错,要求其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00万余元。在本案诉讼中,法院委托原北京市
    2023-06-13
    165人看过
  • 出院病历复印件期限
    法律综合知识
    一、出院病历复印件期限一般情况下出院后7天就可以复印病历,应该在该医院档案室去复印。病历,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1、住院病历由住院医师或试用期医师书写,在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2、对新入院患者必须书写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病历小结、鉴别诊断、诊断及治疗等,医师签全名。3、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症、危重患者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待病情允许时再完成住院病历。4、住院病历必须由主治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改住院病历应用红墨水。修改后,修改者用红墨水签名。被修改六处以上者
    2021-09-09
    307人看过
  • 去医院做病例复印需要带什么证件?
    按照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保险机构要求复印病历资料时,向医院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下列要求提供证明资料: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明。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资料。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资料。4、申请人为已故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提供患者死亡证明书。已故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书。申请人是已故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书,申请人与已故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书。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时,应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资料,患者死亡时,应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资料,除合同或
    2023-02-04
    447人看过
  • 患者复印病历资料时医院应当盖章
    卫生部[2002]193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17条规定:医疗机构受理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申请后,由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通知负责保管门(急)诊病历档案的部门(人员)或者病区,将需要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当加盖证明印记。根据上述法规规定,申请人有权对于医院给予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内容进行核对。对于应当复印而医疗机构未给予复印或拒绝给予复印的病历资料内容,申请人有权要求医疗机构给予复印。
    2023-04-26
    257人看过
  • 医疗纠纷病人能复印病历吗
    一、医疗纠纷病人能复印病历吗可以。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需要提供病历吗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2023-06-04
    346人看过
  • 什么是病程记录
    医务人员
    (一)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病例特点、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划等。1.病例特点:应当在对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写出本病例特征,包括阳性发现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2.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根据病例特点,提出初步诊断和诊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的写出鉴别诊断并进行分析;并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分析。3.诊疗计划: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疗措施安排。(二)日常病程记录是指对患者住院期间诊疗过程的经常性、连续性记录。由经治医师书写,也可以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但应有经治医师签名。书写日常病程记录时,首先标明记录时间,另起一行记录具体内容。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
    2023-06-01
    261人看过
  • 医院不给复印的主观病历内容有哪些?
    根据现在法律规定,在发生医患纠纷后,医院有权不给患者复印的病历有且仅限于如下几种:1、病程记录,是指继住院病历(又称为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入院志或住院志)之后,对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所进行的连续性记录,包括首次病程记录、转科或手术之后的病程记录、交班、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阶段小结、抢救记录以及没有单页会诊单的会诊意见等,往往是管床的住院医师书写;2、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也记录在病程记录中,包括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查房记录,甚至还有医院领导的查房记录;3、会诊记录,往往有专页单独记录,即治疗科室邀请本院或外院有关科室医师进行会诊的记录,记载名称不一,有的称为会诊记录,有的称为会诊单,没有专页单独记录的会诊意见即记录在病程记录中;4、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录,可以记载在病程记录中,也
    2023-06-08
    289人看过
  • 医院拒绝复印病历是侵犯患者知情权
    王某出院后,为了解治疗的情况,其夫多次向医院索要住院病历,均无果。无奈,王某将医院告上法庭,请求依法保护其知情权。10月31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判决医院为患者提供复印病历资料服务。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7月8日,王某因病到某防治中心住院治疗。8月15日出院后,为了解治疗的情况和继续治疗的需要,王某的丈夫到医院要求复印病历资料,未果。法院认为,王某因病到医院就诊,双方形成了医患关系。根据《医疗机构处理条例》的规定,患者对自己所患疾病的性质、严重程度、治疗情况及后果有知悉或了解的权利。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权。当患者及其家人申请复印病历资料时,医院有依法提供复制服务的义务。
    2023-06-04
    247人看过
  • 在医院看牙然后缴费记录还能在打印吗
    门诊缴费收据是可以进行补打的。当患者在门诊科室接受医疗服务并按照规定缴纳费用以后,倘若由于种种原因不慎丢失了缴费收据,那么他们完全有权利向医院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补充打印出对应的收据。关于门诊缴费凭条的补打程序,患者们在发现自己已经丢失了凭条之后,应当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前往医院的财务部或者其他指定窗口来提交补打申请。整个补打过程主要包括提供就诊的详细信息,审核确认相关的缴费记录,以及再次打印并盖上医院公章等几个关键步骤。另外,患者们还须要妥善保存好补打出来的新的收据,同时也需要了解并明白可能会出现的某些特殊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提供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提供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2024-04-26
    165人看过
  •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病例讨论记录等患者未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如何处置
    发生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一、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医疗机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二、医疗纠纷药品封存能存多久法律对医疗事故的药品能封存多长时间没有明确规定的,对药物封存后,应该在医患双方在场情况下启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
    2023-04-12
    411人看过
  • 医保卡看病记录查询
    一、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二、医保卡看病记录查询1、可持卡到卡服务网点由工作人员帮助查询。2、持卡在自助终端机电子触摸屏上自助查询。3、网上查询:只需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三、一般医疗保险办理需要哪些手续呢材1、申报程序:首先须由本人或代办人到市商业银行任意网点开办医疗保险缴费卡,首次预留资金不得少于3个月的应缴费额。开卡两日后,携带相
    2023-05-09
    236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手术同意书是指患者在接受手术前,医生向患者或其代理人说明手术的风险、并发症和注意事项等,并经患者或其代理人签字确认的法律文件。手术同意书的目的是确保患者充分了解手术的风险和后果,并同意接受手术。手术同意书是医疗法律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 更多>

    #手术同意书
    相关咨询
    • 根据新医疗纠纷管理条例,病程记录是否可以复印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3
      医疗纠纷,涵盖了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医疗意外、并发症和产品质量、疾病自然转归等,而医疗事故是主要构成部分。在许多的医疗事故中,对患者的人身损害的因素除了一些不可预见的医疗风险因素外,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仍为是主要因素。如何避免这些风险因素,关键还在医务人员。在现实医患关系中,患者由于对医学知识的缺乏,治疗方案完全由医生单方面制定和实施,患者仅仅是处于被动接受的地位,常常只是按医务人员的要求配合检查治疗
    • 病程记录可以复印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09
      病程记录可以复印。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
    • 医院给二次复印病历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2-15
      医院应当给病人及其家属二次复印病历,而不能以其他理由不正当的拒绝病人的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可知,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一)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二)死亡患者近亲属或其代理人;(三)保险机构。医疗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 和医院打,能要求医院复印病历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化验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 工伤病历要去医院复印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3
      病历可以凭身份证去医保病档室复印。自工伤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未申报工伤的,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