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形下认定注册使用域名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8 04:18:53 147 人看过

下列情形下认定注册使用域名构成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

1、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

2、被告对该域名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

3、被告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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