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关键要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4:53:57 110 人看过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具体构成要件为: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如何量刑?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行为人非法制作血液制品,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07: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制作血液制品罪的法律要件是什么?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所需的必要构成要素包括:侵害客体为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表现为未经授权而非法采集、提供或制作血液或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所需的必要构成要素包括:首先,该罪行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其次,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授权而非法采集、提供或制作血液或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第三,该罪行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最后,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 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观方面是什么?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在生产、运输、储存等过程中,因违反国家有关血液制品管理的规定,导致血液制品严重不符合质量标准,致使他人受到严重伤害或者死亡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
    2023-08-30
    189人看过
  • 采集血液制品罪新刑法规定,采集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
    新刑法对采集、供应血液、制造和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标准如下:采集、供应血液、制造、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采集、供应血液、生产、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生产、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反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健康后果的行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有哪些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原料的血浆。所谓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具体而言它是指将人的血液自供者采出后,用适当方
    2023-08-18
    332人看过
  • 构成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关键要素是什么?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犯罪构成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包括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违反有关操作规定,或者明知自己没有资格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仍决意为之。刑法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的判罪标准是什么1、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
    2023-07-15
    392人看过
  •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供应血液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一)主观要件:主观上表现为过失;(二)主体要件: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的部门;(三)客体要件:客体是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四)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供应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的行为。一、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它与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犯罪的后果等方面,均有相同之处。两罪的主要区别如下:(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只限于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为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
    2023-03-05
    352人看过
  • 如何认定血液制品事故罪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应为: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2.犯罪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制作活动的单位。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4.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满足什么要件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满足下列要件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4、客观要件即经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2023-08-11
    128人看过
  •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
    本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即依法从事血液采集、供应或血液制品制作、供应的单位,应当预见到本单位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身体健康遭受损害的后果。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2024-08-03
    323人看过
  •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构成要件?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具体构成要件有:1、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2、客观上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3、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4、主观上为过失。一、本罪的认定情况1、罪体主体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主要是指医院、血站等。因此,本罪是纯正的单位犯罪。行为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行为是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因此,本罪属于责任事故犯罪。客体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客体是血液或者血液制品。结果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的结果是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这里的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是指使血液或者血液制品的
    2023-03-06
    89人看过
  • 什么是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
    一、刑法基本规定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供血液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对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过批准的业务范围,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四
    2023-04-28
    220人看过
  • 法院对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应该如何裁判?
    法院对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裁判:1、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非法供应血液罪的量刑?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量刑: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二、非法向非法供应血液罪可判刑多久《刑法》中只有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没有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犯此罪既遂的,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
    2023-03-12
    186人看过
  • 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
    1、满足以下条件会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一)主体条件: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制作血液制品的部门;(二)主观条件:主观上表现为过失;(三)客体条件: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四)客观条件: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的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023-02-24
    391人看过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刑事责任怎样追究
    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的刑事责任如下:1、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2、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4-05-05
    322人看过
  •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区分区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与非罪界限时,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必须系非法。非法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违反国家的操作规程;二是指不具备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资格。如果系合法而为之则不构成犯罪。其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必须足以危害人体健康。事实上,非法采集、供应的血液或者非法制作、供应的血液制品,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可以作为判断是否“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依据之一。当然,具体判断时还应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果行为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不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一般亦不构成犯罪;但情节较重的,则可以本罪未遂处理。(二)本罪与非法组织卖血罪的界限两罪均属于违反国家血液、血液制品管理的犯罪行为,主要区别表现在如下方面:(1)从客观要件看,本罪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
    2023-03-10
    424人看过
  • 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一、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会如何追究责任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追究责任: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为单位犯罪,自然人不构成本罪。《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什么本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包括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本罪侵犯的客体
    2024-01-29
    192人看过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按照实际案情决定。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判罚应按照实际情况决定,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4-04-30
    11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构成要素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04
      首先在主观方面只能够是过失的行为,而在主体上指的是特殊的主体,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进行供应血液制品的时候,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是违背了操作的规定,从而造成了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 什么要素会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8-31
      满足四个要素会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首先,犯罪行为人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其次,犯罪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从事制作血液制品的活动;再次,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过失;最后,犯罪行为人属于特殊主体。
    • 采集血液,采集血液,制作血液制品罪的构成条件?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0-09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检查、操作规定。例如,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方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给工作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但是,实践中也有违反检查、操作规定的机构,不
    •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刑事责任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25
      法律分析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过失;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涉嫌什么犯罪,与什么有关?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09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检查、操作规定。例如,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方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给工作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但是,实践中也有违反检查、操作规定的机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