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下征收决定?决定终被确认违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1 05:26:32 221 人看过

在征地拆迁实践中,“程序混用”是当下的一种现状,一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案件中竟出现了住建局等机关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项目成了“四不像”。

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刘勇进律师所代理的一起江苏省徐州市的案件就遇到了类似的情况,那么,这样的房屋征收决定能否继续依法生效呢?

基本案情:勇敢起诉房屋征收决定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的蔡先生一家平静的生活因一纸《沛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彻底被打破了。

虽然他之前听说自己这里要拆迁了,也有拆迁办的人或诱骗或恐吓各种逼签,因为评估报告中对自己的房屋不予认可,只确认了部分面积合法,最终不能达成一致的补偿,但是直到蔡先生家收到这份盖着沛县人民政府大红公章的《房屋征收决定书》时,他才真正的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紧迫感。

他明白就算自己不喜欢跟拆迁办的人继续谈判,不理会各种逼签手段,这个时候他都要重视这件事了。

他非常清楚在强大的县政府面前仅凭个人之力恐怕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多方打听,他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刘勇进律师。

刘律师在分析了诸多政府征收文件材料和当事人的产权材料后,认为沛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属于违法行政行为,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违法。

对于刘律师的大胆建议,当事人心里还是有点犯嘀咕,都说征收决定不好诉,这一仗我们能告赢政府吗?

办案经过:征收程序不能张冠李戴

随着案件的进展,当事人的心情越来越好,法庭上刘律师指出《房屋征收决定》中的各种问题:该征收项目不属于为了公共利益、评估机构选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房屋征收补偿款没有专款专用、未举行听证程序,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房屋征收范围内居然包含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缺乏相关法律依据。

这也是本案代理律师果断起诉征收决定的最重要原因!

涉案房屋征收范围内存在集体土地,也就是说这块地不全部是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决定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且沛县人民政府也无权对集体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

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和集体土地上房屋(集体土地)的征收,在征收对象、征收主体、征收程序以及所适用的法律等方面均有区别,不能在同一征收程序中既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又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实际是集体土地的征收,土地上房屋随土地一并征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定程序对国有土地上房屋作出征收决定,但征收集体土地,需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由市、县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集体土地征收之前应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农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由此可见,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差别非常大,在征收公告中将集体土地上房屋作为国有土地上房屋一起征收明显是违法行政行为。

当事人蔡先生于2017年12月初收到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正如刘律师在庭上所言,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征收范围内存在集体土地,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对相关土地进行了征收,仅以涉案地块位于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主张涉案地块均为国有土地,依据不足。

因此被告在不能证明涉案地块上的房屋均系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情况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原告的房屋做出征收决定,属于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

判决确认沛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书》的行为违法。

征收决定并非牢不可破

此案从征收决定的实体、程序要件两方面着手,对被告所提供证据逐一击破,使得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链条断裂,所作行政征收决定缺乏主要证据且适用法律错误。

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的混同是涉案征收决定在实体方面的重大缺陷,也最终导致征收决定被一审法院确认违法。

此案不囿于往常只从程序方面追究行政行为的违法点,从行政行为的实体要件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此案可作为此类案件参考,对于沛县当地的房屋征收行政行为的合法化、规范化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1日 04: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拆迁房屋安置问题通知
    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中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沪房地资拆[2006]357号各区县房地局,市建设用地事务中心:现就本市征收集体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适用问题征收集体土地中,具备下列条件的房屋拆迁项目,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中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沪房地资拆[2006]357号各区县房地局,市建设用地事务中心:现就本市征收集体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适用问题征收集体土地中,具备下列条件的房屋拆迁项目,补偿安置应当适用《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一)1992年11月1日前已批准征地;(二)原生产队建制已撤销,原农民已转为城市居民;(三)该范围内原农民居住水平明显低于《上海市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农村建房办法)规定的建房标准。除上款规定以外已批准征地,尚未进行房屋拆迁的项
    2023-07-03
    230人看过
  •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与土地征收关系如何处理
    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依据上述的政策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选择货币补偿的,应该遵循“同房同价”的原则,即,不低于周边商品房的市场交易价格;选择产权安置的,应该遵循“拆一还一”的原则,即,多大面积的拆迁房屋安置多大面积的回迁房屋。回迁房屋应该就近安置,且标准不能降低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细致分析这里面还涉及到一个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与土地征收关系如何处理的问题。涉及到房屋拆迁的土地征收,房屋作为土地上附属物处理,拆迁补偿款归属于房屋所有人。而拆迁补偿款的数额大小一般需要根据建房批准文件、房屋产权证和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上载明的被拆房屋的面积以及房屋性质来确定。不涉及房屋拆迁的土地征收,国家目前尚未制定统一的法律法规。行政机关作为征收拆迁一系列流程的参与者和执行者(自己实施,自己拟定补偿方
    2023-04-30
    231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是拆迁吗?
    一、征收集体土地是拆迁吗?1、征收集体土地不是拆迁征地是对土地的征收,拆迁是对土地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拆迁。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对象不同。由于征收土地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建筑物,但国家并不需要这些房屋和建筑物,所以称“拆迁”而不叫征收。”2、判断征地是否合法,首先看是否有两公告:《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两公告都要张贴于被征地所在地的村组,让相关被征收人都可以看到、知道。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对于违法的征地行为,农民当然有权拒绝,当地政府也不能强占。3、征地农民有三大权利(1)土地补偿知情权被征地农民享有的的土地补偿知情权表现为征地公告发布后国土部门以公告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数额;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等。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
    2023-12-17
    261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的具体情形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征地的时候,房屋作为附着物一起被征收,并进行了安置补偿;2、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安置补偿并且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3、不改变集体土地的性质,拆迁房屋后腾退土地仍用于具体设施或绿化建设。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集体土地征收的流程是什么?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是:提出用地申请、拟定征用土地的方案;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后,以书面形式公告;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交付土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
    2023-07-06
    170人看过
  • 【集体土地拆迁】农民必看!这4大权利决定你的土地能否被公平合法征收!
    在明律师经常接听到被征地农民的咨询电话:我们村里的土地被政府征收了,我们觉得补偿低,老百姓无权无势,都不知道怎么办。笔者通常会告诉他,其实“权”这个东西,并不是仅仅在政府手中,咱老百姓手上也有,只是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拥有这些权利,或者在被明确告知拥有这个权利时,却不懂得行使。本文,笔者将着重梳理农村土地征收中被征地农民所依法享有的4类最重要的权利。不需要知道太多,就能给你以很实际的帮助……其一,土地依法被征收,符合公共利益要求依法被征收,指的是国家或其授权的主体在征收被征收人的财产时,必须要有法律依据,否则,被征收人有权拒绝征收。按照通行理解,土地征收必须具有合法的基础,征收的合法性基础来源于公共利益,而我们所认同的公共利益,首先应该具有公共性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社会的绝大多数成员的利益,集中反映一个国家的社会发展目标,有利于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公共利益在土地征
    2024-01-30
    179人看过
  • 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不拆有哪些解决方案
    一、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不拆有哪些解决方案如果土地被征收了,房屋不拆,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土地征收可能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手段不能过于粗鲁和武断,要尽力给予被拆迁的公民合理的补偿,抚慰他们失去家园的伤痛。除此之外若是恶意阻挠房屋拆迁,则可向法院申请,由法警干涉强制执行拆迁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拆迁纠纷要到什么部门起诉一般应由征地拆迁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也可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或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2023-09-27
    348人看过
  • 征收决定确认违法,房子仍能被强拆?征收维权,必须步步紧盯!
    导读:按一般被征收人的理解,房屋征收决定及其公告标志着拆迁项目的正式启动,是国家收回被征收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直接依据。一旦征收决定被“拿掉了”,整个项目就无法向前推进,强拆的风险就会大大降低。然而,在明所聂荣律师所代理的一起案件却几乎令上述逻辑被彻底推翻——即使征收决定“没了”,征收方仍能将你的房屋强制拆除,而且,居然是“合法”的司法强拆!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呢?李先生的房屋于2014年7月被列入当地道路延伸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区政府作出了房屋征收决定,但双方未能就征收补偿安置达成一致。同年10月,李先生收到了《征收补偿决定书》,强拆进逼。李先生笃定前述征收决定严重违法,便在专业征收维权律师的帮助下向当地中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房屋征收所涉及的原告房屋所属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而被告在征收决定中却载明依据的是《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对其房屋进行的补偿,这显然违反法律规定。据此
    2024-01-16
    354人看过
  • 征收决定确认违法有什么用?
    一、征收决定确认违法有什么用?征收决定确认违法的作用就是能够确定这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之后可以要求相关的赔偿,房屋征收决定是政府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益项目需要使用的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的行政决定,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应当附有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告知被征收人申请行政复议和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补偿决定的内容违法的,被拆迁人应该第一时间收集证据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
    2024-02-01
    327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要注意什么问题?
    1、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是指依法许可,拆迁人对城市规划区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给予合法补偿安置的前提下予以迁出,对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除的法律行为。2、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与城市房屋拆迁的区别征地拆迁是指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依法批准将集体所有地土地征为国有后,对原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强制拆迁,并给予补偿的行为。城市房屋拆迁是指因城市建设项目的需要,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单位(拆迁人)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照协议实施房屋拆迁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国有
    2023-04-05
    307人看过
  • 社会问题的解决: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
    地方政府通常以极低的补偿价收回部分城市居民原居住地的使用权,或征收农民的土地,然后以市场价出让给用地的企业,以此获得市场与补偿价之间的差额。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甚至诱发了诸多社会问题。(一)要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1、公共利益是不确定多数人的利益。国防设备、水利事业、交通事业、公共卫生等是公共利益的典型。梁慧星:公共道路交通、公共卫生、灾害防治、科学及文化教育事业、环境保护、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公共水源及引水排水用地区域的保护、森林保护事业、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征收不得用于商业目的。国家利益不得等于公共利益,是相对于私人利益而言的。国家既有公共利益,也有商业利益,不能把国家权力的行使都认为是社会公共利益。2、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禁止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管理法》程序是制约国家征收权的重要手段。在征收时,国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
    2023-07-02
    253人看过
  • 农村集体房屋征收如何确权,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
    一、农村集体房屋征收如何确权对农村集体土地是房屋进行征收的,征收部门会进行产权调查,而被征收人可以提供宅基地使用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等材料进行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
    2024-01-22
    445人看过
  • 征收集体土地如何认定呢
    集体土地征收耕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配置补助费、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土地补偿费和配置补助费合计,土地管理法规定是土地征收前3年平均产值的30倍以内的补偿标准,本年平均产值是各省自己的规定。实践中按自己的年平均产值计算。这30倍以内可以获得。其中包括土地补偿费和配置补助费两项。另外,如果地面有青苗等附着物,必须单独补偿相关损失。征收集体土地有哪些程序农村征地的程序如下:1、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2、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3、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4、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5、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
    2023-08-05
    424人看过
  •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全文(国家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标准)
    01话题导入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推进,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为国有。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势必需要对农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进行拆迁,而拆迁工作俨然已经成为各地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由于农村土地构成状况较为复杂,如何合法、审慎地开展农村拆迁项目成为土地征收进程中的重要一环,而有关集体土地拆迁中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认定工作,责无旁贷地成为重中之重。02问题分析集体土地拆迁中有关宅基地、地上房屋的认定存在哪些问题呢?1、由于各地区认定与补偿政策不统一,上位法不够完善。在制定补偿标准时,各地区往往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特点,从有利于拆迁的角度制定更为切实可行的方案。但是,由于近些年来城市化发展速度较快,房屋、土地价值涨势迅猛,很多地区的村民在面临拆迁时更多地会以其他地区所颁布的惠民政策为参考。也正是因为农村拆迁工作缺乏上位法的指导,国家对此没有颁布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立法进程也较国有土地上房
    2023-06-04
    495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与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区别
    房屋的所有人(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按照协议实施房屋拆迁的行为。征地拆迁是指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经依法批准将集体所有地土地征为国有后,对原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强制拆迁,并给予补偿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国有土地地上建筑物的拆迁,属于城市房屋拆迁的范畴。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地上建筑物的拆迁,属于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范畴,适用《土地管理法》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别是城市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征收中房屋拆迁的主管机关。由此可见,集体土
    2023-04-23
    32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2022年房屋征收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如何认定被拆房面积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30
      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用土地公告时,被拆迁人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被拆迁人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由拆迁当事人协商议定。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
    • 集体土地征收拆迁土地会被征收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15
      集体土地拆迁征收没有出专门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
    • 集体土地拆迁土地上的安置房如何解决?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1-11
      法律分析 解决集体土地上拆迁安置房问题的方法是:及时、足额的支付集体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拆迁安置补偿费用。
    • 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对于被征收房屋应该怎么确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8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应当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只针对“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给予公平补偿。因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不适用该条例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作为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由于两者适用的
    • 如何认定集体土地房屋征收的合法性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30
      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征收要合法必须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征收公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告知被征收人被征收的范围,对征收公告有异议的被征收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2、登记调查。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进行公布。 3、制作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