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签名的情况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11:30:20 362 人看过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

股东会决议法律只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字即可,并不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因为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

公司章程,需要由全体登记股东签章(自然人股东签字、单位股东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不是股东的,不需要签字。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一、公司法人的分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11: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投标人违法的情况有哪些?
    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2)投标人挂靠其他单位投标;(3)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4)由其他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等行为。2、串通投标串通投标行为:(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认定为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
    2023-06-07
    197人看过
  • 公司申请破产有哪些情况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公司申请破产需要出认缴资金吗公司申请破产后,是否需要出认缴资金,主要还是由具体的情况来决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宣告破产后,如果企业的出资人没有如实履行出资责任的,那么投资人就需要支付相应认缴资金。但是如果企业在公司申请破产之后,认真履行了出资责任的,那么投资人就不需要出认缴资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
    2023-08-01
    378人看过
  • 公司黑名单对法人的影响有哪些?
    1、企业法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监事、董事,即使三年后工商限制解除,法人能注册新公司,税务也不能登记;2、法人名下其他公司不能变更,不能迁址,发票不能增量;3、法人出行,不能乘坐高铁、飞机;4、法人不能贷款买车买房,不能领取养老险。公司黑名单可以进黑名单吗黑名单不可以做公司高管。失信被执行人是可以在公司担任职务的,但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根据规定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等情形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2023-07-05
    194人看过
  • 公司法总经理提名的人员有哪些?
    《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产生方式,即可由股东协商后在公司章程中约定:由股东会或董事会选举产生。也就是说,公司董、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公司董事长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也可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公司总经理人选由股东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一、总经理的职责是什么?股份公司的总经理是董事会聘任的,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授权下,执行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实现董事会制定的企业经营目标。并通过组建必要的职能部门,组聘管理人员,形成一个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组织、管理、领导体系,实施对公司的有效管理。总经理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的经营管理,经董事会授权,对外签订合同和处理业务;组织经营管理班子,提出任免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及部门经理等高级职员的人选,并报董事会批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业务情况,向
    2023-03-28
    412人看过
  •  挂名公司法人的风险特点有哪些?
    挂名公司法人的问题包括公司对外负债时,可能需要以法人全部的财产来偿还债务,以及如果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出现经济犯罪,即使明知情况,法人代表也可能需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挂名公司法人的问题包括:1.公司对外负债时,可能需要以法人全部的财产来偿还债务;2.如果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出现经济犯罪,即使明知情况,法人代表也可能需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警惕挂名公司法人警惕挂名公司法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应当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采取挂名的方式注册公司。这些挂名公司法人实际上是由他人出资,由他人负责经营的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挂名公司法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挂名公司法人从事违法活动,投资者、股东和法人将面临法律责任。此外,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挂名公司法人不得从事与其实际经营业务相悖的活动
    2023-10-15
    216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公司合伙人为法定退伙
    公司合伙人为法定退伙的情形:(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一、普通合伙人转为有限合伙人的条件有哪些有限合伙人转化为普通合伙人的条件:1、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之后,应当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合伙人身份能够继承吗合伙人身份可以继承,但是需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第五十条第三款规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
    2023-04-01
    402人看过
  • 财产转移到别人名下的情况有哪些
    1、被执行人把财产转移别人名下你需要提供对方在司法判决后,转移财产的证据。如果对方转移财产属实,其转移财产行为是违法的,是无效的,你可以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同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必须履行给付赔偿义务。对方如拒不执行的话,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要说明的是,被执行人的下列财产受法律保护,不能充当任何赔偿,比如:必备的生活必需品,儿女给的赡养费,因公受伤给的抚恤金,养老金等等因人身权产生的利益。2、离婚前把财产转移到别人的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1、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
    2023-04-16
    323人看过
  • 个人和公司无限连带责任的情况有哪些
    个人和公司的无限连带责任属于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法人人格否认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4-05-15
    341人看过
  • 法院启动司法鉴定的情况有哪些?
    一、什么是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二、司法鉴定在什么情况下启动1、在不同的诉讼活动中,由于举证责任分配不同,司法鉴定提请权有一定差别。在刑事诉讼中,侦查初期申请司法鉴定主要是侦查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及其家属;在侦查中后期和起诉、审判阶段,需要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主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请。刑事自诉案件中涉及专门性问题的鉴定,主要由被害人一方提请,如果被告方有相反证据或对原告方提供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也可申请初次鉴定或重新鉴定。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均有举证权或负有举证责任,提请司法鉴定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2、提请司法鉴定主要采取书面
    2023-06-04
    334人看过
  • 公司签劳动合同假签名有哪些法律后果
    经过验证是假的签名,应该赔偿一定金额给合同的乙方,并且要补签劳动合同。要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一、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二、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一般可以找刚刚离职的,如果一个月之内离职的,还跟公司存在与你相同争议问题的同事,可以一起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1、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2、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费收费标准:(一)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二)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
    2023-06-13
    360人看过
  • 司法拘留哪些情况
    刑事诉讼法
    一、司法拘留哪些情况行为人有如下几种情况的,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执行的;(2)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3)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4)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6)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执行人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二、司法拘留的期限是多久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司法拘留最长不超过15日。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是对违法行为最严厉的处罚,只能由法定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适用。司法拘留是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对妨碍诉讼的行为适用的一种司法
    2023-03-25
    302人看过
  • 对股东的司法救济情况有哪些
    对股东的司法救济情况有:(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特定性义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监事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行为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
    2023-04-26
    163人看过
  • 挂名公司法人规避风险的方法有哪些
    1、在公司章程中对法定代表人职务权力尽可能予以约束,而将生产经营的决策权、管理权规定给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股东会等相关会议)。2、既然担任了该职务,就不要完全放手不管、闭眼签字,而是至少要在签字、表决之前,考虑清楚是否有违法(包括不作为)的情形,如有则投反对票。3、在公司章程及聘任合同中规定/约定好辞职的权利,如果发现公司的生产经营中有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或者管理极不规范,果断辞去职务,不要等到事情不可收拾。4、自己保管好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印章则明确由其他的专人保管。一、法定代表人有以下风险(一)民事责任1、损失赔偿责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过失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就该损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张赔偿责任。2、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所获取的收入归入公司。(二)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经营、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作为企业的法定代
    2023-06-29
    205人看过
  • 公司名称什么情况算重名
    一、公司名称什么情况算重名1.名字完全一致属于重复命名的范畴,因此无法获得批准;2.公司名称中的字号与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字号一致或者具有相似的行业特性及含义,同样视为重复;3.字号在发音上相同或者形状结构上相似,同时行业特性或含义也相近的话,可能会导致公众产生混淆和误解,这种情况被认为是重复命名;4.在同一行业内,即使两家公司的名字相同,仍需考虑其是否存在投资关联性,若有则可进行审批。《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名称;跨行业综合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二、公司名称变更劳动合同要重新签吗若企业的注册名称发生变更,则劳动者无需重复签署新的劳动合同。然而,对于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领导人或投资方等重要职务的变更,这并不对劳动关系的正常履行产生任何不利影响。若
    2024-07-21
    322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公司有什么规定一人公司的情况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24
      所称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条件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9
      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条件有:1、设立法人必须经依法审批;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即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其他条件。
    • 成都外资公司名称变更情况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公司名称变更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公司名称发生变更之后,公司的行业性质发生了变更; 2、公司名发生变更,只是把公司字号变更了; 以上两种情况是公司名称变更的最主要形式,无论是哪一种形式,都需要向工商、税务等登记机关提交规范的变更登记材料,只不过在细节上有所不同。
    • 有权申请司法解散公司的情况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10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一条规定,有权申请司法解散公司的法定情形有: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
    • 在哪些情况下总公司帮分公司签合同是有效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29
      总公司帮分公司签合同这种情况,作为律师得帮你梳理你要达到的目的,我们把要达到的目的梳理出来后,至于采用何种方式才能达到你的目的,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至于总公司是否可以起诉分公司,那就不是可以不可以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