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识产权辩护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08:42:33 173 人看过

山东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张**家人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被告人张**的辩护人。庭审前,辩护人认真阅读了本案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今天又参加了法庭调查,对本案已有了充分的了解。本辩护人认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罪名没有异议,对部分事实和量刑,辩护人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商标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进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者、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第37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由此可以得出注册商标需要两个构成要件:一、商标局核准性;二、时间性。

一、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1、指控被告人假冒壳牌注册商标的事实不清。

根据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显示壳牌商标的注册有效期限是1983年7月5日至1993年7月4日止,之后续展有效期1993年7月5日至2003年7月4日。自此之后,未进行再次续展注册期限,壳牌已经不是注册商标了,也就是因为壳牌没有续展注册期,不符合注册商标的构成要件,从原来的注册商标变为商标,失去了法律原特定的保护。被告人在2009年后制造的润滑油使用壳牌商标并不侵犯其合法权益。因此公诉机关指控该部分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

2、指控被告人假冒统一注册商标事实不清。

公诉机关提交的统一商标的注册有效期限是1995年9月21日至2005年9月20日止自2005年之后,未进行续展注册期限,因此2005年9月20日之后,统一已经不是注册商标了,因此认定被告人该部分犯罪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

3、指控被告人假冒东风小康注册商标事实不清。

根据公诉机关提交的材料显示注册商标是东风,而东风小康这个商标并未注册,根据《商标法》等法律规定,被告使用东风小康商标,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因此认定被告人假冒东风小康注册商标的犯罪事实不清。

4、指控被告人假冒BYD注册商标部分事实不清。

根据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显示注册商标BYD是在2010年月份才开始注册。该商标注册前,被告人使用该商标制作润滑油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在该商标注册前的经营所得不应计算在犯罪经营所得之内。

二、被告人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

1、犯罪手段比较轻微。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毋庸置疑,但被告人是利用自己掌握的调配润滑油的技术手段,从整个案卷材料显示,被告人生产的润滑油质量是合格的。证实被告人的犯罪手段比较轻微。

2、认罪态度好。案发后,被告人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抱着真诚悔改的正确态度,配合公安机关查清自己的犯罪事实。从公安机关的讯问,一直到今天的开庭审理,被告人张**都积极配合,主动自愿交待案件的全部经过,没有一点推卸责任的行为,并表示服从司法机关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请求人民法院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告人张**从轻处罚。

3、其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大。张**今年32岁,身世坎坷。家庭一直十分清贫。早年因家庭困难,自己的三个姐姐都在小学就缀学在家务农,而自己虽成绩优异,被乡重点中学入取,但终因交不起学费而被迫缀学。2006年,父亲也因积劳成疾无钱医治而病逝。现其母亲也已高龄且体弱多病。其妻大学毕业后,也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四处打零工,入不敷出。张**现在正处于人生中负担最重、经济压力最大的一个阶段。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从主观上说是为了生活。这种情况,与那种追求物质享受、以营利为目的的犯罪,在主观恶意上有本质的不同。因生活负担的犯罪与追求物质享受、以营利为目的的犯罪相比,主观恶意要明显的小。请求法院在对张**量刑时,考虑区别对待。其次,张**在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可能对社会产生危害性之后,就决定洗手不干了,同时也已经注册并开始制作自己的品牌(向法庭提交的赛达的注册商标印证这一事实)。由此也可以看出,其主观恶性不大。请求法院在对张**量刑时,考虑区别对待。

4、被告人犯罪的动机主要是对国家法律认识不够。被告人张**本次犯罪主要是由于对国家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够,认识不足,贪图小利,偶起犯意,是偶然失足。张**在此之前,一向遵守法律法规,从未被司法机关处理过,没有前科。本次犯罪,是初犯。请求法庭对张**本着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事司法理念,对其从轻处罚。

5、犯罪造成的危害后果不严重,社会危害性不大。

(一)从整个卷宗可以看出,被告人张**已经掌握了制造润滑油的技术,其生产制造的润滑油是符合质量要求,其出售并使用后的润滑油没有发生其他事故,因此其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并不是十分严重。我们讲这句话并不是鼓励犯罪,只是相比较那种生产有毒有害的产品造成人身伤亡恶劣社会后果的,其犯罪后果并不严重,社会危害性不大。

(二)公诉机关指控的证据表明,假冒的注册商标的商品,有部分尚未出售,在仓库内就被公安机关查获,尚未造成进一步的社会危害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14: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知识产权侵权保护方式
    1、工商局查处、专利局查处、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查处通过向工商局、专利局、版权局(文化执法大队)举报,要求侵权企业停止侵权,同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1)举报信;(2)举报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专利证复印件、版权登记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5)商品为仿冒品或侵权产品的鉴定书;(6)侵权企业详细名称、地点、产品名称、外包装,及证明侵权的初步材料、线索。2、公安局查处向公安机关举报检举,请求对侵权方责任人予以刑事处罚,从而从根本上制止侵权行为再次发生。经侦大队(1)商标案件:超过3万,驰名商标不受限制;(2)专利案件、商业秘密案件:超过50万;(3)版权案件。3、海关查处涉及海关备案、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具体来讲,什么是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海关保护哪些知识产权?简单来说,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就是知识产权边境保护(边境解释:),在货物进出境时,对与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
    2023-03-21
    325人看过
  • 知识产权的侵权知识
    会展行业是一个比较容易遭受知识产权侵权困扰的行业。一方面,展会活动本身作为一种“知识型”和“服务型”产品,其价值更多地体现在名称、品牌、举办历史等无形资产方面,如果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题材类似的展会重复举办的问题自然难以避免;另一方面,从参展商角度,在展会上亮相的几乎全是最新的产品或技术,如果这些产品和技术得不到有效保护,企业的损失将相当惨重。通常所说的展会中知识产权保护是指参展商展出的新产品、新技术以及新理念的保护。
    2023-04-23
    227人看过
  • 什么是侵犯知识产权,侵犯知识产权有哪些责任
    一、什么是侵犯知识产权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2、假冒他人专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3、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
    2023-03-03
    500人看过
  • 知识产权侵权答辩状怎么写
    一、知识产权侵权答辩状怎么写?(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二)正文1、答辩的理由。2、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一审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①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予受理;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③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④提出反诉请求。如果民事答辩状中的请求事项为两项以上,在写请求事项时应逐项写明。对上诉状的答辩请求应为支持原判决或原裁定,反驳上诉人的要求。3、证据。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三)尾部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
    2023-04-13
    397人看过
  • 知识产权被侵犯了该怎么办?知识产权被侵犯如何维权
    1、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并申请行政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2、向报社、网络等新闻媒体曝光。3、搜集、保存对方侵犯你所享有的知识产权的证据,有必要的话可以咨询律师,请律师对侵犯知识产权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委托公证。4、与侵权行为人协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事宜或通过法律诉讼解决,维护自己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一、侵犯知识产权赔偿标准1、首先,从经济等价规律来看,该规律要求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要付出同等的代价,该代价和受害人应得的代价大致相等。对价始终是决定赔偿的基本要件。2、其次,从等价有偿这一民法的基本原则来看,根据这一原则,一方面,在合法的经济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取得他人财产利益的一方应当向对方给付相应的价款或者其他财产利益;另一方面,在违法的民事活动中,行为人对因其行为引起的损失必须赔偿,而且,赔偿范围应与损失范围相一致。3、再次,从损害赔偿自身来看,所谓赔偿
    2023-03-22
    144人看过
  •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研究
    知识产权犯罪
    侵犯知识产权一般会犯侵犯知识产权罪,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知识产权是人类创造性劳动的智力成果,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个人和单位知识产权犯罪的处罚是一样的吗个人和单位知识产权犯罪的处罚是不一样的。1、对于单位的处罚《刑法》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处罚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2、对于个人的处罚(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3-08
    12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侵犯知识产权的辩护词的格式怎样写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款的规定,我接受__________(主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一案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的委托,担任他的辩护人,为他进行辩护。 在此之前,我研究了_______人民检察院对本案的起诉书,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犯罪嫌疑人,走访了有关证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勘察,获得充分的事实材料和证据
    • 侵犯知识产权罪辩护词具体应该如何写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9
      犯罪事实。从公安机关的讯问,一直到今天的开庭审理,被告人张**都积极配合,主动自愿交待案件的全部经过,没有一点推卸责任的行为,并表示服从司法机关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请求人民法院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告人张**从轻处罚。 3、其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大。张**今年
    •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辩护策略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8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知识产权罪基本策略如下: 1、共同犯罪缺乏具体规定, 2、定罪量刑规则不同, 3、管辖设置不尽合理。
    • 侵犯知识产权罪侵犯知识产权的客体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2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客体要件是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权益。 【法律依据】
    • 歌词有知识产权保护啊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0
      歌词是音乐的一部分,属于音乐作品版权,应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音乐作品的创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复制权、广播权、网络传输权等财产权利和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精神权利。 明星、艺人、个人不得未经过原作同意,在演唱会,电视节目,网络直播,公共场合等,进行翻唱歌曲,或恶搞、改编原作歌曲,否则会遭到原作公司起诉赔偿巨额侵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