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哪些类型的房屋可以进行公证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5 05:20:07 104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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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只有买卖合同的情况下,房屋不能被公证。房屋属于不动产,根据法律规定,其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经过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因此,在完成不动产登记之前,买受人并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所以无权对其进行公证。

【 不 动 产 登 记 】 房 屋 所 有 权 转 移 前 , 能 否 进 行 公 证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代理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被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因此,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并且代理人需要提供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内容、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间等事项。对于自然人处分不动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对于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

综上所述,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没有委托书的,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不动产登记。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在申请不动产登记前,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不了解规定而导致申请失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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