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管理办法全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9 15:41:11 465 人看过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各有关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

为规范本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加强对本市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组织制定了《上海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6月7日第11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上海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项目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2.上海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用表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温馨提示:微信可以查询健康证体检结果啦~

上海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从业人员是指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饮用水供、管水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

第三条市卫生局负责本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以下简称“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的管理工作;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每年制定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对辖区内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开展全覆盖的监督检查。

第五条为统一管理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的相关信息,本市建立“预防性健康检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用于保存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信息、统一制作健康证、统计相关数据等。

第六条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本市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设置要求,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的设置应当符合设置要求。

第七条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负责以下工作:

(一)为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统一刻制体检专用章;

(二)统一印制、发放空白《健康证;

(三)“信息系统”的维护、调整、更新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市卫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管理

第八条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以下简称“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对独立的体检场所及有关卫生设施;

(二)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至少包括内科、外科、医学检验科和医学影像科;

(三)设有消毒供应室等辅助科室;

(四)具备与体检项目相匹配的仪器设备、人员等;

(五)具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并能直接接驳至因特网;

(六)具有健全的临床检查、实验室检验、X检查等常规工作程序及消毒隔离制度;

(七)建立体检有关事项告知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健康合格证底卡管理制度和体检专用章管理制度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08: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管理,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是对从事或可能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的健康状况进行医学检查、监测的预防医学行为,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健康检查。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所需要的相关资料。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设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第二章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第六条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分为接触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
    2022-12-06
    119人看过
  • 需要办理《健康证》的从业人员
    行业0粮油生产加工1肉禽生产加工2乳品生产加工3水产生产加工4罐头食品生产加工5食糖生产加工6冷食生产加工7饮料生产加工8酒生产加工9调味品酱腌菜生产加工10豆制品生产加工11糕点生产加工12糖果蜜饯生产加工13茶叶生产加工14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生产加工15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健康证办理相关事宜——————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办理地点:
    2023-11-26
    461人看过
  • 职业健康检查:防患于未然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的项目。员工入职前必须体检。具体项目如下:1、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2、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3、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应急检查;4、职业健康检查包括离职时的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是指通过各种检查和分析,评价职业性有害因素对接触者健康影响及其程度,掌握职工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征象,以便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有害因素所致疾患的发生和发展。职业健康检查的主要工作要求是什么1、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并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2、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在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技术规范,结合用人单位提交的资料,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检查的项目和周期;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规
    2023-07-08
    242人看过
  • 《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上海市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共6章42条,对适用范围、住宅物业有关各方的责任、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住宅物业区域的执法协作、住宅物业限制登记等重点问题作了规范。《办法在制度体系和实践操作两个层面实现了突破:一是填补制度空白,完善法制体系。二是解决操作瓶颈,实现闭环管理。
    2023-12-05
    465人看过
  • 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全文
    上海市政府于2015年3月1日公布了《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并于3月1日施行。本《办法》共十二条,主要涉及的内容有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和依据;其适用范围;企业的经营要求;企业使用非居住用房和居住用房的规定;住所使用证明;集中登记手续;一址多照,即同一个非居住用房的住址可以用为两个以上不同企业的住所等内容。上海市企业住所登记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合理释放各类场地资源,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各类企业住所及分支机构经营场所(以下统称住所)的登记管理。以军队、武警部队房屋作为企业住所的,不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对企业住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经营要求)企业在住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尊重公序
    2023-06-09
    488人看过
  • 佛山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不含顺德)
    序号机构名称资质项目地址联系电话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粉尘作业人员、接触有害化学因素、物理因素(不含振动)作业人员和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佛山市禅城区普君南路105号佛山市第四人民医院(华宝门诊部)粉尘作业人员、接触有害化学因素和物理因素(仅限噪声、高温)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佛山市禅城区张槎华宝北路1号佛山市禅城区南庄医院接触化学(有机溶剂、粉尘)物理因素(噪声、高温)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9号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接触粉尘、有害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噪音、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江浦东路63号南海狮山华立医院粉尘作业人员、有害化学因素和物理因素(噪声、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华涌路段佛山市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西樵医院)粉尘作业人员,接触有害化学因素(有机溶剂)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物理因素(仅噪声、高温),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崇
    2023-05-30
    400人看过
  • 南昌健康证从业人员体检须知
    1、每周一至周四上午8:00-10:00办理从业人员体检。2、体检者请空腹,请携带1寸同底近照2张。体检费用74元/人。3、领取体检表后,请认真填写体检日期和体检表格的前三行(个人信息被确定事,不得任意更改),并将一张照片贴于体检指定处。4、体检须由本人交1张照片于医生,同时领取卫生培训试卷。5、肠道检查后,请交体检表,未交表者,不能领取健康证。6、检查内容主要有:问诊、内科、皮肤科检查、血样检查、肠道致病菌检查等。7、无照片、照片不合格者不予以体检。他人代检或代他人检均视为无效体检,体检表作废。8、体检结束后,七天后周一至周五下午2:30-5:30凭发票、答卷领取健康证。【扩展】有任何问题,可拨打0791-6363515进行询问。【相关链接】
    2023-05-29
    62人看过
  • 关于市本级开展工伤预防性职业健康检查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常州市工伤预防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市工伤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工作,切实保障参保职工职业健康,现就市本级开展工伤预防性职业健康检查补助工作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市本级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正常履行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中,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在定点检查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参保在岗职工。二、定点检查机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经省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具有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市区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中择优确定。首批定点检查机构确定为: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检查项目至少包括《GBZ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必检项目。四、补助标准对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参保职工按每人每次50元进行限额补助,超过部分由单位自行负担。今后,根据年度工伤预防经费预算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
    2023-05-29
    109人看过
  • 哈尔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须知
    1、您如果准备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公共卫生(包括食品、化妆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相关的职业,您应该首先办理《哈尔滨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2、办理《哈尔滨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的基本办证程序为:体检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旧IC卡健康证领取体检表--交费--卫生知识培训--采便--胸透--采血--查体。当日体检三个工作日后体检合格者领取健康体检合格证。3、集体单位(100人以上)如需上门服务,需提前15日与本体检科电话联系预约,以确定时间、地点、人数及检查项目。在确定体检日期的前一周,请联系人携带体检者二代身份证到本中心从业体检受理大厅领取体检表,提前发给职工,并按要求布置好体检场地和按约定时间组织人员配合体检。体检三个工作日后请联系人到受理大厅证照室领取健康体检合格证,安排体检异常者复检。4、《哈尔滨市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自体检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2023-05-29
    373人看过
  • 南昌健康证体检流程(从业人员)
    注:本流程适用于个人门诊体检,集体体检或上门体检可提前预约。联系电话:5
    2022-11-21
    253人看过
  • 烟台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流程
    一、体检需空腹验血,体检前戒酒戒药。二、体检时间:上午8:00——11:30;取证时间:下午1:30-4: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三、单位50人以上集体查体可以提供上门服务,但需提前一个周预约,预约电话:6700952、6700909。四、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
    2023-11-24
    262人看过
  • 公共场所及化妆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定义
    认真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经营单位应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经过体检、培训,取得健康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是指在公共场所从事管理和直接为顾客、旅客的服务人员。它的工作、劳动场所,可以说与整个人群的工作、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国务院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七条明确规定:“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场所的金兵,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中规定: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化妆品的生产活动。凡患有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鳞屑、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体检对象:1
    2023-05-30
    92人看过
  • 中山职业健康检查和诊断机构一览
    中山市职业健康检查和诊断机构一览表
    2023-11-30
    233人看过
  • 天津市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办证流程
    注注意事项:1、体检者无须携带照片,无须留便。2、按体检顺序体检不能漏检,缺查任何一项均不发证;3、一周后携带条码单和发票(六日休息)取证4、三个月内未领取健康证自动作废
    2023-12-24
    217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从事化妆品生产人员应当依法实施健康检查对于办理健康检查的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7
      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人员(包括临时工)必须依照《条例》规定实施健康检查:(一)化妆品生产企业负责但单位人员体检的组织工作。每年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交应体检的人员名单,并组织应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体检。(二)健康体检按统一要求、统一标准实施检查。体检机构应认真填写体检表,于体检结束后十五日内报出体检结果。(二)卫生行政部门应认真审查受检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要求者发给“健康证”;不
    • 邯郸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05
      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原发证单位申请补发。健康证明的有效期为一年。
    • 哪些行业的从业人员需办理健康证
      安徽在线咨询 2024-08-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从业人员,生活饮用水(含自备水、二次供水)从业人员,商场、旅店、招待所、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艺厅、歌舞厅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 未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
      那检查出来安监局是不认可的!安监局要求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院体检,那样企业白检查了
    • 企业要求员工做职业健康检查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3
      可以。从事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很多时候会忽略职业病体检,而部分企业也可能会按一般健康体检为员工安排年度体检,但对从事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来说,一般健康体检是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