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阻却违法的辩护事由包括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1 09:51:51 172 人看过

被告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告人因其他原因(精神原因)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被告人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或意外事件等情形。

(一)正面论述和证明一个和公诉机关提出的案件事实不同的被告人的具体行为;

(二)反驳公诉机关提出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即论述和证明公诉机关并没有用证据充分证明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案件事实辩护又可以分为:

1、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辩护,常见的做法有:

(1)陈述或证明被告人不具备法定的犯罪主体要件。

(2)陈述或证明被告人主观上不具备犯罪故意或犯罪目的。

(3)陈述或证明被告人客观上未实施犯罪行为。

(4)陈述或证明不具备某些犯罪构成所要求的犯罪目的和犯罪后果。

2、阻却违法性事由辩护

一般有:被告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告人因其他原因(精神原因)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被告人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或意外事件等情形。

3、情节辩护

根据案件事实,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具有初犯、自首、立功、坦白、被害人过错、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受威胁犯罪等有助于从轻处罚的事实和情节。

一、故意伤害定罪的相关规定

1、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未遂)罪的区分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未遂)罪在客观上都造成了他人身体健康损害的结果,两者的区分主要在于故意的内容不同:

故意伤害罪具有伤害的故意,而故意杀人(未遂)罪则具有杀人的故意,只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而已。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主观故意的内容区分上述两种性质不同的犯罪。

2、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在客观上都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两者的区分主要在于主观心理状态的不同:

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情况下,行为人只有伤害故意,致人死亡是过失所致。而在故意杀人的情况下,行为人具有杀人故意,对于他人死亡的结果是希望或者放任其发生的。

3、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在客观上都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对于他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都是过失的,区分的关键在于:

在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情况下,致人死亡结果是由故意伤害行为所致。而在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下,致人死亡是一般行为所致。

因此,应当根据致人死亡的行为是否故意伤害行为对上述两种性质不同的犯罪加以区分。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推人一把或者打人一拳,他人倒地因头部嗑在石块或者其他硬物上而导致死亡的情形。

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因为推人或者打人是故意的,就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因为推人或者打人虽然是故意的,但并未构成伤害,因而应以过失致人死亡论处。

故意伤害罪的情节较轻,首先具体是要由公安部门和法院来进行认定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20: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故意伤害罪辩护词范文,故意伤害罪辩护词怎么写
    一、故意伤害罪辩护词范文,故意伤害罪辩护词怎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矫某家属的委托,并经被告人矫某本人同意,指派李律师担任被告人矫某的辩护人。辩护人在庭审前查阅了本案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案件经过法庭调查,案件事实已经清楚,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矫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不表示异议,但是认为被告人矫某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请求合议庭在对被告人矫某的行为量刑时予以考虑。具体辩护理由如下:1、本案被告人具有投案自首的情节,恳请法院依法查明、认定,并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依法判处缓刑。案发当日,本案被告人就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积极的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全面、主动的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对于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
    2023-05-25
    252人看过
  • 论犯罪阻却事由有什么
    1、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2、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2023-06-14
    467人看过
  • 法令行为成为违法性阻却事由的条件
    法令行为是指基于成文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作为行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所实施的行为。法令行为成为违法性阻却事由的条件如下:一是法律基于政策理由排除犯罪性的行为,发行彩票。二是法律明示了合法性条件的行为(如国外的堕胎行为)。三是职权(职务)行为,如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四是权利(义务)行为,如一般人扭送现行犯。对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宜适用正当防卫的规定,尤其不宜适用特殊正当防卫的规定。上海律师胡某来,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二十年只做法律,曾被政府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
    2023-04-22
    395人看过
  • 工伤事故伤害包括什么
    一、工伤事故伤害包括什么(一)根据损伤原因划分,工伤事故类型可以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窒息以及其他伤害。(二)根据伤害程度,工伤事故可以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轻伤事故是指一般伤害不太严重,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二、工伤事故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
    2023-05-18
    266人看过
  • 紧急避险阻却事由是什么
    紧急避险,又称“紧急避难”。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1.(职责)紧急避险是指行为人因职责规定,正在执行职务时,依法对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如消防员,在执行职务时,对于发生的火灾负有法定义务避险。2.(主动)紧急避险是指对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普通公民“见义勇为”所采取的避险行为。一、其他违法阻却事由(一)法令行为1.法律基于政策理由排除犯罪的行为,如发行彩票。2.职权职务行为,如逮捕犯罪嫌疑人、司法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自由刑、死刑。3.权利义务行为,如公民扭送现行犯。无法律依据行为或虽有一定规定但实体或程序上违反的行为不属于法令行为,可能成立犯罪。(
    2023-02-25
    177人看过
  • 故意伤害审查起诉辩护意见书中包括哪些内容
    一、故意伤害审查起诉辩护意见书中包括哪些内容?(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二)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三)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二、故意伤害罪是如何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
    2023-06-03
    142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辩护】为故意伤害案被告人辩护成功案例
    案情简介被告人张某与同乡李某、王某外出吃饭过程中与何某、孙某等人发生纠纷继而使用拳脚互相打斗,第一次打斗过程中双方均无人员受伤,只是何某等人离开时声称还会找人过来打张某等人。张某怕他们寻仇,买了两把西瓜刀防身。后何某果然率数人前来寻仇,在打斗中张某不慎用西瓜刀砍伤何某,随后,参与打斗的人员均被公安控制。办案思路及心得张某被公安拘留后,罗锦炫律师接受张某家属的委托,前往看守所会见张某,了解了本案的基本情况。随后,陪同张某的家属与何某的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劝说何某出具了谅解书(此时何某因受伤被取保候审)。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罗律师及时到检察院查阅案卷材料,较为全面的掌握了案件情况,并向检察院递交了赔偿协议和谅解书。审判阶段,罗律师提出如下辩护意见:1、何某、孙某等人在第一次打斗结束后,率数人持器械追赶,对于第二次打斗及自身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较大过错;2、被告人张某在被何某等人追赶过程中摔倒
    2024-01-08
    339人看过
  • 逃税罪的刑罚阻却事由是什么?
    一、逃税罪的刑罚阻却事由是什么?逃税罪的初犯,只要是对逃避的税款进行缴纳。然后向税务部门缴纳滞纳金。并且受到了相关的行政,那么犯罪嫌疑人即可不需要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只需要承担行政处罚即可。我国对逃税罪的初犯规定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别条款。根据修正案的规定,对逃避缴纳税款达到规定的数额、比例标准,已经构成犯罪的初犯,满足以下三个先决条件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一是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二是缴纳滞纳金。三是已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这里有必要对第三个条件内容的含义作一些特别的解释。对逃税罪的初犯在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后,还应当由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才不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二、逃税罪数额的巨大标准多少?纳税
    2024-01-13
    373人看过
  • 刑事二审辩护词故意伤害的怎么写?
    一、刑事二审故意伤害辩护词怎么写?刑事二审故意伤害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某某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其涉嫌故意伤害案的二审辩护人。综合本案所有证据,辩护人认为:原审法院认定姜方凌在2010年11月2日至次月20日期间未经受过其他颅脑外伤的证据并非“证据确实、充分”,对认定“未受颅脑外伤”的事实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原审判决应当做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1、本案的焦点。本案被害人XXX2011年1月9日因头部不适被诊断为左侧额颞顶慢性硬膜下血肿,造成该结果的原因很多,既有可能与70余日前即2010年11月2日发生的事件有关,也可能是这期间其他原因(主要指外伤)所致。司法鉴定结论认为XXX重伤的主因为外伤,该颅脑损伤与2011年11月2日的头部外伤可以直接存在因果关系的前提是排除介入因素,排除介入因素就是要排除合理怀疑。2、本案中的合理怀疑本案的合理怀疑
    2023-06-03
    288人看过
  • 刑事辩护词罪轻辩护包括什么
    一、刑事辩护词罪轻辩护包括什么罪轻辩护律师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基本信息、案件基本情况、被告人从轻情节、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罪轻辩护是说承认指控的罪名,但认为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赔偿等从轻情节的,请求从轻处罚;轻罪辩护是说认为行为人构成的是比指控罪名要轻的罪名,比如指控故意杀人罪,辩护故意伤害罪。二、范文审判长、审判员:x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人亲属委托,指派本人担任一审辩护人,经庭前查阅本案案卷材料,会见被告人,今天结合庭审调查,现就本案发表以下辩护意见: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盗窃罪及盗窃财物价值的认定,辩护人不持疑议,但被告人具有以下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一、被告人王xx是从犯,具有法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因本案是共同犯罪,被告人王xx是在麻将馆打牌时候认识同案其余四人,在这四人的诱惑及要求下才同意帮忙开车的,并未扮演组织、策划和指挥的角色,只是听
    2023-06-03
    238人看过
  • 刑事辩护系列之:故意伤害罪
    1.什么是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2.什么是故意伤害罪犯罪客体?故意伤害罪犯罪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权利。3.什么是故意伤害罪犯罪客观方面?故意伤害罪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伤害行为是指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行为,或者足以使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故意伤害行为致对方轻伤或者轻伤以上才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人体重伤、轻伤范围及其程度认定,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建成一条、公安部、司法部颁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及《人体轻伤害鉴定标准》,通过法医鉴定程序认定。4.什么是故意伤害罪犯罪主体?故意伤害罪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年满14周岁即应当负刑事责任。①犯故意伤害罪致人轻伤的,行为人必须年满16周以上才能成立犯罪;②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死亡的,行为人只
    2023-04-24
    91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应从什么方面辩护
    一、故意伤害罪应从什么方面辩护1、案件事实方面的辩护:身份、事实、因果关系方面去辩论;2、法律适用方面的辩护:应采取哪条规定,在事实明期无争议的基础上的定何罪的问题;3、程序辩护,意义不是太大,但可以给控方一种姿态,在事实理由存在的情况下,提出来对控方是一种心理暗示;4、量刑情节辩护:自首、立功、减轻处罚的问题二、刑事案件的辩护技巧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也作了内容相同的规定,只不过是该规定不仅对律师适用,对非律师的其他辩护人也同样适用。2、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相对于法定情节而言,酌定情节指的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依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可以酌情考虑对被告人
    2024-02-01
    207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辩护】沈某某故意伤害一案
    案情简介2012年3月被告人唐某醉酒后载苏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不具备汽车驾驶经验的情况下首次驾车即驾驶前照灯不合格的松花江牌小客车,沿路况复杂、设有众多摊位的道路行驶,车辆撞伤六人,后唐某逃逸,经鉴定1人重伤,唐某负全责,唐某于案发当晚被抓获。2012年3月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由天津市西青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4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由天津市西青区公安分局决定取保候审;12月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由西青区西青检察院决定并由天津市西青公安分局执行逮捕。办案思路及心得2012年5月,被告人唐某的父亲慕名来到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经咨询后决定聘请本所律师为被告人唐某的辩护律师。我所律师于当月13日到检察院查阅相关案件,随后会见了唐某。经过仔细查看案卷并结合被告人唐某自己陈述的事实经过,认为被告唐某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于是确定了变更罪名的辩护方案。审理经过本案于20
    2024-01-23
    105人看过
  • 危险驾驶罪阻却事由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的免责事由通常包括紧急避险等特殊状况。例如,当面对极其危险的情境之下,为保全更大的合法权益而被迫采取危险驾驶行为。危险驾驶罪主要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进行追逐竞赛,情节严重者;以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工作,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速度行驶的行为;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2024-08-04
    154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责任阻却事由包含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4-08-29
      责任阻却:虽然有违法行为,且侵害了法益,但因为有免责事由的存在而不承担刑事责任,主要有主体资格,未成年,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 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 违法阻却是什么意思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4-15
      违法阻却是指排除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的违法性的事由。即在具有特别理由、根据的情况下,也可能否认符合构成要件行为的违法性。符合要件的行为虽然原则上具有违法性,但也存在例外现象,即在具有特别理由、根据的情况下,也可能否认符合构成要件行为的违法性,这便是违法阻却性事由,又称排除犯罪的事由,所以违法阻却性事由是从反面否认行为构成犯罪。
    • 阻却的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8
      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 1.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混合担保中,提供担保的第三人的先诉抗辩权。混合担
    • 违法阻却性事由是什么,有哪些类型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在具有特别理由、根据的情况下,也可能否认符合构成要件行为的违法性,又称排除犯罪的事由,所以违法阻却性事由是从反面否认行为构成犯罪。违法阻却性事由的类型:1。法令行为:是指基于成文法律、法令、法规的规定,作为行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所实施的行为。 (1)法律基于政策理由排除犯罪性的行为; (2)法律有意明示了合法性条件的行为; (3)。职权(务)行为; (4)权利(义务)行为。2。正当业务行为是指虽然没
    • 请问一下关于违法阻却事由
      四川在线咨询 2024-09-30
      违法阻却事由是指事实或者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但是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必负法律责任,通常在犯罪构成上来说,紧急避险,正当防卫,被害人承诺,事实认识错误,自救行为,法令行为等属于客观违法阻却事由;而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法律认识错误等属于主观违法阻却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