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委托代理合同无效情况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5:45:13 115 人看过

《民法典》规定委托代理合同无效情况有: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无效;法律其他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委托代理授权终止的情况有哪些

《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三条【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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