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变动引发农村宅基地权益争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0 08:15:37 142 人看过

1、户口迁出后,房屋完好无损,这时候房屋还能够体现其经济价值,本着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民依然能够使用房屋所占据的宅基地,但对于农民不能够进行重新修建,只能够进行流转、退出获取补贴或者等待房屋倒塌被收回。

2、户口迁出后,房屋倒塌,这个时候房屋已经不能够体现其经济价值了,这一类的房屋农民也不能够重新进行修建,而由于各地农村正在进行空心房整治,这些房屋还直接回被拆除,其占据的宅基地也将会被弄成集体组织收回。

户口迁走以后有没有遗产继承

我国农村户籍的价值有了很大的提高。户口迁出的儿子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不能继承宅基地和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因为农村的土地是属于集体的,户口已经迁出的儿子作为已经外迁的人,不再是村集体组织成员,是不能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9: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村宅基地相关文章
  • 非农户口的宅基地权益如何明晰
    各地情况不一,需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如下:1、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的;2.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需要调整搬迁的;3.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4.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工、军人、归侨、XX同胞等,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农村确无住房的;5.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宅基地确权后可以贷款吗?宅基地确权后可以贷款。贷款应符合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2、用于抵押的房屋所有权及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权属争议,依法拥有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权属证明,未列入征地拆迁范围;3、除用于抵押的农民住房外,借款人应有其他长期稳定居住场所,并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书面同意宅基地使用权随农民住房一并抵押及处置。《山东省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2023-07-08
    402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补偿按户口还是宅基地证
    对于农村宅基地的补偿,一般按户口和宅基地证综合计算,补偿包括农村宅基地补偿费、宅基地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费、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费等。农村宅基地补偿按户口还是宅基地证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n(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n(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n(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n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
    2022-06-25
    122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确权非农业户口的房宅怎么确权
    一、农村宅基地确权非农业户口的房宅怎么确权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是村集体对集体成员的一种生活保障。非农业户口自然不属村集体成员,不应该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对于祖上遗留下来的建筑物及附着物,作为非农业户口的继承人同样具有继承权。该权利是对建筑物及附着物而言的所有权。如建筑物存有且可继续使用,非农业户口人员同样可以继承后继续使用,因地随房走,故可以对建筑物所占土地进行使用。但该宅基地不应确权给非农业户口继承人。二、非农业户口能享受征地赔偿吗非农业户口能享受征地赔偿,但只能享受货币补偿,不可实行产权调换。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承包期内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可以享受土地征收补偿,但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有什么区别(一)“农户”和“非农户”以前是在吃商品粮上在区别,现在是没有了,或者说是区别几乎没有了。(二)社会保险方面,这两者的区别也不
    2023-06-15
    30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变更:权益持有人有望换人!
    宅基地使用人可以变更。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宅基地使用权有效转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转让行为应征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2、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使用权消灭。譬如出现地震、海啸、山洪、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宅基地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自然消灭。宅基地可以变更的情形有:1、房屋所有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2、房屋坐落变更;3、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4、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农村宅基地变更登记程序:1、申报: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登记应向乡国土资源所提交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户籍证明(属于事实分户的,需出具结婚证书复印件);(2)土地登记申请书;(3
    2023-11-27
    384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能否按照城镇户口的户数确权?农村宅基地能否按照城镇户口的户数确权?农村宅基地能否按照城镇户口的户数确权?
    可以确权。根据当前国发〔2014〕25号文件精神,转为非农业户口之后也是可以确权的。文件规定: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对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城市户口,宅基地已经交回或收回的,本次不予确权登记。没有交回或收回的,尊重其本人意愿,愿意交回的不予确权登记,不愿意交回的应予确权登记。农村宅基地确权影响公租房吗没有影响,这是两个法律关系。公租房,不享有产权,只是解决暂时居住的问题。而确权则是确定物权的行为。村里面用来盖房子的这些土地就是宅基地,农村的集体土地基本上也就是分为农业用地和宅基地这两种不同的形式,而在宅基地上面修建的这些房子就算是要进行买卖,在法律上也是只允许发生在同村的集体成员当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
    2023-07-17
    259人看过
  • 宅基地确权攻略:如何确权户口不在农村的宅基地
    农村自建住房一般属于农民的不动产产权,农民的朋友也享有自建住房的所有权,因此他们有能力支配房屋。农民将户籍迁出农村,证明农民不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因此,农民朋友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由于宅基地是按照房子随房随走的原则,只要房子还在使用中,只要房子没有倒塌,农民朋友还是有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反,如果房子倒塌,农民就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宅基地确权户口已迁出相关政策和法规是什么?一、农村宅基地确权户口已迁出相关政策和法规1、全家自愿放弃承包地并与集体签订了放弃宅基地协议的农户,依法收回其宅基地。2、全家迁入设区的市(不含直辖市、副省级市和其他大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按照自愿原则对其宅基地进行确权登记。3、如果农户部分成员迁入设区的市(含升学、参军
    2023-07-01
    495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的补偿与户口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因为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二是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
    2023-03-10
    254人看过
  • 继承农村宅基地:城市户口的权利?
    城市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办理房地产登记。注:1、原法律规定,子女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不能继承;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2、不仅农村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城镇户籍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3、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继承,只能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继承宅基地使用权,遵循房地产一体化原则。父亲农村户口子女城市户口遗产继承问题父亲是农村户口儿子是城镇户口能继承承包的土地的使用权,父母亲已去世,子女无当地农村户口,可以继续享有该土地使用权。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相关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2023-07-02
    381人看过
  • 非农户口农村宅基地确权找哪个部门
    一、非农户口农村宅基地确权找哪个部门农村的宅基地确权、不动产登记如火如荼地开展着。对于农村人来说,这是一件好事,能够明确自己的产权归属,也能减少集体土地的浪费。但是有许多人发出一个疑问,非农户口,但是在农村有宅基地,有住宅,能不能确权登记呢?可能有人会问,非农户口怎么也会在农村有宅基地,有住宅呢?其实有许多都是因为历史原因而遗留下来的问题。今天就将非农户口的宅基地能不能确权的问题梳理一下。1:外出务工,将户籍迁出的本来是农村集体户口,因为工作原因将户籍迁出,转变成了非农户口。其实农村像这种情况的比较多,而他们只是因为工作关系而迁出的户口,在城市靠租房生活。在农村有住房和宅基地,也有承包地之类的,像这种情况是完全可以确权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保护农民进城的土地承包权,不得以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农民进城定居的条件。本规定虽指承包地,但承包地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
    2023-03-30
    407人看过
  • 农村户口没有农村宅基地怎么办,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买卖、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房屋的。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布。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农村
    2023-05-05
    302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怎么分户 如何对农村宅基地分户
    农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权限的,在我国主要是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它是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住房要求,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需要经过申请。通过申请之后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有关农村宅基地分户的相关内容1、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2、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6)户口冻结地
    2022-07-06
    209人看过
  • 户口是农村户口农村户口在宅基地被拆迁要赔偿吗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原则上按房产证面积计算。但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地方政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情况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补偿安置政策,进行科学合理的征收、拆迁和补偿安置,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例如,在某些地方,住房补偿低于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的,可以享受优惠待遇,在这种情况下,按户籍人数计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解释(十六至二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额。因旧城改造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造地段更换房屋产权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造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因此,房屋拆迁补偿以人口和房屋面积相结合的科学方法综合考虑。1、关于征收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国家法律建立了大框架,把握了大方向,
    2023-08-09
    98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翻新后旧房的所有权争议
    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的。但由于房屋依然存在,对宅基地的使用权继续有效。作为继承财产,在分割之前,该房屋并不属于任何一方,而是全体继承人共有,各方都拥有居住权,不能要求其他继承人搬离房屋。追溯旧房的历史1.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2.哪些人住过,什么背景,是何种用途;3.是否发生过不好的事情,是否欠人钱或者发生过盗窃案;4.是否欠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以及水、电、煤、暖的费用。十一、了解邻居的组合1.好邻居会让你生活愉快,选不同的时间在社区内看人来人往,通过衣首和生活规律判断人的社会层次;2.拜访上、下、左、右邻居,了解他们在此居住是否顺心;3.与居委会或者传达室的值班人员聊天,了解情况。十二、算计一下房价1.自己通过对市场上公房的反复比较判断房屋的价值;2.委托信得过的中介公司或者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3.银行提供按揭时会做保值评估这个价格可以看成是房屋的最低保
    2023-07-11
    166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找哪个部门处理?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如果发生农村宅基地权属争议找哪个部门处理?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如何证明合法?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之规定,当事人对土地使用权登记有争议的,应向行政登记机关申请处理,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再以登记机关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讼争是宅基地的使用权,显然争议纠纷属于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依法应先行由行政登
    2024-04-10
    78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农村宅基地
    相关咨询
    • 户口改变影响农村宅基地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3
      户口迁出后则不享受原村集体村民待遇,故宅基地也不再给划分,依据实际操作的经验,农村的宅基地已划分的通常不再收回,故小儿子可以继承。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有如下规定: 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第十条建房农户人口计算: (一)建房人口计算以本户农村常住户口为准。已领取
    • 农村宅基地户主过世,宅基地权益归属于谁?
      河南在线咨询 2024-11-24
      1、我国的农村地区与宅基地以及农村宅基地有所区别。宅基地明确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及管理权。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土地及其城乡结合部地区,除宪法及法律明确规定归属于国有的之外,其他均为农民集体所有产权。而宅基地、自留土地与自留山地等,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拥有。 3、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国有土地与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其使用权可依法授权、赋予特定机构或个体用于实际生产生活
    • 农村户口变成城市户口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需要变更为城市户口对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28
      1、不需要的:只要当事人符合当地的宅基地申请条件(如:一户一宅,本人未申请过宅基地等)的,就可以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2、当事人在户口所在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是不变的,当地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后,当事人与原来的”城市户口“的人员,在子女教育、社保、就业等方面的待遇,会逐步趋同,直至统一。《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浙江省为例):六、推进相关领域配套改革(一)完善农
    • 农村宅基地问题的争议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6
      对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利用,产权关系,标准面积,取得与丧失等;对申请对象的界定,审批程序的规范,使用期限的明确,审批结果的公开公示,宅基地的使用监督等;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取得主体、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客体、继承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和期限设置、宅基地使用权法定登记、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条件、形式和内容(买卖、租赁、抵押、以地入股、继承、遗赠和赠与)等;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取得方式、内容、行使、灭失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如何变更,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怎样变更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19
      第一,申请登记手续编号申请-受理-审查-登记簿-收费收据第二,受理范围1、市行政服务中心房地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城市四街和泗门分中心以外的乡镇(街)行政区内房地产登记申请业务2、市行政服务中心泗门分中心房地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泗门.临山.黄家口.曹娥四镇行政区内房地产登记申请业务。第三,申请登记提交资料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利证明4、权利调查结果5、权利人姓名、姓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