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定终结执行还能执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9 20:03:07 166 人看过

一、法院要终结执行可以不同意吗

法院要终结执行可以不同意。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因撤销申请而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二、强制执行中止执行可以再次执行吗

这个是可以的,在申请人请求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根据申请做作出终结执行裁定,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三、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是:

1、两者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相反,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

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

3、产生条件不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人民法院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终止是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合同的中止是指合同的效力因某种原因的发生而暂时停止,而合同的终止为合同效力的完全终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3: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终结执行相关文章
  • 企业破产执行终结裁定书
    破产程序的终结,有三种情况:(一)破产企业经过和解与整顿,扭亏为盈,获得复苏,从而按照和解协议偿还了债务。这时企业破产的原因已不存在,人民法院应当终结破产程序。(二)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再进行破产程序已毫无意义。这时,应由清算组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终结,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宣告终结。(三)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债权人的债权已得到全部或部分满足,从而达到了破产程序的实施目的。一、公司债务清算流程怎么走公司债务清算流程具体如下: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
    2023-03-11
    232人看过
  • 该案适用裁定不予执行还是终结执行,抑或中止?
    甲与乙公司买卖合同一案经本院审理,甲胜诉。甲申请执行乙公司。在执行过程中,乙公司提出异议如下:一、撤销本院对乙公司的执行裁定;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理由:乙公司一直没有收到该执行依据,也就是关于甲与乙买卖合同一案的裁判文书,法院剥夺其上诉权利。于是提出上述异议请求。经审查,由于邮寄送达失误,未能将该裁判文书送达乙公司(送给:o别人了)(有原审卷宗的送达回证为证,回证签收的不是乙公司),即该裁判文书未生效。乙公司异议成立。那么该执行程序一定是无法继续了,但在该案是否适用裁定不予执行还是终结执行上产生分歧。查阅相关裁定不予执行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
    2023-06-06
    444人看过
  • 裁定终结执行必须用合议庭吗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议庭审理刑事案件后,如果是当庭宣判的,应该在5日内将判决书送达到当事人手中,如果是定期宣判的,在宣判后立即送达判决书一、离婚检察院不让探视子女怎么办当事人书面或者口头起诉。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审查后决定立案。庭前准备:送达书状;告知权利义务以及合议庭成员;审核材料、收集证据;通知必要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通知开庭并公告;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告知权利义务、宣布审判人员和书记员、询问回避。开庭审理: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征求最后意见、调解。当庭宣判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应立即发给判决书。二、离婚判决书多久送达离婚判决书多久送达属于审判时限的规定,审判时限就是案件从立案到判决的这段时间的长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
    2023-06-22
    285人看过
  • 终结执行裁定有错误怎麽办
    一、终结执行裁定有错误怎麽办《民事诉讼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由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启动再审程序。当事人也有权对生效的判决、裁定申请再审。执行过程中作出的裁定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部分,只要是在诉讼过程中作出的裁判,如果确有错误,人民法院都有审判监督的权利。二、法院执行是否要保障当事人基本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财产权益的通知》,对于在执行中保护当事人提出了以下要求:1、在执行工作中牢固树立依法保护产权的理念。执行工作是整个司法程序中的关键一环,是运用国家强制力实现生效裁判的复杂过程,既关系胜诉债权的实现,也关系被执行人、案外人等相关方的合法产权保护,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执行,既要最大限度地让债权人实现胜诉权益,又不能随意扩大执行范围,侵犯被执
    2023-06-06
    298人看过
  • 执行和解协议是终结执行吗
    一、执行和解协议是终结执行吗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执行人与申请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并不是执行终结,而是执行中止,被执行人不履行的,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2、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当事人可以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和解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和解协议达成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一)各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的;(二)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其他当事人予以认可的;(三)当事人达成口头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将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的。二、执行和解成立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和解必须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所谓自愿,是指符合当事人的内在真实意愿,意愿通常指某种具有目的的心理活动。所谓内在真实意愿,是指行
    2023-06-11
    424人看过
  • 执行终结裁定书的送达程序
    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指由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具体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二、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在送达的诉讼文书时,受送达人或者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的,法律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留置送达具有与直接送达相同的法律效果。具体方式: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
    2023-03-21
    86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终结执行
    相关咨询
    • 执行终结裁定书发给被执行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1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4条和《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均规定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之前,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法院应当在承办法官接到材料三日之内向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各人情况各不相同,因此在具体办理执行终结裁定书发给被执行吗时,还需具体咨询当地专
    • 终结执行裁定书可以强制执行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8-14
      终结执行裁定书说明案件已经执行终结,不能再申请执行了。但如果法院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 终结执行被执行人不服法院能终结执行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8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
    • 执行裁定书的终结执行怎么写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3-09
      ________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________)……执……号 申请执行人:______,……。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 委托诉讼代理人: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 …… (以上写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______与被执行人______……(写明案由)一案
    • 执行终结裁定书范/x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4-08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或申请执行机关)×××,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写明 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字号、名称等),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执 行……(写明申请执行的主要内容)。本院已依法受理。 本条在执行过程中,……(写明应当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的事实根据和理由)。 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写明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的法律文书的制作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