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书需要写明原被告的姓名、性别等基本身份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一、股东出资纠纷起诉书应该怎么写
法律规定是包括写明原告被告的个人信息及诉讼理由和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如何写欠款起诉书
欠款起诉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以及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诉讼请求和所依据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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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是指能够以货币单位计量的财产价值上的减少,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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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有什么?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费的计算方式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05如果在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难免会有一些财产损失,比如车辆会有一些碰撞或是刮损,多多少少的会有一些财产损失,如果是行人的话,可能身上的一些物件或是其他的事物,像是这样的话,要进行财产损害赔偿,应该怎么计算这一财产损失的赔偿费用呢?广东华杨律师事务所邓坤君律师解析。 一、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费的计算方式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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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怎么计算,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应该怎么赔偿?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7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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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直接责任赔偿,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怎么认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6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是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时受到的财产侵害,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在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形下,应该对该损失予以赔偿。其计算公式为: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费赔偿标准: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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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财产损失证据包括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19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证据一般包括财物受损的评估报告和修车发票。一般情况下,会由提出主张的当事人进行举证,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及财物损失(以下简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除人员伤亡之外的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车载物等直接和间接损失。 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是根据国家交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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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是怎么评估财产损失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