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的事由不同普通清算一般是在解散事由出现后由公司自行组织进行的清算。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公司法请求权者等事由。二是公司负债有超过公司资产有不实的嫌疑时。只有在上述两种情况之一发生时,才导致特别清算的发生。
2.启动程序的主体不同
在适用普通清算程序的情形下,公司的清算过程大多处于常规状态,较少牵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纠纷或冲突,因此,普通清算由公司权力机关自行决议启动。而在适用特别清算程序的情形下,公司清算的整个过程往往伴随着诸多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及对其的化解或平衡,相对于普通清算而言,其对清算程序的要求自然就更为严苛了,所以,特别清算必须由公司,以及公司的股东、债权人、清算人、监察人等向法院或者行政机关申请启动,或者由法院依职权启动。
3.清算人的选任方式不同普通清算原则上是公司自行选任清算人(法定清算人除外)。而特别清算则由法院或行政机关指定清算人。
4.司法干预程度不同
普通清算原则上是公司自主清算,法院一般情况下不做监督(即使监督也是消极监督,如选任、解任清算人等),清算事务完全通过公司自治完成。特别清算中特别注重司法权的行使,这主要表现在:
(1)除清算以外的其他法律程序均被停止。特别清算一旦开始,对公司的破产、和解及公司章程当然中止。由此可见,特别清算具有破产清算的一些特征。
(2)股东大会。在特别清算开始前或进行中,法院为保全公司财产的需要,基于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如,记名式股份转让的禁止,发起人、董事、监察人、经理或清算人责任解除的禁止。
(3)纠正不当行为。法院可以随时命令清算人提供清算事务及财产状况报告、进行其他清算监督上必要的调查,并可以依利害关系人申请或依职权要求清算人纠正其不正当行为。
(4)法院有职权确认债权人会议的有关决议。
5、债权人参与程度不同
普通清算过程中,因为债权人的利益是有保障的,债权人对清算过程并无兴趣,因此,债权人一般并不参与。而特别清算是因普通清算遇到了显著障碍,或债务超过资产有不实之嫌时,在特殊情况下适用的清算程序。特别清算程序中更加注重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具体表现在,在特别清算程序中,清算人认为必要时可召集债权人会议,占列人清算债权总额1/10以上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召集债权人会议。如果债权人会议召集程序未立即进行,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准许自行召集。有关股东会召集的程序准用于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的表竦方法准用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对清算事务的表决权。清算人应向债权人会议提交公司业务及财产状况调查书、财产目录及资产负债表,并就清算实行方针及情况陈述其意见。债权人会议有权对清算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审议,并就清算事项依债权数额的多少按照资本多数的方式予以行使。在公司财产的处分、起诉、达成和解或仲裁协议、放弃权利等重大事项上,清算人原则上应征得债权人会议的认可。(2)对清算事务的监督权。债权人会议对清算人所进行的清算事务当然地行使监督职能。为了使对清算人的清算事务监督更加有效,债权人有权选择监理人(日本公司法称为监察委员)对清算人实施监督,规定监理人的职责。清算事务的执行应征得监理人的同意。(3)债权人会议作为清算机关之一,可以与公司达成协议,并经无公司合并或别除权的债权人行使表决权后,以一定比例的表决数通过协议。
6.清算人的职权不同特别清算中清算人的职权与普通清算的相比受到了较多的限制。
7.清算的机关不同特别清算的机关除清算人外,还有债权入会议、监理人和检查人。
-
司法清算与普通清算有区别吗
346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与和解清算的差异及特点
296人看过
-
清算组织的差异:管理人与清算组
103人看过
-
破产清算与公司清算的差异体现在哪里?
449人看过
-
破产与清算的差异及理解
85人看过
-
分公司与子公司清算的差异
192人看过
特别清算,是指清算执行中出现显著的障碍或公司债务超过资产有疑问时,经法院命令而开始清算的特别程序,法院可依债权人或清算人或股东的申请或直接依职权命令公司开始特别清算。在清算中,法院起直接监督干涉作用。债权人也积极参与其中,召开债权人会议,选... 更多>
-
破产清算普通债权清算有怎么样的区别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21破产清算普通债权清算的区别是: 1.破产清算是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 2.普通清算是公司自愿解散后,由公司股东或股东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织,依法定程序自行进行清算。
-
破产清算程序中,清算组与管理人的角色与职责有哪些差异?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20企业破产清算组和破产管理人各自具有独立的作用和特点,它们之间存在多个方面的差异。以下是一些关键方面的比较: 一、成立时间。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企业破产后,法院必须在宣判当日十五个自然日内组建破产清算组。而当法院批准破产申请时,清算组立即成立。 二、组成人员。企业破产清算组需要至少两名成员,主要来自公司股东或政府部门的专业人士。相比之下,破产管理人的构成可能只有一个个体,通常由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人
-
普通合伙与特殊普通合伙之间的差异江西在线咨询 2024-11-18首先,两种合伙制度的投资组成形式存在差异。普通合伙制度允许两个或多个投资者共同出资,他们可以通过现金、有形资产、专利、商标、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益以及劳动力等投入合伙资本。而特殊合伙制度则要求参与人数在两个以上且不超过五十人,其中必须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并且禁止有限合伙人以个人劳动进行投资。 其次,它们在企业经营和管理方式上存在显著的差异。在普通合伙制度下,所有合伙人都有平等的权利参与合伙事
-
什么是特别清算?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11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别清算一般指的是清算执行中出现显著的障碍或公司债务超过资产有疑问时,经法院命令而开始清算的特别程序,法院可依债权人或清算人或股东的申请或直接依职权命令公司开始特别清箅。
-
清算报告与清算审计报告的区别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26清算报告与清算审计报告的区别: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