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认定为违法建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9:57:35 371 人看过

买房时,开发商跟你说能在露台上搭个阳光房,你傻傻就去搭了,最后可能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要拆,一下子损失好几万;跟着邻居协商一起在房子旁边搭个小屋,还没建好就又被拆了……类似的事情,你身边有没有发生过?其实,这就是我们平时常说的违建行为,一些业主随意改造房屋结构、私搭乱建阳光房,都是因为不了解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违建行为,所以今天我们就来梳理一下违建认定标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违法建设:

(一)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二)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三)未经依法批准擅自进行临时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或者临时建筑

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的;

(四)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未依法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五)未经依法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

(六)在铁路、公路两侧、高压线走廊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违法进行建设的;

(七)未经批准擅自在水库、河道等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

(八)其他违反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或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进行建设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1: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如何认定行政行为违法行政行为违法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如何认定行政行为违法所谓行政违法构成是指构成行政违法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和客观条件的总和,它是确认行政违法行为从而追究其行政责任的根据。行政违法的构成除了主体要件外,还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1、主观要件行政违法的主观要件是指行政违法主体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而希望或放任其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凡故意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都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心理状态。过失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并且造成危害后果的,也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故意和过失是行政违法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主观要件。所以,如果行为在客观上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但不是出于故意和过失,而是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能认为是行政违法而追究行政责任。2、客观要件行政违法的客观要件是指构成行政违法的客观事实情况。包括行
    2023-02-22
    350人看过
  • 哪些在高速公路上缓慢行驶的行为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在高速路上低速行车也属交通违法,车主在高速公路上行车需严格按规定时速行驶,交管部门会依据具体情节轻重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金,一次扣3分。在高速公路上低速行驶属于交通违法,高速公路上安装的雷达测速仪等设备均可检测到车辆是否低速行驶,一旦被发现将根据情节给予处罚。当前征地违法行为的原因是什么原因一,土地财政作祟。多年来,土地收益已成为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由于卖地来钱易、快、多,许多地方把征地拆迁、赶农民上楼、招商引资作为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的第一要务。地方政府乐此不疲地搞征地拆迁,大多看中的是土地差价带来的丰厚收益。一些地方政府征用农地时常不择手段,强征强拆。居高不下的行政开支、盲目无度的举债开发建设,让地方财政债台高筑、捉襟见肘,致使地方政府更加依赖土地财政,以致形成恶性循环。原因二,对政府的征地行为缺少有力、有效的制约与监督。依照土地管理法,征用土地实行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
    2023-07-20
    116人看过
  • 哪些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全责的交通违章行为
    哪些可能被认定为全责的交通违章行为对一方当事人由于下列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违章行为而导致交通事故的,认定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1.行人在禁止行人通行的高速公路、外环线道路、内环高架道路和车行立交桥等道路上行走,与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2.行人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地方违反信号规定,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3.行人在设有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和漆划人行横道线处100米范围以内,不走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和人行横道而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4.行人不走人行道,在设有中心隔离设施和行人护栏的道路上钻越、跨越隔离设施或护栏,与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5.非机动车骑车人在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人行道上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或者在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机动车专用道、单行道上与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6.非机动车骑车人在设有停车让行或减速让行交通标志的地方未按规定让行,与享有先行权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7.非机动车骑车人在有交
    2023-02-19
    68人看过
  • 溅水行为被认定为违规行为
    罚款200元。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车子通过积水路面的合理时速:车速10至20公里/小时,对行人影响不大;车速30公里/小时左右,膝盖以下被溅湿;车速40公里/小时左右,水花溅起1米多高。但是,一部分司机在下雨天遇到积水路面时,根本就不会减速,不管有意还是无意,造成的后果都是溅了行人一身水。这种不文明行为,与交通法规相违背,显然是违法行为。车辆落水:先深呼吸再开车门汽车翻进河里,若水较深时,先不要急于打开车门和车窗玻璃,因为这时车门是难以打开的。此时,车厢内的氧气可供司机和乘客维持5至10分钟,应首先使头部保持在水面上,迅速用力推开车门或玻璃,同时深吸一口气,及时浮出水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2023-07-04
    62人看过
  • 无证施工违法建设行为有哪些危害和影响
    主要表现为: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建筑工程质量、结构和施工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违反法律规范实施的建筑行为,其重大的影响是降低了建筑从业群体对“勤劳工作”、“守法诚信”等价值观念的认同,严重破坏法律法规的公平、公正性;一些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建筑活动中,意图绕开监管部门的监督,有的采用未经检验、检测的材料用于建筑工程,甚至于将建筑工程违法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建,导致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将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造成极大损害。一、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如何划分建设工程施工一般是提倡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对于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可以一并发包,也可以将一个或者多个发包给一个总承包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
    2023-02-23
    473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违规,哪些行为属于违法?
    交通违法、违规和违章是交通行为中的三种情况。交通违法指的是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会受到记分处罚。而交通违规指的是未遵守已达成规定的行为,会受到罚款等惩罚。交通违章则是指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会受到罚款等惩罚。在交通行为中,违法(如交通违法)与违规、违章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具体而言,交通违法是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交通管理规章的行为;而交通违章则是指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至于交通违规,它指的是违反已达成规定的行为。2、惩罚不同:交通违法行为采取记分办法进行处罚,依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交通违章采取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交通违规取决于造成的损失程度惩罚的。违章与违法的区别违章与违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区别。首先,违章是指违反规定、章程或管理制度的行为,而违法则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其次,
    2024-03-15
    492人看过
  • 哪些民事行为不违法行为
    一、哪些民事行为不违法行为违法: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或公民,因违反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违法是指特定主体实施了与现行法相冲突的行为,引起相应的损害事实,法律对之进行否定性评价的状态。这是作为产生法律责任的原因之一的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二、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
    2023-05-06
    121人看过
  • 违建行为是否违法?
    由于违章建筑具有不合法的特征,所以处理违章建筑也有自身的特征,建章建筑通常情况下是指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由公民或法人擅自建造的建筑物及构筑物,通常表现为擅自搭建的棚房、摊位、简易楼宇等。包括:(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4)擅自将临时建筑设成为永久性建筑。什么是违建目前关于违法建筑的界定,主要依据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可以定义为: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过期的临时建筑。我国法律规定,拆除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中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
    2023-07-03
    316人看过
  • 强制拆除行为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吗
    一、强制拆迁是否违法?所谓的强制拆迁,是指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一方当事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申请行政裁决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没有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的,依法强行拆迁房屋的行为。二、迁至拆迁的方式有哪些?强迁有两种方式:1、行政强迁。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迁,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现已取消。2、司法强迁。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的强迁。目前行政强拆已经被立法禁止,唯一合法的拆迁方式只有司法强拆,未经法院行政裁决做出的拆迁均为非法拆迁。因此,被拆迁人切不可相信拆迁办或者政府部门拆迁就合法的言论,在遭遇除司法强拆之外的其他非法强拆时,建议被拆迁人及时报警,并聘请专业拆迁
    2023-03-01
    83人看过
  • 持有哪些机械会被认定为聚众斗殴违法行为
    聚众斗殴中持有机械问题的认定:首先,机械必须是人工设备,其次,本法中的机械必须是杀伤性的。机械必须是工具性的,即持有该物品的人必须有在聚众斗殴中使用该物品的目的。当然,使用该物品的目的不必局限于准备阶段,而是犯罪过程中的任何阶段。即使在斗殴过程中临时获得,只要使用,也有使用的目的。聚众斗殴中致人轻伤什么人负责聚众斗殴中致人轻伤涉嫌聚众斗殴罪,由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负责。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7-04
    316人看过
  • 如果不拍航拍照片,能否认定为违法建设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不拍航拍照片,就无法通过航拍照片识别违法建筑。违法建筑的认定要看是否有合法的产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依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对仍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不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的,处以罚款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五条在乡、村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二是农村违法建设认定标准,是指未经规划国土部门批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违法建筑包括:。占用公共场所、公共设施、
    2023-05-31
    398人看过
  • 违法分包行为的认定
    1.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2.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3.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4.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5.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6.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7.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法律界定是什么?在实践中违法转包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直接转包与变相转包。所谓直接转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直接转包给他人;所谓变相转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通过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他人。承包人在承接工程后,如对该工程不派驻项目经理,不进行质量、安全、进度管理,不依照合同约定履行承包
    2023-08-16
    218人看过
  • 法院确认违法的行政行为有哪些
    (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三)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四)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五)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律师补充:1、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2、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3、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有
    2023-05-06
    438人看过
  • 商品房欺诈行为如何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可认定为商品房欺诈行为如下:一、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二、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三、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四、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五、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六、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八、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构成商品房欺诈要达到什么条件在商品房市场中,与开发商相对应,广大消费者仍处于弱势。在商品房买卖中,构成欺诈须具备四大构成要件:1、须有隐瞒真相,制造假象的欺诈行为;2、欺诈行为使当事人陷入错误;3、须有欺诈故意;4、实施欺诈之人为相对人或者第三人。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可以表现为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虚假陈述或者误导陈述,也可表现为重大遗漏或者不
    2023-07-04
    355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违法建设行为违法建设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29
      违章建设行为主要违反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建设许可方面的法律规定,是典型的行政违法行为,是要受到行政法负面评价并负行政法律责任的。对于违建人这一行政相对人来说,行政法律责任主要指的是行政处罚。 违章建筑的处理有两层含义:一是指行政主管部门如何对待违章建设行为和违章建筑,对违章建筑采取何种措施、依法应怎样采取这些措施;二是指如何从社会本位和综合效益等角度设计制度,将违章建筑问题对社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
    • 如何处理建设局的违法行为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2
      如果当事人认为建设局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到其合法权益的,其可以向当地政府,或者党委进行举报。或者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
    • 违反合同行为有哪些违法行为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1
      违反合同不属于违法行为,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是违反了合同条款,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这是民事责任,不是违法犯罪。如果对方拒绝履行,作为另一方,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作为守约方也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违反法律哪些行为属于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07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狱警的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什么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31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第十四条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 (二)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犯罪脱逃; (三)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 (四)侮辱罪犯的人格; (五)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六)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 (七)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者物品; (八)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九)其他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