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21:42:11 212 人看过

一、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时间的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我国民法典中没有专门的规范性条款来对个人雇工行为所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调整。因此按照普通诉讼时效的时间进行计算。

二、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确立的劳动关系,因此发生人身损害事故时,不适用工伤赔偿,其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赔偿责任划分标准

(1)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2)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4)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5)住宿费:参照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岁周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上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丧葬费:按照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六个月的工资总额。

(12)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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