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款有时效期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6 08:02:12 128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筑工程款纠纷提起诉讼的,适用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一、交通事故侵权诉讼期限几年

因为交通事故导致的纠纷,诉讼期是三年。交通事故产生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二、人身损害起诉诉讼时效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是权利被侵犯之日,计算三年。侵权责任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三、车祸后赔偿时间有期限吗

车祸后赔偿时间有期限,在三年内可以起诉请求赔偿。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03: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建设工程索赔时效是怎样的
    进行建设工程索赔的时效规定是28天,但通过法院向发包单位索赔的时效是3年。如果索赔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的,就会被视为放弃索赔权利。建设工程索赔时效是怎样的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2-07-13
    477人看过
  • 计算建设类建设工程的追诉时效如何确定
    两年内未发现违法建设行为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但如果违章建筑依然存在,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等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等设施。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是如何确定的认定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如下:工程分包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时,成立生效。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因此工程分包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时,成立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
    2023-08-18
    263人看过
  • 未结算的建设工程款怎么确定诉讼时效
    一、未结算的建设工程款怎么确定诉讼时效工程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
    2024-01-13
    461人看过
  • 工程建设招投标质疑期限多久有效
    一、工程建设招投标质疑期限多久有效程建设招投标质疑期限为10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招标投标活动违法之处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应当有明确的请求与必要的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二、工程建设必须采用招投标方式的有什么项目在现实中,并不是所有工程建设项目都属于必须经过招投标程序,来确定中标人及合同额。而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下列3项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
    2023-09-09
    222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可以要求支付工程款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为此,工程建设合同无效,并不代表无权索要工程款项,需要结合工程竣工验收是否合格来具体确定。
    2023-06-09
    206人看过
  • 无效建设工程合同的欠付工程款是否有利息
    若建筑工程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该合同从其签订的那一刻起便失去了效力。然而,即使是无效的部分,只要不会对其他未涉及的条款产生影响,这些条款依然会被视作有效。对于任何一方而言,如对欠付工程价款的利息计算方式有明确的约定,那就依据双方的协商进行处理;如果无约定,则依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来计算利息。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判定为无效的情况下,如果建设工程已经通过竣工验收并被认定为合格,那么承包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来支付工程价款,这一请求应当得到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024-04-27
    478人看过
  • 建设工程履约担保有效期怎么确定
    1、建设工程履约担保有效期为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之日后30天至180天根据《关于工程建设保证担保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承包履约保证担保有效期的截止时间为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验收之日后30天至180天。2、工程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不得低于承包合同价的10%根据《关于工程建设保证担保的若干规定》第十八条承包履约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承包合同价的10%,但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中标的工程,承包履约保证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承包合同价的15%。3、履约保证金一般在工程合同签署时支付根据《关于工程建设保证担保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施工总承包工程和由业主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承包履约保证担保的,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承包履约保证担保。一、履约担保的种类有哪些?1、履约担保的种类包括:工程合同履约担保、工程招投标履约担保、技术转让合同履约担保、贸易合同履约担保、房地
    2023-04-04
    438人看过
  • 建设工程竣工日期有争议时如何判断?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应该如何理解竣工日期1、对竣工日期的理解:双方确认竣工的日期;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2、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
    2023-07-22
    342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工程款无效的解决方案
    第一,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如果该工程经过竣工验收是合格的,承包人仍然可以申请参照无效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第二,如果验收后不合格的,修复后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要承包人支付相应的修复费用,如果修复后验收仍然是不合格的,承包人提出申请支付工程款的,法院不予支持。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情形有几种(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鉴于没有法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挂靠、联营、内部承包等形式使用有法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对此做了禁止性的规定;(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
    2023-06-30
    441人看过
  • 建设工程中的无效合同对违约条款有没有效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违约条款是有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存在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且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且认定无效后,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一、婚姻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事由,则可认定婚姻协议书是有效的。婚姻协议书属于合同的一种形式,只要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并且没有法定的无效事由,就会发生法律效力。法定无效事由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二、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合同无效的情形分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房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房地产分割
    2023-03-08
    416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没有备案就无效吗
    备案并不是工程建设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所以工程建设合同没有备案的,不影响工程建设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七百九十二条【订立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建设工程合同的有效要件1、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也就是要具备《民法典》规定的“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且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即发包
    2023-08-10
    174人看过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还有效吗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还有效吗没有,部分条款有修改。中华人度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发布起施行。为了加强对建设知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凡在中道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版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权本条例。全文共九章八十二条。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怎么规定的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
    2023-06-07
    395人看过
  • 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时效
    一、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时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有效期限一年。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还包括以规划条件为主要内容的附件。在有效期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同。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上述证件及附图自行失效。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条件(一)建设项目符合城乡规划;(二)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内)和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三)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四)取得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五)建设项目涉及环保、城管、国家安全、消防、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需提供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三、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办理流程(一)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包括窗口申报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
    2023-04-12
    412人看过
  •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涉及诉讼时效的相关问题
    1、工期为工程开工至竣工的期间。工程开工,分为计划开工日期(指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指工程符合开工条件,承包人提请开工报告,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或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由于符合开工条件主要指发包人已获得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故,实际开工日期通常会比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晚。)工程竣工,是指工程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由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工程内容已经完工,竣工也有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的区别,合同计划开工日期顺延,计划竣工日期相应顺延。2、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或施工合同约定有形象进度节点工期的,发包人主张节点工期延迟,诉讼时效为当事人提出工期顺延或工期迟延签证申请后二年,如工期争议涉及工程质量缺陷的,诉讼时效为质量缺陷鉴定出具意见后二年。3、工程竣工后,发包人主张承包人逾期竣工,诉讼时效为工程实际竣工之日后二年,如合同约定发包人提出逾期竣工主张有除斥期间的,除斥期限届满丧失
    2023-08-10
    483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 更多>

    #民事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建设工程开工时间与工程建设日期的有关争议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3
      对建设工程开工日期有争议的认定是: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开工通知发出后尚不具备开工条件的,以开工条件具备的时间为开工日期;因承包人导致开工时间推迟的,以开工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开工日期;经发包人同意提前进场施工的,以承包人实际进场时间为开工日期。
    • 建设工程前期要预付款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7
      安置房建设工程款的付款方式应当是按工程进度付款方式
    • 建设工程索赔时效具体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3
      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通用条款16.2索赔条款,承发包双方互相索赔的时限为30日,过期不索赔对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该文本相对于此前的通用文本,时间由28天改为30天,更重要的是明确规定了“过期不索赔对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的条款。”因此,该30天为除斥期间,过期产生的法律后果是直接丧失了索赔的实体权利,对方不在承担任何责任。即使权利人有权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起
    • 拖欠工程款和工程建设款的诉讼时效都是多久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22
      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三年内,权利人未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对方有权抗辩诉讼时效。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20年以上,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建设工程合同不签日期当天有效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25
      工程施工包括的内容比较多,一般需要签订合同来约束彼此的行为,避免在施工的过程中产生了纠纷又各执一词的情况出现。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时候,一些人只签署了名字,并没有签署日期。如果合同内容已经实施了合同就有效,日期可以另行补充协议。合同的签订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