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流动比率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1:22:07 206 人看过

流动比率公式: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在使用流动比率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虽然流动比率越高,流动资产对企业偿还短期债务的保障程度越强,但并不意味着企业有足够的现金或存款偿还债务。高流动比率还可能是库存积压、应收账款增加、收款期延长、待处理的递延费用和财产损失增加等原因造成的,同时可用于偿债的现金和存款严重不足。因此,我们应该在流动比率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现金流量。

2。从短期债权人的角度来看,我们自然希望流动比率越高越好。然而,从企业经营的角度来看,过高的流动比率往往意味着过多的闲置现金,这必然导致机会成本的增加和盈利能力的下降。因此,企业应尽量将流动性比率维持在不使货币资金闲置的水平。无论流动比率是否合理,不同企业和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的评价标准是不同的。因此,不能用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评价各企业的流动比率是否合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09: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注意分期首付的背后必须认清的几个问题
    闵行一预售盘最近推出“分期首付”的促销手段,引起购房者关注。什么是“分期首付”?按照银行规定,购房者贷款七成,首付三成。为了减轻购房者暂时的资金压力和加快销盘速度,开发商同意购房者先首付一成,另两成房款由开发商暂为“垫资”。所谓垫资,并非开发商自己掏腰包,而是让购房者直接向开发商指定的一家民间投资公司借,交房时购房者须还清这笔房款,利息则由开发商代付。“分期首付”的销售方法是开发商降低购房门槛的一个巧妙举措,目的是为了加快销售速度,尽快回笼资金。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华伟认为,在“分期首付”举措中,了解开发商、投资公司和购房者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开发商要求购房者向一家民间投资公司借款,购房者就同这家公司建立了借贷关系。其中需要解开几个“谜”:开发商同这家民间投资公司是什么关系?这家投资公司是否可靠?借贷程序是否合法?购房者向这家投资公司借贷由谁来担保?开发商、投资公司和购房者三者各自的责权利是
    2023-06-10
    176人看过
  • 店面租赁合同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有哪些
    一、店面租赁合同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有哪些店面租赁合同要注意以下事项:1.店面租赁合同主体适格,即双方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及权利能力;2.店面租赁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3.合同内容应包括店面位置及面积等基本信息、租金、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违约责任等方面。且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二、签订租赁合同的原则有哪些签订租赁合同的原则如下: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2.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3.当事人参与租赁业务时,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4.当事人在产生,变更和消灭具体的租赁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5.等价有偿原则、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经济利益。6.双方互为给付,互有补偿。7.取得利益与履行义务,价值上大致相等。8.按损益相当原则,使受害人受偿。9.自愿和公平原则。三、房屋抵押后租赁合同是否还有效房产抵押后租赁合同是有效的,但租赁合同不能对抗抵押权人。在不知
    2023-07-29
    131人看过
  • 离婚前必须注意的问题
    离婚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协议离婚是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的;2、办理离婚时,需要注意子女的抚养权,还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处理;3、在离婚时,还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作出处理;4、有法定情形的,还可以请求另一方给予补偿;5、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还可以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6、无过错方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离婚要签离婚协议吗离婚不一定要签离婚协议。协议离婚需要签离婚协议,诉讼离婚不用签离婚协议。协议离婚的,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后,婚姻关系解除。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调解无效,最后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婚姻关系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
    2023-07-01
    337人看过
  • 集体土地流转必须注意哪些问题
    《土地管理法》第63条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建设”,因此,集体土地流转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要严把集体土地流转的关口,严格执行一户一基制度,对宅基地流转注入方要必须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用地,土地用途只有是住宅,流出方必须保证以后不再申请用地。二、集体土地流转必须实行阳光操作,土地流转双方必须写流转申请,签订流转合同,经村组代表大会同意,报国土部门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方可进行流转,不得私下交易,暗自操作。三、建立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秩序,形成规范的申请,审批、登记、发证制度,要执照审批程序,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四、加强执法检查,对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不规范,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要严格查处,严厉打击。土地征收集体土地流转地上附着物赔偿归谁土地征收集体土地流转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当事
    2023-08-17
    154人看过
  • 在分割共同共有财产时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在处理家庭共有财产时,首先要区分哪些财产是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共同劳动、共同创造的财产。这些财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的性质。哪些财产是父母多年积蓄和购置而由全家共同使用的财产,这些财产不是与家庭其他成员共有的财产。只能由父母自愿分割赠与给其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不能作为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哪些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个人财产。这些财产不能算作家庭共有财产。只有在严格分出哪些财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后,才可以对这些财产处分。对其他家庭成员所有的人个财产不能处分。如果出卖、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家庭共有财产,除了要先区别财产是否属于共有财产,还要在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处理,没有协商一致的处分行为无效。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事先应当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行处分,但并不是说对方共有的每一件财物都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处理,主要对价值较大的财物或家庭生活中的重要财物才必须在夫妻双方协商一
    2023-08-17
    155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中几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内容提要: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是促使农村土地合理利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方面。但不规范的流转行为导致大量耕地在所谓的流转中被非法占用,退出生产领域。为了规范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行为,必须加快有关立法的进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已成为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但从有关的研究成果和实践情况看,人们对集体土地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理解和认识比较混乱,甚至存在曲解,致使不少地方打着集体土地流转的名义规避现行法律法规,非法占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影响了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预期目标的实现。本文拟就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几个重要问题谈点粗浅看法。一、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不应作扩大理解目前,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人们在认识和理解上存在较大差异。不少学者在研究集体土
    2022-04-29
    191人看过
  • 在使用信用卡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信用卡批卡后,大家在使用时一定要谨慎,千万不能随意用卡,否则可能会出现无法再用卡的情况,严重的还会让自己的信用受损。要知道,信用社会,信用不好的人是很难立足的。1、不要借卡给他人使用。很多时候,因为有人向卡友借钱,但卡友没有钱,所以选择将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殊不知这种行为有多危险。因为若他人刷卡消费后没有按时足额还款,出现逾期是会记录在持卡人的征信报告中的,一定会影响到卡友的个人信用,同时也会产生高额罚息。所以,大家若想持久使用信用卡,那么一定不要将信用卡随意借给他人。2、不要当成储蓄卡使用。虽说信用卡也是可以和储蓄卡一样存钱的,但存钱是不会有利息的。而且当卡友需要现金时是很麻烦的,因为信用卡取现是收取手续费的,而且还有取现额度的限制,如果有大额存款,想要一天取出是不太可能的。因此,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分清信用卡和储蓄卡的区别。3、随意办理分期。虽说信用卡申请平台信用卡分期业务确实可以缓
    2023-12-06
    206人看过
  • 劳动者辞职时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1、辞职时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当然,如果双方协商,公司同意您不提前30天通知的除外。2、不辞而别需要承担责任吗?如果您因个人原因离职,但不按照法律的要求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司法实践中会被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试用期的离职时间劳动合同法规定,需提前3日通知。辞职者需注意: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法律未要求一定使用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考虑,建议您不要偷懒,同样使用书面形式通知。4、提交辞职需注意的事项1)建议使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辞职通知书”,不宜使用“辞职申请书”。因劳动合同解除权系单方权利,无需申请。如果使用“申请书”,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认为系您发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约,协商解除需双方意思一致方可达到目的。因此,为
    2023-06-18
    202人看过
  • 避免涉外纠纷必须注意的几点问题
    一、避免涉外纠纷必须注意的几点问题避免涉外纠纷必须注意的几点问题如下:1.首先要做好市场调查和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了解,搜集多种必要的信息资料,这是签订涉外经济合同的基础和前提;2.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3.涉外经济合同的条款必须齐备,文字表达必须准确;4.要注意订好担保条款;5.对于仲裁条款应明确地加以规定。二、涉外合同纠纷管辖是怎样的涉外合同纠纷管辖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三、发生涉外合同纠纷法律怎么适用涉外合同纠
    2023-05-22
    238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首先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1、无偿取得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不能直接抵押。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占有和使用城镇国有土地。上述企业对这类无偿划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更不能用划拨土地作为抵押物。2、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前提。房地产开发商或企业只有与政府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交足了地价款,获得了土地使用证,才有资格合法地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予以抵押,以获得银行贷款或其他形式的资助。没有上述法律条件,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便无效。3、抵押须有书面文件。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之间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签订抵押协议。因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往往涉及较大金额,任何口头约定都是草率的和不严肃的,所以任何土地使用权抵押都要形成文字,制订出法律文件。4、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一致的原则。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及一切权益随之一并抵押。所以在签署土地使用权抵押协议时,应详细列出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及其所产生的权益
    2023-03-31
    464人看过
  • 认定故意伤害罪在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分清故意伤害罪与杀人罪的界限。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以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故意,如果行为人没有这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而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即使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也只能定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使其行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也构成杀人罪(未遂)。2.分清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界限。过失重伤罪在主观上是过失的,而且法律要求必须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才能构成犯罪,而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即使致人轻伤,也构成故意伤害罪。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不一定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况,如刑法关于强奸妇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规定和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规定等,这些都属于刑法的特殊规定。根据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刑法有特别规定的,一律适用特别规定。一、故意伤害罪的认定程序第一、必须经过专门的法医鉴定构成轻伤才是构
    2023-03-22
    260人看过
  • 股权继承必须注意的问题
    股权继承应注意以下问题:1、股权继承应符合公司章程;2、尊重股东死前与其他股东继承公司股权的协议;3、尊重继承人和公司原股东的意图;4、参照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继承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权继承应提交哪些材料?办理股权继承公证应当提供的材料股权的财产性决定了股权继承的可行性。当公证申请人申请办理的继承权公证,遗产涉及股权时,承办人不能按照办理一般财产继承的步骤和思路去承办,当然办理一般财产继承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也是要的,这些材料主要有:一是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二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三是亲属关系证明。由死者单位出具,列出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况。四是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提交其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异地需提交经公
    2023-07-07
    374人看过
  • 二手房三大问题必须注意
    问题一:二手房标价不等于实际购买价一套总价为80万元的新房,购房者最终买到手需要支付的购房款也就是80万元,这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已经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而若是一套标价同样为80万元的二手房,购房者是不是只要拿出80万元就可以买到手了呢?答案是否定的。与新房不同的是,除房价本身外,二手房交易过程中还需缴纳各项税费,如果是通过中介完成交易的还涉及有中介费等。据了解,目前在二手房市场上,几乎所有卖家开出的都是净价,房屋交易过程中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甚至是中介费都被卖家转嫁到买家身上,卖家只收净价不管税费,已成为当前二手房市场的潜规则。以一套标价为80万元的二手房为例,所有税费和交易费用全部加起来共计10.92万元。也就是说,选择购买这套二手房买家所需拿出的费用是90.92万元而不是80万元。购房提示:在选择购买二手房时,购房者一定要了解清楚,房屋交易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具体由谁承担,以免在后期交
    2023-06-10
    481人看过
  • 写借条必须注意什么问题
    一、写借条必须注意什么问题写借条具体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内容要相对完善;2.书写时用语要准确;3.一式两份;4.主体身份要确认;5.金额既要写阿拉伯数字,也要写大写数字。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二、借钱不还诉讼时效多长时间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债权人可以在三年的有效期间依法向法院起诉;如果超过三年的,欠款人可以提出不还款的抗辩。《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023-05-03
    20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开票人使用发票时必须注意什么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
    • 史诗填空必须注意的三个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0
      写遗嘱必须注意的三个问题有的人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请律师代书遗嘱,也没有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而是自己写遗嘱来处分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这是法律允许的。但问题是自己写遗嘱有时会不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来写,最终导致遗嘱无效引起纠纷的时有发生。为了避免自己写遗嘱导致遗嘱无效的后果,一定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这三个问题也是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的三个形式要件,缺一不可。一、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不能用
    • 试用期必须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22
      关于试用期必须要注意下列问题:双方当事人不能口头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他。
    • 股权转让时转让必须注意哪些问题?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2-24
      股权转让的法律问题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其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各自持股比例受让。
    • 投保意外险必须注意哪些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首先,居民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要求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被保人出示或递交保险合同条款,出具该险种的保险条款,并要求保险公司就其关于意外事故的概念、定义及其所有的免责条款等,向投保人进行说明,否则,被告免责之说辞不发生法律效力。其次,由于意外险合同条款相对比较简单,保险利益也简洁明了,保费较为低廉,因此在购买时的流程并不复杂。除了传统的代理人渠道之外,网络等销售方式近年来也开始逐渐流行,投保人从这种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