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债务分割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01 16:54:32 51 人看过

在处理离婚中的债务分割事宜时,应当特别关注以下几点关键内容:

首先,债务本质上是不可分割的标的,但在特定情形之下,如共同共有财产不足以偿还或相应财产分别归属于各方所有,那么此类债务便可进行合理划分;

其次,如果在债务分割行为中存在着蓄意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之情事,并且这种行为并未向债权人取得必要的批准与同意,那么债权人则有权据此撤销该项操作;

最后,除上述两项外,我们还需要关注一些其他可能对债务分割产生影响的细节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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