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法言词证据的定义,我国刑事诉讼理论与立法的分类方法有很大的不同。在理论上,非法言词证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讲,非法言词证据包括三种:
(1)主体不合法的言词证据,即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取证主体资格的人收集提取的言词证据,例如,纪检人员提取的犯罪嫌疑人口供;
(2)形式不合法的言词证据,即不具备或不符合诉讼中法定形式的言词证据,例如,证人忘记签名的证人证言;
(3)取证方法手段不合法的言词证据,即使用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得的证据,例如,通过刑讯获得的口供或证言。而从狭义上看,非法言词证据则仅指广义说的最后一种,即取证程序不合法的言词证据。
我国的立法并没有给非法言词证据作一个明确的概念,仅仅在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中做了一些列举性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了“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又对其做了进一步的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以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不能作为指控犯罪的根据。”两高的司法解释对非法言词证据的定义范围不仅仅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还包括了被害人的陈述和证人证言。而西方国家对非法言词证据的定义一般界定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供述范围内,所以说我国立法上所列举的非法言词证据的范围还是相当广泛的,这也是我国排除规则的一大特色。
可见,我国司法上的规定和理论上的概念有一定的区别。两高的司法解释通过列举式规定对非法言词证据所作定义是很狭窄的,相当于理论上狭义说的定义,主要集中在狭义说中以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的非法言词证据。
通过对我国理论和立法上关于对非法言词证据的定义,可以归纳出这样的结论,所谓非法言词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司法人员违反法律、司法解释关于收集证据应当遵守的原则和程序的规定而收集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和证人证言。
-
言词证据是指什么,非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可否排除
413人看过
-
非法收集的言词证据是否排除?
468人看过
-
刑事证人证言言词证据
113人看过
-
言词证据的收集方法
380人看过
-
言词证据能成证据链吗
480人看过
-
哪些是言词证据,言词证据的运用需要注意什么
141人看过
所谓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又称之为人证,它包括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鉴定结论,辨认笔录、电话录音等。 鉴定结论是一种特殊的言词证据,它是鉴定人根据司法人员提供的材料,对与案件有关的专门性... 更多>
-
言词证据怎样定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9-01的相关知识了,言词证据由于其可塑性和易变性写的特点,不在案件中起决定性作用,而是作为辅助作用。不同案件中的言辞证据,也对案件起不同的作用。如果你在这方面还需要帮助的话,可以来电咨询的在线律师,专业的律师会解答您的疑问。
-
言词证据可否互相印证宁夏在线咨询 2021-09-29对于言词证据,因为其证明力较低以及具有反复性的特点,更需要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表明单独的被告人供述不能定案,需要其他证据来予以印证,补强其证明力。同时该条又规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就表明只要全案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排除了合理怀疑,那么即
-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区别有哪些, 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区别有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一、什么是言词证据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在法律规定的几种证据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都属于言词证据。鉴定结论之所以属于言词证据,是因为鉴定结论就其实质来说,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门问题发表的个人意见,而且在法庭审理时要求鉴定人对鉴定结论作出口头说明,并当庭回答当事人和
-
仅有言词证据的辩护词可以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061、仅有口供是不能对犯罪嫌疑人定罪的. 2、只有被告人供述,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应判决被告人无罪。 3、只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而且口供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又不能得到合理排除,这种口供不能得到一个唯一的结论,那么这种口供就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
属于言词证据的是哪些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1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在法律规定的几种证据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都属于言词证据。鉴定结论之所以属于言词证据,是因为鉴定结论就其实质来说,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门问题发表的个人意见,而且在法庭审理时要求鉴定人对鉴定结论作出口头说明,并当庭回答当事人和辩护人等的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