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29 02:20:32 316 人看过

一、鹤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流程

1、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职工首先要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会对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如果是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的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带上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相关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会进行审批和录入,全都完成后会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就可以去进行了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15: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住房公积金相关文章
  • 鹤壁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怎么走
    一:鹤壁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怎么走1.申请:提取职工携带本指南规定的相应资料,至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2.受理: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不能确认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3.审核:受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4.决定:符合条件的,准予提取;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5.送达:提取资金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二:鹤壁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件符合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三:鹤壁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设定依据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
    2023-05-19
    222人看过
  • 鹤壁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什么时间办
    一、鹤壁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什么时间办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9点到下午17点(中午不休息)。办理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县)淇滨大道街道25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127号,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鹤壁市淇滨区鹤煤大道320号,鹤煤大道与嵩山路交叉口西南角,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鹤煤分中心;鹤壁市浚县浚州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南区公积金窗口,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浚县管理部;鹤壁市淇县人民路财政局一楼大厅,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淇县管理部二、鹤壁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1.申请:提取职工携带本指南规定的相应资料,至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服务窗口。2.受理:
    2023-05-24
    427人看过
  • 鹤壁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什么时间办
    一、鹤壁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什么时间办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二、鹤壁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1、受理: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可通过互联网或者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2、办结: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网上办理流程:点击在线办理,填写相关信息,提交有关材料点击提交申请即可。三、鹤壁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
    2023-05-24
    430人看过
  • 鹤壁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提取材料: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提取1.租赁其他住房的提供(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号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岁,女20岁)的单身,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在中心签订婚姻家庭状况承诺书;如离异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在中心签订婚姻家庭状况承诺书。(3)《鹤壁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提取人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公积金业务专用章);(4)提取人本人本市银行存折或储蓄卡;(5)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6)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租房合同;(7)当地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发票。2.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号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单身的提供单身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鹤壁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提取人所在单位财务专用章(公积金业务专
    2023-05-10
    151人看过
  • 鹤壁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鹤壁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是什么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2.《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6号)第二十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鹤壁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件符合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三:鹤壁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1.申请:提取职工携带本
    2023-05-24
    202人看过
  • 鹤壁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鹤壁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是什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
    2023-05-24
    482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住房公积金
    相关咨询
    • 鹤壁淇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08
      一、在鹤壁淇县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在鹤壁淇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具体的提取需要的条件可以咨询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不同城市的提取政策和要求也是不一样的。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
    •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21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
    •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4
      南京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1。购买有产权的自住住房(1)职工购买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2)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3)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4)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只有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2、建设、改造、大修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职工建设、改造、大修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7
      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
    • 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24
      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具有限制性,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