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自主开发或者逆向工程获取商业秘密,不是不正当竞争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20:41:36
481 人看过
通过自主开发或者逆向工程获取商业秘密,不是不正当竞争吗首次通过自主研发或逆向工程获取商业秘密不属于不正当竞争,《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通过自行开发或者反向工程获取的商业秘密,不得视为侵犯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中规定的商业秘密法律
司法解释还规定,反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明渠获得的产品进行拆解、测量、分析,获取产品的相关技术信息。当事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然后以反向工程为由声称获取合法的,不予支持
我国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以不正当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视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明确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对上述规定作了具体界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不正当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
117人看过
-
商业秘密与不正当竞争的联系与区别
123人看过
-
反向工程获取商业秘密合法吗
222人看过
-
逆向工程是否构成商业秘密
229人看过
-
离职员工侵犯商业秘密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90人看过
-
通过反向工程获取他人商业秘密是否属于侵权
455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
词条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最新文章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经营者不得采取哪些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0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
-
反向工程获取商业秘密合法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3-05-26反向工程合法。 1、依据相关规定,通过反向工程的方式获得商业秘密,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2、如果当事人以不正当手段窃取他人商业秘密,又以反向工程证明自己行为合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如下: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
-
工商局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是犯法的吗有什么法律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5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对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对侵权物品作如下处理: (1)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 (2)监督侵犯人销毁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流入市场将会造成商业秘密公开的产品。但权利人同意收购、销售
-
不正当竞争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哪些样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30而在行政诉讼中,认定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存在并由此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承担民事诉讼中权利主张人的举证义务,即对其认定的商业秘密符合法定要件承担举证责任。 (2016)沪行终738号
-
不正当竞争向工商局举报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9对于你提到的不正当竞争向工商局举报吗问题,我做一下回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同级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行政辖区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