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会丧失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2 16:33:19 171 人看过

“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很强的法律效力,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失去效力,比如: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厉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

一、有效遗嘱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民法典》第1143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

(二)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三)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他人财产无效

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夫妻一方立遗嘱不经另一方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遗嘱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二、父母健在如何立遗嘱

父母健在立遗嘱的,符合以下条件就是有效的: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三、老人写遗嘱子女需要全部在吗

老人写遗嘱不需要子女全部都在,就算是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等需要见证人在场的,也只是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不需要子女在场。

老人写的遗嘱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就有效,不需要子女在场见证:

一、立遗嘱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没有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则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四、遗嘱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合法财产。

五、遗嘱内容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5日 04: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证遗嘱相关文章
  • 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吗
    《民法典》生效以后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并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公证遗嘱和非公证遗嘱的区别是什么1、公证遗嘱是经国家公证机关证明的遗嘱,该遗嘱除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认定为不真实和不合法,因为公证遗嘱本身证明的就是该遗嘱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其他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发生争议时按照法定程序确认。2、公证遗嘱是对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录音遗嘱的证明,口头遗嘱一般情况下也可以申请公证,但一般情况下公证处证明该遗嘱时,应当由公证员制作笔录,作成代书遗嘱。3、当数份遗嘱之间发生冲突时,公证遗嘱的效力应当高于其他遗嘱。当书立时间不同的遗嘱之间发生冲突时,有公证遗嘱的,非经公证程序,其他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遗嘱的分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包括公证遗嘱和非公证
    2023-07-28
    464人看过
  • 公证后遗嘱什么时候会失效
    公证遗嘱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如果没有法定无效情形的出现,公证遗嘱一般不会丧失法律效力。根据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即产生法律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一、遗嘱继承要求遗嘱继承的要求如下: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5、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二、爷爷想把他名下的房产去公证处公证留给孙子可以吗可以的。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
    2023-03-02
    207人看过
  • 最后公证遗嘱是否失效
    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如下时候会丧失效力:1、遗嘱人依法订立与原公证遗嘱相抵触的新遗嘱,且也依法进行公证的;2、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3、最后所立的公证会丧失效力的其他情形。一、遗产继承公证的效力遗产继承公证一般自遗产继承完毕时失去效力;如果遗嘱人在公证遗嘱后重新订立遗嘱的,该遗产继承公证不再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二、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遗嘱人能否撤销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公证遗嘱遗嘱人可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3-26
    444人看过
  • 遗嘱公证后会失效吗
    公证遗嘱的有效期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公证遗嘱是没有失效期的。只要没有新的有效遗嘱推翻该遗嘱,该公证遗嘱一直有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因此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一、遗嘱公证书是自己保存吗遗嘱公证书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或者是公证机构保管。一般还是交由自己保管,也可以申请由公证处保管,但是每年会缴纳一定费用。经过公证的遗嘱叫做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并不是唯一有效的遗嘱形式,我国法律共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及公证遗嘱,不管当事人订立何种形式的遗嘱,只要遗嘱在内容及形式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有效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遗嘱
    2023-03-28
    338人看过
  • 遗赠扶养协议在什么情况下会失效?
    遗赠扶养协议的失效情形有:1、遗赠扶养协议无效导致的失效;2、遗嘱人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而失效;3、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愿造成的失效;4、多份遗嘱内容冲突导致的失效;5、遗嘱人生前因处分自己财产而失效;6、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无效处分造成的失效;7、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导致的失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的生效条件有哪些有下列条件: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
    2023-07-02
    61人看过
  • 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如何正确立遗嘱?
    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一、遗嘱的格式内容是什么?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
    2023-03-19
    329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证遗嘱是指依公证方式而设立的遗嘱,是证据力较强的一种遗嘱形式。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 更多>

    #公证遗嘱
    相关咨询
    • 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什么时候能发生效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15
      公证遗嘱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如果没有法定无效情形的出现,公证遗嘱会一直有效。 法定无效情形如下: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5、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判决确定无效。
    • 不能设立遗嘱的情况是什么设立遗嘱在什么情况下有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2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遗嘱的有效性建立在当事人的遗嘱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相关程
    • 什么情况下公证遗嘱不成立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25
      就是《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且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另外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作出,危急情况结束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订立书面遗嘱或者录音遗嘱,否则所立的口头遗嘱失效。失效遗嘱所涉遗产依法定继承的规定处理。
    • 公证遗嘱中哪些情况下公证为失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2-09
      公证遗嘱中以下失效: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公证过的遗嘱会不会失效,公证遗嘱是否会丧失效力,有哪些法律依据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4
      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很强的法律效力,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失去效力,比如: 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比如把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遗嘱给儿女了,则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 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比如B先立遗嘱把一栋房产产权给C,后来B又把该房产转卖了,房产产权发生了转移,遗嘱当然失效); 3、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