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票据诈骗合同诈骗案(二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8:45:01 428 人看过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

(2007)佛星二中字第259号

原公诉机关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广东省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茂谋(化名李燕、李燕),1963年X月出生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汉族,初中文化程度,XXX,原魏城镇创珠区橡胶营业部。因此,他于2006年7月19日被拘留,同一天被刑事拘留,并于2006年8月23日被捕。现被拘留在佛山市顺德区看守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了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李某票据诈骗、合同诈骗案,并于2007年6月4日作出(2007)顺兴初字第00936号刑事判决。判决:被告李某诈骗票据,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9万元。被告李某不服,向法院提起上诉。本院审理期间,上诉人李某在上诉期满后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原判决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上诉人李某申请撤回诉讼,法院依法予以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4条,判决如下:

上诉人李某被允许撤回对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的上诉,广东省(2007)顺兴初字第00936号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生效

本裁定为终局裁定

主审法官黄*生

王健

代理法官胡*红

2007年6月29日

<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诈骗相关文章
  • 李斗斗诈骗案
    有期徒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海刑初字第2830号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斗斗,男,1964年11月13日出生于北京市,汉族,高中文化,无业,户籍所在地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燃疗宿舍。因涉嫌诈骗于2006年5月18日被羁押,同年6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海检经诉字[2006]第91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斗斗犯诈骗罪,于2006年9月1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李斗斗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一、2005年1月,被告人李斗斗以帮助被害人孙晶单位北京德康珍乳商贸中心的产品进入美廉美超市为由,骗取被害人孙晶(女,30岁)超市进店费人民币8000元。二、2005年2月,被告人李斗斗以帮助被害人孙晶单位产品进入顺天府超市、首航超市需要收取进店费为由,骗取被害
    2023-06-11
    159人看过
  • 李得强诈骗案
    有期徒刑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8)大刑初字第00110号公诉机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得强,男,1973年4月30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小学文化,农民,住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通州马房村北街南二条52号。曾因偷窃1994年1月、6月先后两次被行政拘留。曾因犯强奸罪1997年2月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2年6月刑满释放。又因犯盗窃罪,2004年6月29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05年11月7日刑满释放。现因涉嫌诈骗,2007年6月16日被羁押,同年7月17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大兴区看守所。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以京大检刑诉(2007)第71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得强犯诈骗罪,于2008年1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被告人李得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起
    2023-06-11
    62人看过
  • 李腾飞诈骗案
    有期徒刑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门刑初字第167号公诉机关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腾飞,男,19岁(1986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初中文化,无业,住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火村东26院1号;2004年12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05年7月31日刑满释放;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6年6月24日被羁押,同年7月31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门头沟区看守所。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以京门检刑诉字(2006)第15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腾飞犯诈骗罪,于2006年10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郭红梅、代理检察员李丙华,被告人李腾飞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一、2006年5月26日15时许,被告人李腾飞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下高铺村王有超家门口,以借车为名
    2023-06-11
    172人看过
  • 李旭文诈骗案
    有期徒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8)昌刑初字第33号公诉机关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旭文(别名李绪文),男,43岁(1964年4月22日出生),出生地辽宁省,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草市镇大板河村。曾因犯盗窃罪于1983年10月4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因犯诈骗罪于2005年12月30日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现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07年8月19日被羁押,同年9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昌平区看守所。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京昌检刑诉字[2007]第102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旭文犯诈骗罪,于2007年12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李旭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旭文于2007年4月至5月间,分别到北京市延庆县张山营镇韩郝庄村池二臭(男,43岁)
    2023-06-11
    473人看过
  • 李金滨诈骗案
    刑事责任年龄
    公诉机关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金滨(又名李金浜、浜浜),男,1986年7月16日出生。2005年11月11日因抢劫罪被鲁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2007年11月13日刑满释放。2009年5月19日因涉嫌诈骗犯罪被宝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7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宝丰县看守所。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检察院以宝检刑诉[2009]8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金滨犯诈骗罪,于2009年7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永谦、杨奇峰依法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金滨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5月19日晚10时许,被告人李金滨以接人为由将被害人朱某甲借他人的一辆建设雅马哈牌125型二轮摩托车骗走,以1200元的价格卖给范某某。经鉴定,摩托车价值7150元。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被告
    2023-06-11
    459人看过
  • 李龙头诈骗案
    有期徒刑
    公诉机关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龙头,男,1965年7月6日出生。因涉嫌伪造国家公文印章犯罪于2008年12月6日被宝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伪造国家公文印章犯罪于2008年12月19日被依法取保候审。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检察院以宝检刑诉[2009]10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龙头犯诈骗罪,于2009年7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张双、杨奇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龙头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河南省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9月25日,李某甲驾驶摩托车行至宝丰县芮庄西边公路时发生车祸,当场死亡。被告人李龙头(李某甲的父亲)在交警部门协调赔偿问题时,得知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在获得赔偿时差额较大。被告人李龙头为获取肇事车主李某乙的高额赔偿金,于2008年10月份的一天,在街上找到一名办假证的人,伪造了鲁山县公安局梁洼派出
    2023-06-11
    389人看过
  • 申某合同诈骗案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江苏刘洪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被告人申*亲属的委托并征得其本人同意,指派我担任申*的二审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我会见了被告人申*,查阅了本案的卷宗,并做了相关的调查取证工作,辩护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申*构成合同诈骗罪属认定事实错误,本案中,申*并无非法占有的故意,其行为依法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下面我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一、申*与高*签订汽车租赁合同后,一直在履行该合同,在合同得履行过程中高*明知了标的汽车在泗阳,明知了标的汽车并不在申*的直接控制之下,也明知了标的汽车的GPS被下掉并非申*所能控制,也非申*所期望。高*的陈述、证人申**的证言、证人陶**的证言及申*的供述均证明了下列事实:1、原租赁合同于2007年1月3日到期后,高*与申*达成口头协议,汽车由申*继续租赁,申*为此于2007年1月25日另付款5000元,因为汽车的GPS仍然在车上,高*明知汽车在泗阳;
    2023-04-25
    293人看过
  • 票据诈骗罪该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
    一、票据诈骗罪该如何认定?对于票据诈骗罪,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是否以骗取他人财物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本条为避免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对行为人主观方面的一些状况进行了特别规定。如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明知”的,在主观上是否明知其所使用的汇票、本票、支票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是划分是否构成本罪的重要界限之一。如果行为人在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时,在主观上确实不知道该票据是伪造、变造或者作废的,则不构成本罪。(二)区分票据诈骗罪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界限两罪的根本区别在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惩治的是伪造、变造行为本身,而金融票据诈骗罪惩治的是使用这些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仅是伪造、变造金融票证,而没有使用的,则这种行为触犯了第177条的规定,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二、票据诈
    2023-02-28
    255人看过
  • 什么是票据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量刑标准?票据诈骗罪立案标准
    一、票据诈骗罪概念,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数额较大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构成本罪的关键是行为人实施了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的行为,具体讲须有以下几种行为之一:(1)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2)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3)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4)签发空头支票或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5)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2、本罪属于故意犯罪,且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确实不知道是伪造、变造的或者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以及误签空头支票等,均不能构成本罪。3、行为人既有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的行为,又有使用伪造的金融票据的行为的,分两种情况理:如果自己伪造、变造并加以使用的,既触犯了本罪,又触犯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但两行为
    2023-05-03
    257人看过
  • 郑某信用卡诈骗案(一审)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2)三亚刑初字第21号公诉机关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郑某,1948年×月×日出生于香港特区,汉族,大学文化,电脑软件工程师,捕前住台湾省台北市信义路五段18号。因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02年3月29日被刑事拘留,2002年4月30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三亚市第一看守所。辩护人于x涛,海南三和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三亚市人民检察院以三检刑诉(2002)1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郑某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02年7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2年8月5日公开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立海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郑某及其辩护人于x涛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三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3月18日,被告人郑某与黄x华来到三亚市,经黄的朋友康x介绍,郑认识了王x雄,郑要求王帮忙找能使用信用卡购物的商店。3月22日王x雄与
    2023-04-22
    172人看过
  • 张某等保险诈骗案(一审)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西刑初字第728号公诉机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张某,24岁(1982年×月×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初中文化,无业,住×××;因涉嫌犯保险诈骗罪,于2006年5月17日被羁押,同年6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被告人李某,23岁(1983年×月×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大专文化,无业,住×××;因涉嫌犯保险诈骗罪,于2006年5月18日被羁押,同年6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辩护人某某,北京市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京西检刑诉字(2006)第873-87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李某犯保险诈骗罪,于2006年11月1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陆俊钊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张某、被告人李某及其辩护人曲寒到庭参加诉讼
    2023-04-25
    231人看过
  • 李培柱诈骗一案
    有期徒刑
    原公诉机关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培柱,男,1960年7月29日出生于河南省荥阳市,汉族,高中文化程度,无业,捕前住河南省荥阳市豫龙镇王寨村王寨212号。因犯诈骗罪于2001年7月3日被荥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02年2月1日释放。因盗窃于2008年10月19日被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行政拘留,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8年10月27日转为刑事拘留,同年11月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郑州市第二看守所。原审被告人王俊峰,男,1978年3月9日出生于河南省荥阳市,汉族,高中文化程度,无业,住郑州市中原区罗庄(户籍所在地为河南省荥阳市高村乡史坊村史坊176号)。因犯盗窃罪于2001年8月29日被荥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03年2月19日释放。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8年10月26日被郑州市公安局中原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郑州市第二看守所。
    2023-06-11
    245人看过
  • 本案是诈骗罪还是票据诈骗罪
    案情:1999年5月的一天,中科院北京天文台怀柔太阳观测站的职工阮某由唐某的木材经销部为本单位购买了价值1993元的木料,因为阮某以前经常从唐某那里为单位购买木材等物,对唐某比较信任,就把本单位的一张空白转帐支票给了唐某,并告诉唐某让他自己填上1993元的金额。之后,阮某将木料运回单位。唐某在填写转帐支票的金额时把1993元写成121993元,两天后从银行中取出这121993元,后携款潜逃,2002年底被抓获归案。本案的案情虽然很简单,但对被告人行为的定性却存在很大争议,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定票据诈骗罪,理由如下:唐某的行为不是一种普通的诈骗行为,而是利用转帐支票这种特殊的金融票据进行的诈骗行为,所以他的行为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票据诈骗罪构成要件的规定,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所以他的行为应定票据诈骗罪。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定诈骗罪,理由如下:唐某利
    2022-10-24
    65人看过
  • 徐某某诈骗、伪造居民身份证案二审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徐某某近亲属的委托,并征得被告人徐某某本人的同意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指派本律师担任被告人徐某某的二审辩护人。本辩护人认真地查阅了本案全部材料并进行了相应的调查,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法律进行分析,认为原审判决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特发表以下辩护词,供二审法院合议庭参考。一、一审法院作出被告人徐某某骗取七名被害人钱财共计人民币81300元的认定中,部分认定证据不足或者与事实不符。......二、被告人徐某某向制假贩子购买居民身份证的行为不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1、刑法及居民身份证法没有规定购买行为是犯罪。刑法第280条第3款规定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对于买卖、非法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的身份证的行为没有规定为犯罪。同条第1款将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与伪造、变造行为并列规定为犯罪行为。在同一法律条文中,出现
    2023-06-03
    25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诈骗也属于诈骗罪的一种,我国法律规定了定罪数额,只有数额达到较大(3000元以上)才成立诈骗罪,法院才会定罪处罚,诈骗数额有三个标准,数额较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千元以上;数额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三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 更多>

    #合同诈骗
    相关咨询
    • 票据诈骗罪立案标准,票据诈骗立案标准,票据诈骗立案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10
      进行金融票据欺诈活动,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嫌疑,应立案起诉:(1)个人进行金融票据欺诈,金额在1万元以上(2)公司进行金融票据欺诈,金额在10万元以上。
    • 300万票据诈骗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16
      1.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受害人也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因为刑事案件的最终结果是起到惩戒的作用,也就是判处犯罪嫌疑人徒刑,对于是否弥补损失不作要求,所以我们受害者委托了律师以后可以对损失的部分争取法院再给出一个处理的意见。 2.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5000-20000元人民币; 3.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4.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4.代理刑
    • 漳州李文信票据诈骗案律师怎么收费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09
      诈骗案请律师全程费用在几千至几万左右,诈骗案件律师费可以在下列幅度内协商收费: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5000-20000元人民币; 2、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3、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4、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5000-50000之间协商收费。 5、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办理案件需要
    • 票据诈骗罪怎么处理票据诈骗案件如何判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19
      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
    • 宜春票据诈骗案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7-22
      诈骗案请律师全程费用在几千至几万左右,诈骗案件律师费可以在下列幅度内协商收费: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5000-20000元人民币; 2、审查起诉阶段:6000-30000元人民币; 3、审判阶段:8000-50000元人民币; 4、代理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5000-50000之间协商收费。 5、涉及国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的2倍收取。 办理案件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