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局、佛山市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推进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共决机制,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人社发〔2010〕161号),强化实际操作指导,我厅制定了《广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性。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企业分配制度对调节收入分配、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功环境以及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要加强正面宣传,鼓励和支持企业与工会(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二、加强工资集体协商的指导和服务。各地要积极主动联合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发挥主导作用,广泛宣传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意义,提供法规政策咨询服务,主动送《指引》上门,提高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认识。要按照《指引》的规定,加强具体操作性的指导,帮助、指导企业和工会(职工)发挥协商主体作用,依法开展协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全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明确工作职责,全方位、广覆盖推进协商工作。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已组建工会的大中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进度,超额完成“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同时进一步推进工会组织健全、协商基础比较好的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另一方面,要通过排查对工资分配矛盾比较突出的企业,主动出击,及早介入,正确引导双方依法通过集体协商的途径寻求工资分配的共识,避免矛盾升级,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贯彻落实《指引》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径向省厅劳动关系处反映。
附件:见:http://www.gd.lss.gov.cn/ztbd/newsinfo.do?id=2220classid=627
1.广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引
2.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参考样本)
3.工资集体协商要约回应书(参考样本)
4.工资集体协商送审表(参考样本)
5.工资集体合同审查受理回执(参考样本)
6.工资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参考样本)
7.协调处理协议书(参考样本)
8.工资集体协议(参考样本)
广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指引
为规范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行为,引导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共决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原劳动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指引,供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企业与工会(职工)规范工资集体协商时使用。
一、协商代表的推选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工资集体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工资集体协商双方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3至10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通过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经营者依法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实现劳动关系双方共同参与、共同决定劳动者工资的一种收入分配方式,是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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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十条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23工资集体协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二)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三)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四)当地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发布的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五)当地标准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地区、行业的职工工资平均增长率;(六)其他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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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协商工资集体协商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3协商双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和订立工资集体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当在收到工资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明确协商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规模以上企业五分之一以上职工,其他企业、行业、区域三分之一以上职工有工资集体协商要求的,工会应当向企业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与企业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未建立工会的企业、行业、区域,所在地工会应当向企业方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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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第三十四条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9-13开展集体协商,职工方与企业发生争议的,职工方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地方总工会提出协调请求,企业所在地地方总工会应当及时介入,指导、帮助职工方与企业依法开展协商,协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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