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生育津贴支付什么时间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9 09:36:24 398 人看过

一、佳木斯生育津贴支付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佳木斯生育津贴支付的受理条件是什么

1.参加生育保险;

2.缴费状态正常;

3.提供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三、佳木斯生育津贴支付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08: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佳木斯公证员变更许可什么时间办
    一、佳木斯公证员变更许可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佳木斯公证员变更许可受理条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龄二十五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三)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五)在公证机构实习二年以上或者具有三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三、佳木斯公证员变更许可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主席令第39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一条: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2023-05-18
    63人看过
  • 佳木斯草种进(出)口审批什么时间办
    一、佳木斯草种进(出)口审批什么时间办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佳木斯草种进(出)口审批的受理依据《草种管理办法》(2015年4月29日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修订)第四十五条从事草种进出口业务的单位,除具备草种经营许可证以外,还应当依照国家外贸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取得从事草种进出口贸易的资格。第四十六条草种进出口实行审批制度。申请进出口草种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填写《进(出)口草种审批表》,经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依法办理进出口手续。草种进出口审批单有效期为3个月。三、佳木斯草种进(出)口审批的受理条件1.草种质量达到国家标准;2.草种名称、数量、原产地等相关证明真实完备;3.不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草种;4.申请材料齐全、完整,复印件清晰可辨。四、佳木斯草种进(出)口审批的受理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衡山路10号省林
    2023-11-28
    420人看过
  • 佳木斯博物馆变更备案什么时间办
    一、佳木斯博物馆变更备案什么时间办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二、佳木斯博物馆变更备案办理材料1.变更事项(名称、地址、法人)的证明2.博物馆馆舍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非国有博物馆)3.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变更事项的文件4.博物馆变更申请报告三、佳木斯博物馆变更备案办理依据《博物馆条例》(2015年1月14日通过)第十二条国有博物馆的设立、变更、终止依照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并应当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三条藏品属于古生物化石的博物馆,其设立、变更、终止应当遵守有关古生物化石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四条设立藏品不属于古生物化石的非国有博物馆的,应当向馆址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2023-05-18
    119人看过
  • 佳木斯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
    一、佳木斯民政局结婚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佳木斯民政局结婚材料(内地居民结婚)1、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2、居民身份证。3、居民户口簿。4、当事人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5、现役军人需要提供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6、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证件。7、丧偶人士需提供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者法院生效司法文书。三、佳木斯民政局结婚登记办理地点(前进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长安东路63号市民之家三楼。四、佳木斯民政局结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
    2023-05-14
    351人看过
  • 佳木斯台湾通行证办理时间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再次申请签注的,7个工作日内办结。网上预约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现场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签发→制证→发证
    2023-12-13
    245人看过
  • 佳木斯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
    【摘要】佳木斯生育保险报销多少钱?生育保险报销的数额是由生育津贴、职工产假津贴、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等数额共同构成的,其中一次性生育补贴中流产报销400元、顺产报销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报销4000元。1、生育津贴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3、一次性生育补贴一次性生育补贴
    2023-12-16
    158人看过
  • 佳木斯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什么时间办
    一、佳木斯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什么时间办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二、佳木斯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的办理条件1.具有与加工农业转基因生物相适应的专用设备和封闭式仓储设施;2.具有加工废弃物及灭活处理的设备和设施;3.具有农业转基因生物与非转基因生物原料加工转换污染处理控制措施;4.具有完善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原料采购、运输、贮藏、加工、销售管理档案;(2)岗位责任制度;(3)农业转基因生物扩散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成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具备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知识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佳木斯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的办理材料1.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安全管理制度文本2.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标识样本3.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申请表4.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小组人员名单和专业知识
    2023-05-18
    258人看过
  • 佳木斯美容主诊医师备案什么时间办
    一、佳木斯美容主诊医师备案什么时间办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佳木斯美容主诊医师备案受理条件《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五)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六)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七)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八)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
    2023-05-19
    184人看过
  • 佳木斯渔业捕捞许可审批什么时间办
    一、佳木斯渔业捕捞许可审批办理的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佳木斯渔业捕捞许可审批的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材料2、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4、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三、佳木斯渔业捕捞许可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三条:国家对捕捞业实行捕捞许可制度。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有关国家缔结的协定确定的共同管理的渔区或者公海从事捕捞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其他作业的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但是批准发放海洋作业的捕捞许可证不得超过国家下达的
    2023-05-19
    69人看过
  • 佳木斯医师变更执业范围什么时间办
    一、佳木斯医师变更执业范围什么时间办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佳木斯医师变更执业范围受理条件《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五)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六)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七)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八)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
    2023-05-19
    145人看过
  • 佳木斯企业登记档案查询什么时间办
    一、佳木斯企业登记档案查询什么时间办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佳木斯企业登记档案查询法律依据是什么设定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工商企字【2003】第35号)第一条1.实施机构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工商企字【2003】第35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2.办理条件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工商企字【2003】第35号)第六条、第七条,3.申报材料依据: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相关法律无详细规定内容,依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管理权限办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已经实现计算机联网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联网区域内企业登记档案资料开展异地查询。第五条企业登记档案资料的查询,按照提供途径,可以
    2023-05-18
    161人看过
  • 生育津贴应该以什么为基准支付
    案例:2011年3月7日,唐某入职A公司,从事销售工作,2012年4月16日唐某生育,公司为其办理了生育保险报销手续,经杭州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核报,公司方面收到了相关生育保险待遇费用共计15200.1元,其中生育津贴14200.1元、生育医疗补贴费1000元,但公司仅向唐某支付了5650元。唐某认为,公司应向其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未足额支付部分9550.1元。A公司尚未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B公司却找到了仲裁委,要求说明相关情况。原来,B公司受A公司委托,代为A公司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故A公司员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申报也由B公司经手。B公司声称:其为多家公司办理代缴社会保险业务,故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是按照其代缴社会保险的多家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缴纳的,实际缴纳基数高于A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B公司按照A公司实际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来核发其员工的生育津贴,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不存在克扣的
    2022-11-03
    105人看过
  • 佳木斯社会团体成立登记什么时间办
    一、佳木斯社会团体成立登记什么时间办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佳木斯社会团体成立登记设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七条:“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第十六条:“登
    2023-05-18
    421人看过
  • 生育津贴是否支付生产费用?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
    2023-07-04
    45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劳动者生育津贴标准计算方法生育津贴是以什么标准支付的?生育津贴的支付期限是多长时间?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6
      生育津贴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
    • 支付方式:生育津贴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5
      生育津贴支付方式: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职业女性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另外,在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也有给予男
    • 支付生育津贴如何列支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7
      作代收代付处理。 1、社保拨入, 借:银行存款7307;代:其他应付款-应付员工生育费7307。 2、付员工个人生育金: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员工生育费3200;代:银行存款3200。 3、付员工工资时;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员工生育费4107;代:银行存款4107 (当应付员工工资超过4107元时,超过部份记应付职工薪酬)。
    • 生育津贴的支付和享受生育保险的时间限制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25
      一、生育津贴的支付: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二、享受生育保险的时间限制:凡用人单
    • 生育津贴为什么要合并支付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15
      将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主要是出于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的考虑。生育保险目前仅由单位缴费,“五险”变“四险”后,企业缴费负担或将减轻。今后生育保险将成为医疗保险的一个组成部分,医疗保险将成为主险,生育保险就是一个强制性附加险。各类人群只要参加了医保,就自然而然地获得了生育保障的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