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向我的户籍地法院申请起诉离婚吗
离婚诉讼中原告通常应当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所以一般原告起诉离婚的不能到原告方的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但有例外:一、另一方下落不明或者不在国内居住等,可以到原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二、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户籍地址是指户口所在地吗
户籍所在地和户口所在地是否一样,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而户口所在地,指的是个人户口现在在哪里。户籍所在地和户口所在地可以一致,也可能不一致。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户口所在地:一般出生地和生活地未改变,户口未变迁的,户口所在地应该和户籍所在地一样,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这个时候为了方便,人们把户口迁移到新的常住地址,并办理了新的户口本,这个时候新的户口本所在的地址就是户口所在地。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0修正)》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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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向我的户籍地法院申请离婚起诉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26原告起诉离婚的首先要选择被告户籍地法院,被告离开住所地且截至原告起诉时有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时,要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既不在户籍地居住也没有经常居住地时,原告可以向自己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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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河南在线咨询 2024-08-22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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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找不到了我想离婚,我能在我的居住地法院提出离婚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05《民法典》从保护妇女、胎儿、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提出了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这是因为妇女处于怀孕期、哺乳期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会增加妇女的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担,严重损害妇女身心健康,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和婴儿的健康成长。一般来说,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或者分娩后一年内不得提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