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1 11:45:18 77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1、合法使用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单位)。2、法人或经办人无毒品犯罪记录的。依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九条第四款: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无毒品犯罪记录。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企业营业执照?[示范文本下载]

企业法人或经办人到窗口申请。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工商管理部门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章购买管理第十四条申请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经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购买许可证:(一)经营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二)其他组织提交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2

组织机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示范文本下载]

企业法人或经办人到窗口申请。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1份。

质量技术监管部门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章购买管理第十四条申请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经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购买许可证:(一)经营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二)其他组织提交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3

购买企业合法使用需要证明?[示范文本下载]

由购买单位出具,注明拟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用途,并加盖购买单位印章。原件1份。

申请企业提供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章购买管理第十四条申请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经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购买许可证:(一)经营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二)其他组织提交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4

企业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

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公安机关

公安部《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一款:(一)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实地核查

-->实地核查

4

审查

5

决定

6

制证

7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核验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1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谈凌云

<!--

-->

1个工作日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谈凌云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081-->

-->

1个工作日

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齐全: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3.合法使用需要说明。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特殊环节(实地核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伍岳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079-->

1个工作日

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

-->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1.在送达申请人的决定受理通知书里面注明特殊环节办理时间。2.由组织人通知省公安厅禁毒总队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人员。3.审查结果:符合条件、经整改后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谈凌云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081-->

1个工作日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2、实地核查是否符合条件。

拟建议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

决定

<!--<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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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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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86987079-->

1个工作日

一、审查内容: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3、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4、需要实地核查的事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二、审批要点:1、受理、审查环节是否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办理;2、受理环节资料接收是否符合相关要求;3、审批资料是否齐全、签署是否规范、明确;4、与其他机构联合审批的,是否有相关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意见。

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不予行政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谈凌云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081-->

-->

1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无示范文本[下载]

[下载]

-->

发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谈凌云

-->

1个工作日

1、对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通知书》。

?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公安厅窗口A2区A033,A034。可乘1路、2路、6路、17路、20路、24路、29路、44路、65路、11路、16路、21路、22路、23路、38路、44路、219路、229路等车,在政务中心、新路口、省展览馆、青云路口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贵州省公安厅禁毒工作总队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申请购买第一类中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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