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为何变成了故意杀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08:50:51 363 人看过

我们呼吁健全保险等机制,如第三责任险、意外伤害险无过错责任险等,这样有了保险来提供一部分赔偿金,撞人的一方心理压力不至于太大,他也就不会做出这么“没人性”的事了。

为什么会那样?

从9月10日以来,嘉兴王江泾镇洪典村的人们,就一直被这个过于庞大、沉重、难解的问题,压得喘不过气来。那件可怕的事发生在9月10日凌晨1点多,村里有个小年轻叫张建华,开摩托不小心撞倒了平日里相处得很好的、当时正骑着自行车的乡亲徐美宝。不知怎么的,张建华挣扎着爬起来,把已经无法站立、痛苦呻吟的徐美宝拖到150多米外的小河边,一把推进了河里。水声很响,可当时旁边没人经过。徐美宝挣扎着扑腾了几下,沉入水中。这是根据张建华事后向警方交代还原出来的犯罪现场。原本只是一起普通交通事故,竟成了一起杀人案。而最让洪典村的村民想不通的是,张建华这小伙子,平日里是个多老实本分的人呀。

那天,有个丈夫再也没等到妻子

徐美宝在附近的纺织厂打工。骑自行车下班回家,通常15分钟就能到。可那天,丈夫严荣春一直等到凌晨5点多,也不见妻子身影。村里的亲戚们随即出动四处寻找。找到村级公路升平桥到小港桥这一段时,有人突然发现路边草丛里的黄色毛绒衫,地上还有两摊血迹,和一些零星的车灯塑料碎片。路边小树的皮被蹭掉好大一块,旁边的杂草也有被压过的痕迹。在距离血迹200米远的地方,大家又发现一辆藏在水里的自行车,上面用水草细心掩盖着。那辆车,就是徐美宝的!(第二天中午,小河下游传来消息,一个扒螺蛳的村民扒出一具女尸。家人赶去后认定,就是徐美宝。)

警方没问几句,他就全坦白了

凶手的寻找过程并不复杂。嘉兴秀洲警方接到报案后,很快进行调查。张建华由于在事发第二天曾去医务室做过包扎,被警方传唤。面对警方,张建华很快就彻底崩溃,交代了整个过程。“他确实是个老实本分的人,没问几句话,立刻把所有的事都坦白了。”民警说。张建华今年26岁。

据他说,那天凌晨从镇上网吧回来,摩托车开得飞快,还是逆向行驶。在小港桥和升平桥中间,撞上了徐美宝。当时他很慌张,吓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哆哆嗦嗦上前查看。徐美宝额头和脸上都是血,嘴里发出轻微的支吾声。他认不出是谁。这时,他想到了5年前的一次车祸。那一回,他开着面包车撞死了路边一个老人,为此赔偿了9万多块钱,到现在家里还欠着一屁股债。他害怕极了。接下来就发生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这么本分的一个人,怎么会……

张建华的母亲唐阿美到现在还以为噩梦未醒。那天晚上,是她给儿子开的门。张建华的额头上、眉毛旁有好几处伤痕,他解释说自己紧刹车时摔了一跤(第二天,村里也有人看到张建华的脖子和手臂都有明显的抓痕,这说明徐美宝曾为求生而挣扎。)便进了房间。唐阿美还唠叨地骂了几声。

在村里人眼中,张建华是个很好的人,忠厚老实,人又长得不错,讨了个媳妇也挺漂亮,孩子也招人喜爱。他好像没和什么人红过脸,就连大声说话也没有过。这么一个人,怎么会把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抛下河?秀洲警方分析,5年前的那次交通事故,至今让张建华生活在阴影中,心有余悸,再加上当时处在恐惧和慌张中,令他思维混乱,作出错误决定。他也可能没认出那就是邻居徐美宝,而以为是外地人,想着处理掉尸体,也不一定有人会找上门来。初中毕业的张建华,即便到了审讯中,也没意识到这就是故意杀人。

两家还是26年的邻居哪

“我们两家做了26年的邻居啊,我对他们真的是100个对不起。”唐阿美说,张建华和徐美宝不仅是邻居,还有着远亲,张管徐叫“嫂嫂”。唐阿美说糊涂儿子就这么把一个家毁了,现在根本没脸出门,儿媳妇受不了压力,带着3岁的孩子搬回了娘家。原先蛮好的家,就只剩下自己和老头子两个人,觉得活着都没意思了。徐美宝死的时候才42岁,她看不到儿子考大学了。昨天下午,徐美宝的家里挤满了亲友,丈夫严荣春和儿子在楼上一边流泪,一边收拾着徐美宝的衣物,几天的折磨使得严荣春说话都很吃力。

人在极度恐惧的处境可能会做出令常人难以理解的举动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谨说,人在极度恐惧害怕的时候,都有可能做出令常人难以理解的举动。张建华的行为很明显是在逃避责任,因为他已经经历过一次车祸,知道车祸背后要承担的经济代价。当时摆在他面前有两条路:

第一条,赶快报警救人,得承担巨大的医药费和赔偿费用,这是可预见的。

第二条,杀人灭口销毁尸体,这样或许能逃脱责任。许多人在当时的慌张情绪下来不及理性思考,往往会选择第二条路去博一下,张建华就是这样。

张建华这样的行为的确要受到谴责,并承担后果。而他们行为的根源,大多是因为害怕承担巨额的赔偿,所以才会铤而走险。但走出这一步,也就意味着从交通肇事演变到了故意伤害,甚至是故意杀人。我们呼吁健全保险等机制,如第三责任险、意外伤害险、无过错责任险等,这样有了保险来提供一部分赔偿金,撞人的一方心理压力不至于太大,他也就不会做出这么“没人性”的事了。

都市快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5: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传唤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逃逸故意杀人有哪些情况
    一、交通事故逃逸故意杀人有哪些情况(1)有以下行为,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造成受害人员死亡的。①遗弃;撞人以后,受害人没死,可是肇事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把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死亡,将以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论。②遗弃;撞人以后,受害人没死,可是肇事者为了逃避法律追究,把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死亡,将以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论。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对可能会使被害人死亡或残疾的结果持“无所谓”的放任心态。(2)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因为遗弃、隐藏,使被害人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肇事后,被害人没死,可是肇事者为了杀人灭口,而又故意将被害人撞死的,或者当时明知被害人就被拖挂在车下,但为了逃逸不顾被害人生死,将被害人拖挂致死的,按故意杀人罪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2023-06-02
    200人看过
  • 驾驶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
    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就是主观上是希望结果的发生而采取放任的态度的行为就是故意。一、怎样的叫故意犯罪犯罪故意的种类有什么故意犯罪分为两类,一是直接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情形。二是间接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情形。犯罪故意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是认识因素,行为人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其次是意志因素,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在缺乏任何一个因素的情况下,不能认定为犯罪故意。区别“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对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大小、其危害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决定量刑,都具有重要意义。二、轻伤造成拉架人引起轻伤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拉架人造成他人轻伤的,一般不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
    2023-02-22
    190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变意外事故的条件
    1、意外发生的,即被保险人未预料到的和非故意的事故;2、外来原因造成的,即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3、突然发生的,即事故的原因与伤害的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关系,并在瞬间造成伤害,来不及预防。一、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作出认定。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规定和赔偿标准,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
    2023-02-19
    427人看过
  • 故意杀人被判为普通车祸
    法律条件1、必须有合格上诉人和被上诉人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3、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民事诉讼法147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限应从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决书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当事人的,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次日起算。对刑事二审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对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理由和范围的限制。对刑事上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而民事二审案件,二审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述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但是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作为自诉人有权对
    2023-06-03
    345人看过
  • 2021年交通事故中开车拖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开车故意拖人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分以下情形:1、开车故意拖人对别人造成轻伤以上伤害,则不属于交通事故范围;2、驾驶员可能涉嫌故意伤害别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属于交通事故。具体如下:故意伤害别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穿拖鞋开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一、穿拖鞋开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1、穿拖鞋开车扣2分,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根据新交通法法规规定,在开车的过程中有出现穿高跟鞋、拖鞋或者是拨打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这种就是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应的惩罚。不管被电子眼拍照记录或者是交警现场查到,都会受到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
    2023-07-14
    101人看过
  • 交通肇事后抛弃被害人的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6月7日,中国法院网刊登了《王某交通肇事后抛弃被害人行为如何定性》一文,作者林振通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应认定为交通肇事罪和(间接)故意杀人罪。笔者对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罪名无异议,但认为最终应按(间接)故意杀人罪对其定罪处罚,理由如下:一、被告人王某的前行为(交通肇事罪)被后行为(故意杀人罪)吸收,属处断的一罪所谓处断的一罪,是指本为数罪,但在实际处罚时,鉴于数罪之间的特殊关系,而按照一罪处理的犯罪类型。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其中,吸收犯是指事实上数个不同性质的行为,其中的一个犯罪行为吸收其他犯罪行为,仅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根据刑法理论界的通说,吸收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一)重行为吸收轻行为;(二)主行为吸收从行为;(三)事中行为吸收事前、事后行为。本案中,被告人王某驾驶汽车将受害人谢某撞倒致伤后,负有积极抢救被害人谢某的特定义务。而其却将受害人谢某抛至路旁排水沟内,
    2023-06-11
    139人看过
  • 如何界定故意造成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
    1、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就是主观上是希望结果的发生而采取放任的态度的行为就是故意。2、如社会上所说的撞车党,就是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有证据证明对方是故意的行为,自己就不用负责任。自己超车造成的自己死亡不属于故意造成交通事故;如事故中死者承担全部责任的话,对方有交强险的话,只能得到无过错赔偿11000元。3、故意造成事故,造成他人伤亡,就成了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了。单方事故造成自己伤亡交强险是不赔的,交强险是“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注意是对第三者的赔偿,不包括自己。(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交通事故财产损失:1、直接财产损失直接财产损失是指
    2023-07-31
    421人看过
  • 医疗事故变为故意杀人警方变更“埋尸医生”涉嫌罪名
    监控视频等证据仍未找到,检方称以何罪名起诉尚需审查将病人刘*清医治死亡后,黄山路“**李氏骨科”诊所经营者李*朝竟将尸体运往蜀山区南岗一处荒地掩埋。昨日,记者了解到这起震惊合肥的医生抛尸案取得新进展。李*朝案在两次补充侦查后,警方将其涉嫌的罪名由医疗事故罪变更为故意杀人罪。蜀山区检察院表示,已收到警方起诉意见书,最终的罪名仍待审查。医死人忙埋尸今年3月31日,53岁合肥市民刘*清因肩周炎复发,来到“**李氏骨科”复诊。李*朝简单诊断后,在刘*清颈椎大椎穴旁注射一支10ML的“脉络宁注射液”,导致刘*清身体不适,很快死亡。担心被人发现,李*朝当日中午藏尸,当晚将尸体拉到荒地掩埋。且在随后的一个多月里,向刘*清的家人隐瞒这一事实,还假意帮他们寻找。5月11日,李*朝因涉嫌医疗事故罪被警方刑拘。5月22日,合肥蜀山区检察院以涉嫌医疗事故罪决定逮捕李*朝。7月底,李*朝因涉嫌医疗事故罪被移送蜀山区
    2023-06-12
    437人看过
  • 交通肇事故意杀人罪判多长时间
    一、交通肇事故意杀人罪判多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具体情形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行为人交通肇事后,明知被害人已经重伤,若不及时抢救可能导致死亡,为逃避罪责,希望或放任被害人死亡,因而逃逸,致使被害人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其主观心理状态已明显从交通肇事时的过失转变为对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希望和放任的故意,构成了不作为故意杀人罪,依照刑法第232条处罚。(二)肇事行为人明知被害人挂附在车辆上,继续行驶极有可能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为逃避罪责驾车拖挂被害人逃逸,从而致被害人死亡;肇事行为人明知被害人不经紧急救治极有可能死亡,而将其转移至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隐藏或遗弃,从而致使被害人因得
    2023-04-28
    473人看过
  • 交通肇事罪在哪些情形下转化为故意杀人罪
    (1)行为人交通肇事后,明知被害人已经重伤,若不及时抢救可能导致死亡,为逃避罪责,希望或放任被害人死亡,因而逃逸,致使被害人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其主观心理状态已明显从交通肇事时的过失转变为对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希望和放任的故意,构成了不作为故意杀人罪,依照刑法第232条处罚。(2)肇事行为人明知被害人挂附在车辆上,继续行驶极有可能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为逃避罪责驾车拖挂被害人逃逸,从而致被害人死亡;肇事行为人明知被害人不经紧急救治极有可能死亡,而将其转移至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隐藏或遗弃,从而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抢救而死亡。肇事行为人这种拖挂和转移行为直接对被害人生命权益造成侵害,其主观心理状态已发生了质的转化,进而在新的罪过形式的支配下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以不作为的方式构成故意杀人罪,依照刑法第232条处罚。(3)交通肇事后,肇事行为人明知被害人并未死亡,但为逃避罪责而倒车轧辗被害人或者将被
    2023-03-21
    349人看过
  • 交通肇事逃逸主观上能否认定为故意杀人吗?
    交通肇事转化为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的认定一般有以下情形:行为人交通肇事后,明知被害人已经重伤,若不及时抢救可能导致死亡,为逃避罪责,希望或放任被害人死亡,因而逃逸,致使被害人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一、肇事逃逸的性质是什么对于性质的分析从:一“罪后表现说”,认为交通肇事后又逃跑和受重伤的被害人后来又死亡,这二者之间是互相依存的,逃逸是交通肇事行为的继续,死亡是重伤后在特殊情况下的必然结果,行为人对被害人可能进一步引起的后果可能有希望或放任之心,但这一心态没有与进一步的行为相联系,也就没有独立意义,或者说,逃逸的实质是行为人在趋利避害的心理作用下,使肇事结果进一步加重的条件;二“独立行为说”,认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独立的犯罪行为,因此应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按吸收犯处理;三“分别情况说”,认为交通肇事犯罪的行为人在犯罪后逃逸并因而致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如果是在过失支配下进行的,就
    2023-02-26
    151人看过
  • 该如何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
    (1)行为者发生交通事故后,知道受害者受了重伤,如果不及时救治就有死亡的可能性,为了逃避罪行,希望或者放任受害者死亡,因此逃跑,受害者因救治不及时而死亡的主观心理状态明显从交通事故时的过失变成了对受害者死亡结果的希望和放任的故意,构成了不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232条进行处罚。(2)事故行为者知道受害者附着在车辆上,继续行驶的话受害者死亡的可能性很高,但是为了逃避罪名开车拖着受害者逃跑,受害者死亡的事故行为者知道受害者在紧急救治中死亡的可能性很高,转移到难以被发现的地方隐藏或遗弃,受害者不能立即救出而死亡。事故行为者这种拖延和转移行为直接侵害了受害者的生命权益,其主观心理状态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在新的犯罪形式的支配下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不作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232条进行了处罚。(3)交通事故后,事故行为者知道受害者没有死亡,但是为了逃避罪行而回到受害者身边,或者将受害者转移到偏僻
    2023-08-07
    363人看过
  • 是否应将故意拖人视为交通事故?
    开车故意拖人不算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构成是过失行为,很明显这个开车故意拖人不是过失行为而是一个故意行为。故意开车拖人造成他人重伤的话,会构成一个故意伤害他人罪,具体的规定无论是何种形式的,只要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开车拖人具有故意,完全符合条件。穿拖鞋开车出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定穿拖鞋开车出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具体如下:1、发生事故时,如果有一方司机穿拖鞋,但是在整个事故中,该司机没有责任,那么事故责任由另一方承担,但该司机要接受交警对其穿拖鞋开车的处罚;2、如果根据事故情况,双方都要承担责任,那么穿拖鞋的司机除要承担事故责任外,还要接受处罚。穿拖鞋开车的处罚具体如下:1、根据新实施的交通法规规定,驾驶机动车时穿拖鞋、接打电话、未系安全带等行为都是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属于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将会依法被处以行政处罚;2、如果穿拖鞋开车被交警查到了,就会被判定为违法
    2023-07-01
    214人看过
  • 故意撞人是交通事故吗(汽车故意撞人属于交通事故吗)
    多次挽回婚外情未果后,经事先踩点并精心伪装,他驾车撞向了对方……2020年9月16日,经江苏省镇江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韩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韩某未上诉。目前,该案正在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普通肇事还是故意撞人“警察同志,我开车不小心撞上了一辆三轮车,对方车上两个人受伤了,请你们赶快过来处理……”2019年4月13日7时28分,镇江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个报警电话。到了案发现场后,民警看到,6米多宽的非机动车道上,一辆顺行的绿色别克旅行车和一辆逆行的三轮车迎面相撞;旅行车无刹车痕迹、气囊都已弹出,三轮车车头损毁严重,车上的男性驾驶员及一名女性乘客因伤送医,其中女性伤者于当日8时50分不治身亡。接受现场询问时,毫发无伤的旅行车司机韩某神情淡定,称其不慎撞上对方。现场勘查结束后,公安机关
    2023-05-05
    315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传唤
    词条

    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传唤
    相关咨询
    • 故意杀人造成重伤了,不作为犯罪的故意杀人罪如何判?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5
      不作为故意杀人罪就是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侵害他人生命权利的犯罪,即负有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该义务而不履行,因而造成故意杀人、危害社会,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二条: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故意杀人罪中的以尸体为标准,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杀人罪?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1
      (1)故意杀人罪的中的人是指他人的生命。 在我国,自杀行为不是犯罪。胎儿和尸体均不属于故意杀人罪构成的行为对像。毁坏尸体的行为,也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可以构成侮辱尸体罪。但是,误以尸体为活人而加以杀害的,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溺婴是一种故意杀人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2)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杀人行为的行为方式一般表现为作为,有时也表现为不作为。不作为杀人方式以行为人对防止
    • 故意伤害变成故意杀人定型了这时该怎么处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7
      检察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材料确定拟移送起诉的涉嫌罪名。出现这种情况时,如果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 在交通事故中怎么是故意杀人罪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17
      交通肇事故意杀人罪这样判: 1、通过交通肇事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2、通过交通肇事故意杀人,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故意杀人转化为故意伤害这么变好不好?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09
      所谓转化犯,是指由法律特别规定的,某一犯罪在一定条件下转化成另一种更为严重的犯罪,并且相应依照后一种犯罪定罪量刑的犯罪转化犯相对应的便是基本犯引起基本犯向转化犯转化的事实,应同时包括符合转化犯主客观要件的诸项事实转化犯的转化前提是行为人主观故意内容和客观行为方式的转化,或者具有其他法定的转化条件而其中,故意内容的转化则是其转化的重要前提基本犯之所以变为转化犯,是因为行为人在基本犯行为之外,因故意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