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原告应该说些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0:53:17 112 人看过

一、法庭辩论原告应该说些什么

1、法庭辩论原告需要如下:

(1)一般而言,原告首先要陈述自己的身份信息,陈述是否申请法官回避;

(2)之后进行法庭调查阶段,原告需要宣读自己的诉状,并陈述是否有补充的事实与理由;

(3)原告还要举证并说明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对于被告的证据,原告需要进行质证;

(4)原告还需要答复法官所提出的问题;

(5)最后原告需要发表辩论意见,并陈述自己最后的请求;

(6)在调解阶段,原告需要表态是否愿意调解,并阐述自己的调解方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二、开庭审理的流程包括什么

1、宣布开庭;

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又包括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遵循先原告后被告,然后互相辩论的顺序,辩论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

4、当庭调解:法庭会询问当事人是否调解,如果同意调解,可以休庭调解,如果不愿意调解,则进入宣判程序;

5、宣判。

单位受贿罪开庭后法庭辩论流程有哪些

(一)公诉人发言;

(二)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三)被告人自行辩护;

(四)辩护人辩护;

(五)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非常特殊的,一般只有国企事业单位或人民团体才能构成此罪,单位受贿案件中,如果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有相应的立功表现,比如主动向办案部门供述行贿人的相关犯罪行为,法院是可以从轻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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