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与华硕之间的恩怨还未了结,其与所谓反戈律师崔电博之间的名誉权纠纷今天上午又在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黄静以崔电博、北京市浩光律师事务所及北京市包诚律师事务所公开会见笔录、泄露当事人隐私为由,向3被告索赔人民币100万元。
因在黄静案中被认定敲诈而入狱两年的周成宇,再次以黄静代理人的身份出庭。仅是代理人的他却成为今天法庭上遭受非议最多的诉讼参与人。庭审在对周成宇的一片质疑声中拉开了帷幕。
周成宇有无资格代理此案
我们认为原告代理人的身份并不适合代理本案。审判长刚刚宣布庭审开始,被告席上坐成一排的6名律师就齐向黄静的代理人周成宇抛出重磅炸弹。
对于周成宇代理资格的质疑,3位被告及其代理人的出发点竟然一致地是为了保护黄静的合法权益。
3被告提出,黄静和周成宇之间存在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崔电博的代理人说:被披露的会见笔录中,黄静亲口承认,周成宇是真正的幕后推手。可见,笔录公开遭受不利影响的不是黄静而是周成宇。
此外,黄静的母亲在公开报道中曾表示,自己的女儿非常单纯,周成宇才是真正的策划者。说明黄静母女对周成宇并非完全信任。
周成宇自身劣迹斑斑,目前仍因涉嫌网购诈骗在接受调查。这样一个自身品行都遭受社会质疑的人,能否为黄静提供专业的法律代理,维护黄静的合法权益?被告代理人说。
面对联合质询,周成宇轻描淡写地用可笑二字予以回应。周成宇说,本案由他和黄静亲自到公证处,一项一项落实了具体的代理权限,并由公证机关出具了公证书。
我一个不懂法的普通人,面对6位专业的法律高手,一开始就给我出这样的幺蛾子激动的周成宇陈述观点后竟抛出了这样一句总结语,被法官制止。但法官最终认定,公证书足以认定周成宇的代理资格,案件得以进入实体审理阶段。
披露笔录到底侵害谁的权益
黄静对于崔电博的指责主要围绕崔电博在参与凤凰卫视的《一虎一席谈》节目时,现场透露了案卷材料,并对周成宇进行了人身攻击;此后,崔电博还向多家媒体公开了其与黄静在看守所内的谈话笔录。
庭审过程中,周成宇用自己亲自搬到法庭并独立组装完成的投影仪,现场播放了《一虎一席谈》的片段,并将曾刊发过会见笔录相关内容的新闻报道一一提交给法庭,作为证明被告泄密的证据。
据了解,在被媒体披露的崔电博会见黄静的笔录中,黄静承认与周成宇是2005年9月网上聊天结识的,之后不久就交上了朋友。华硕事件中,是周成宇坚决主张拒绝华硕退货的处理意见,并提出了500万美元的赔偿要求。
在黄静看来,上述内容应该属于其个人信息,律师非法向外界披露则构成违法。
对于黄静的指称,3被告均表示不能认可,并请出3位证人当庭作证。其中一位证人即是与崔电博一同上节目的法律工作者盛建军。
盛建军证明,是他向媒体披露的笔录内容,与崔电博无关。而他获取笔录的途径,是依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后到包诚律师事务所进行调取和复印的,作为黄静母亲口头授权办理相关法律事务的法律工作者,他的行为并无不妥。
盛建军还说,他披露的内容不会对黄静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为何黄静突然起诉帮助过他的律师,包括崔电博、盛建军在内的人员均表示不解。
是依法维权还是恶意炒作
由于双方观点存在严重分歧,庭审整整进行了一天,且自始至终火药味颇浓,荒唐、骗子、不可告人的秘密、没有道德等激烈言辞不绝于耳。
被告方认为,黄静的指控完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周成宇在案件未进入实质审理阶段就向媒体大肆公开,目的在于利用司法程序恶意炒作,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
尽管面对诸多质疑,周成宇坚持,3被告的行为不仅侵犯了黄静的名誉权,还违背了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对整个律师行业职业道德与相关法律规定的公然挑衅,要求法院在判定3被告赔偿黄静精神损失费100万元的同时,判处两家律所停业整顿6个月并处罚款10万元,吊销崔电博律师执业证书并处罚款5万元。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申请拘留处罚原律师黄某案今日开庭
今天下午,黄某诉崔电博、北京浩光律师事务所、北京包诚律师事务所名誉权纠纷一案将在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最后一次开庭审理。
黄某方表示,因认为被告方故意在民事诉讼审理中提供虚假证据,将在庭审中或将当庭申请拘留被告方相关律师和证人。
此案相关回顾:
2008年,黄某向华硕公司维权事件受到舆论关注,事件中,原黄某刑事案件侦查阶段代理律师崔电博曾以黄某辩护律师身份自居,在未取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向媒体公开黄某在看守所期间的会见笔录。并向媒体称黄某看守所内外说法不一致、黄某说谎等等。黄某方认为,崔电博的此番行为与言论,严重误导舆论,致使部分群众对黄某向华硕公司维权事件产生质疑,甚至网络上出现大量以此侮辱谩骂黄某的帖子,与此对应的是由于某些机构刻意借此转移公众视线,并降低了华硕公司所谓危机公关的压力。
我国首例执业律师泄露当事人隐私引发的侵权诉讼:
2009年7月,为了澄清事实真相,黄某将崔电博、北京浩光律师事务所、北京包诚律师事务所等三名被告起诉至宣武区人民法院,提出要求三名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一百万元的诉讼请求,黄某同时也表示只要崔电博等三名被告愿意公开幕后指使者身份,可以随时放弃全部诉讼求不再追究。
由于此案是《律师法》颁布以来首例由于执业律师泄露当事人隐私引发的侵权诉讼,2009年7月27日第一次开庭就吸引了十多家媒体到场旁听报道。第一次开庭从上午9:00开始直到当天下午6点左右结束,除去中途短暂休息之外,庭审时间长达八个小时。
据了解,由于此案中三名被告均系专业法律从业人员或者法律服务机构,根据《律师法》相关规定,一旦败诉,崔电博等被告或将面临停止执业甚至吊销执照的后果。
黄某方向计世网记者表示,根据第一次庭审被告方所提交的证据,黄某方经过仔细比对发现大量明显伪证痕迹。例如第三被告包诚律师事务所提交多份借阅手续证据证明2008年12月4日,该所才将黄某会见笔录借阅给法律工作者盛建军,此前该笔录从未透露给其他任何人,而盛建军作为被告方证人也出庭作证说明这一情况。但是根据2008年12月4日京华时报、河北青年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均证实在12月3日晚间,上述媒体记者已经看到了黄某看守所会见笔录。被告号称只在12月4日经过正规手续借出过一次的会见笔录,居然会在12月3日提前一天就出现在媒体记者面前,明显存在无法解释的矛盾之处。对此黄某代理人将在本次庭审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申请法庭追究提供虚假证据责任对被告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陶纪伟及证人盛建军处以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关于此案进展,计世网将为广大读者进行及时报道,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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