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在听证会期间增加索赔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0:01:58 309 人看过

您能在听证会期间添加诉讼索赔吗?》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案件受理后,在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的,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请求或者提起反请求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我个人认为,在证据结束之前,甚至在进入法庭审判时,都可能找不到拟议变更的原因。显然,《民事诉讼法意见》的规定更加科学合理。然而,这违背了新法律优于旧法律的原则。为了避免法律适用中的争议和风险,建议在实践中在证据规则规定的证明期限内完成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2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庭审判相关文章
  • 你可以拒绝你增加抚养费的吗
    一般不可以拒绝增加抚养费。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生活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因此,一般不可以拒绝增加抚养费。一、增加抚养费的时间限制的规定增加抚养费一般是无时间限制的规定的。只要有证据证明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等其他证据证明应当增加;对方有能力支付的,就可以主张增加,法院会支持。二、离婚后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抚养费吗可以。夫妻离婚时对孩子抚养费支付数额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的形式来确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因此,离婚后若是因为物价上涨、子女上
    2023-03-31
    404人看过
  • 市民也可参加听证会吗
    如果你对信访结果不满意,那么请不要在信访调解书上签字,可以申请听证。据《重庆市信访听证办法(试行)》,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听证申请,申请书应载明申请听证的事由、证据及要求。另外,集体信访听证,选派不超过5人的代表参加听证。据悉,听证必须公开举行,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新闻记者、法律工作者和其他社会人士参加,而且听证人数必须为单数,不得少于3人,市民可旁听。据《重庆市信访事项三级意见终结认定办法(试行)》,我市实行信访三级意见终结认定制度,即一个信访事项经过初级处理后,可以申请复查,复查后还可以申请复核,如果三道程序都走完了,复核意见就是最终认定的意见,此后,各级行政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将不再受理这个信访。信访可委托代理人参加吗打官司可以请律师,信访也不一定要“单兵上阵”。《重庆市信访调解办法(试行)》规定,信访人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与信访
    2023-04-29
    273人看过
  • 加班期间工伤会赔偿吗
    加班期间劳累过度生病,肯定是算工伤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工作任务发生伤害事故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可以按照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具体情况应当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沟通来解决。工伤一般是指意外伤和职业病,而普通疾病是不能报工伤的。所以你说的劳累过度生病,你必须证明生病与从事的工作有相关性才行,这个要经过有工伤鉴定资质的部门鉴定才行,不过一般非职业病都很难申报成功。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一、可以认定为工作的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
    2023-03-24
    488人看过
  • 加班期间工伤会赔偿吗?
    一、加班期间工伤会赔偿吗?加班期间劳累过度生病,肯定是算工伤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因工作任务发生伤害事故的,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可以按照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具体情况应当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沟通来解决。工伤一般是指意外伤和职业病,而普通疾病是不能报工伤的。所以你说的劳累过度生病,你必须证明生病与从事的工作有相关性才行,这个要经过有工伤鉴定资质的部门鉴定才行,不过一般非职业病都很难申报成功。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二、可以认定为工作的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
    2023-04-28
    268人看过
  • 上诉时增加索赔的时间要求是什么
    上诉时,什么时候添加索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在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对新增的债权、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在审判实践中,当事人不服第一审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一般来说,二审法院只审查与原审索赔和适用法律有关的事实。然而,在很多情况下,由于初审时的疏忽或诉讼过程中情况的变化,当事人需要改变他们的主张。例如,一审部分当事人的债权比较原则只提出了损害赔偿数额,而支持债权的理由在一审和二审程序中发生了变化,例如,一审违约赔偿变更为二审侵权赔偿。在实践中,也出现了从违约金到第二审无效合同缔约过失损害赔偿金的变化,由一审股东之间的诉讼变为第二审股东代表诉讼。在这些情况下,表面上这是一种权利要求的改变,但实际上这是一种新的权利要求。第二审直接审理和
    2023-05-07
    85人看过
  • 你能在女人哺乳期间起诉离婚吗
    I.女性在哺乳期是否可以提出离婚哺乳期离婚指的是夫妻在哺乳期离婚。所有需要注意的事项、法律问题、财产分割问题、育儿问题、婴儿所有权问题等如果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则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自愿且妥善处理了子女和财产问题时,将签发离婚证。当事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性不得申请离婚如果女性申请离婚,此限制不适用,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该男子的离婚请求的诉讼离婚是指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离婚问题。为了保护妇女及其子女的权益,一般来说,男子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在妇女生育一年后提起,但妇女的重大过错除外(如妇女与他人通奸所生子女);然而,女性的离婚请求不受此限制。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根据相关司法
    2023-05-07
    349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庭审判是人民法院采取开庭的方式,在公诉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听取控、辩双方对证据、案件事实和运用法律展开辩论的情况下,依法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判刑,给予何种刑事处罚的诉讼活动。 ... 更多>

    #法庭审判
    相关咨询
    • 索赔法律证据能增加赔偿数额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6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且按照规定缴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有困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或者免交。【2】在案件立案时,原告要预交诉讼费,诉讼费按标底收费。【3】因为案件按标底收费,如果赔偿款变小,收的诉讼费就少。在庭审时,是不可以增加赔偿款的。也不可以增加其他诉讼请求。【4】最好在起诉前,在起诉状
    • 劳动仲裁期间能增加诉求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2
      申请劳动仲裁时,当事人可以增加诉讼请求。如果当事人请求增加的诉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的,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如果是属于独立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 离婚后,你能要求增加抚养费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19
      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
    • 听证会参加人员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30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听证人等。 听证主持人由听证机关的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担任;听证机关指派听证记录人;决策发言人由决策机关负责人担任;政府法制部门、监察部门和政府监察部门和政府监督机构指定;受访者由公众自愿报名,经听证机关确认。听证机关应当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
    • 缓刑期间你可以不听家长的话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7
      这种一般不会被收监的,除非违反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