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为了保护自身利益而与员工签订的一种协议,禁止员工在一定期限内从事与用人单位业务相同或相似的活动。如果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但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劳动者也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在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竞争单位就业,也不能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如果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就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而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那么劳动者也应当继续履行。竞业限制期间劳动者不得到竞争单位就业,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
竞业限制协议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后,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者从事同类工作的规定。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竞业限制协议需要与劳动合同中的其他条款相匹配,不能单独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同时,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明确具体的内容和期限,并给予劳动者合理的补偿。
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要谨慎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如果协议内容不合理或者未给予足够补偿,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同时,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竞业限制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后,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者从事同类工作的规定。但是,需要注意竞业限制协议需要与劳动合同中的其他条款相匹配,不能单独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同时,竞业限制协议需要明确具体的内容和期限,并给予劳动者合理的补偿。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需要谨慎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如果协议内容不合理或者未给予足够补偿,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同时,如果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竞业限制违约后的应对策略研究
144人看过
-
企业员工旷工应对策略
158人看过
-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会构成犯罪吗?
310人看过
-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能去法院起诉吗
269人看过
-
企业状告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保密费能否代替竞业限制补偿金
438人看过
-
什么叫违反竞业限制
196人看过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是否为员工竞业限制行为新疆在线咨询 2023-05-111、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要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2、同时,如果双方没有就违约金事宜进行约定的,公司可以依法要求员工赔偿实际损失; 3、在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时,用人单位一般只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要求赔偿赔偿损失,两者不能同时适用。
-
竞业限制违约员工应怎么做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15员工竞业限制违约的: 1、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要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2、同时,如果双方没有就违约金事宜进行约定的,公司可以依法要求员工赔偿实际损失; 3、在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时,用人单位一般只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要求赔偿赔偿损失,两者不能同时适用,要是认为违约金过低,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法院予以提高。 同理,员工认为违约金过高的,同样可以要求法院降低。
-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制裁员工是否有责任赔偿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21、有。 2、劳动者在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进入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若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时与该劳动者具有劳动关系的招用单位同样要承担对原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且该招用单位与劳动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有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合同如何举证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7一般的职务是没有竞业禁止的;如果你们有竞业禁止的合同,依据合同;证据很简单,他在做什么就行了啊:公司名称,公司经营的照片,公司员工的人证;你们合作单位的证明
-
如何应对员工《竞业限制协议书》?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2管理层不愿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书》的情况在企业并不少见。在就业过程中,员工都是希望最大化地趋利避害,希望企业对自己的约束越少越好。但是,为了保护企业间正当的市场竞争行为,避免通过非法使用商业秘密的形式开展不正当竞争,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允许有控制地对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员工的流动作出限制。 劳动部在1996年颁发的《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35号)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