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所得两高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8:50:49 81 人看过

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相对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所获得的利益。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

违法所得与赃款赃物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违法所得与赃款赃物在实践中经常被混用,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既使用违法所得,也使用赃款赃物,而司法解释中多称为赃款赃物。《法学词典》对赃款赃物的解释是“犯罪分子用抢劫、抢夺、盗窃、诈骗、敲诈勒索、贪污、受贿、走私、投机倒把等非法手段取得的金钱和物质”。目前对赃款赃物的理解主要有以下观点:

1、赃款赃物就是犯罪所获取的财产。因此,违法所得和赃款赃物是一种包含的关系,违法所得包含赃款赃物,赃款赃物是违法所得的一部分,而且是最重要的一部分。

2、赃款赃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赃款赃物指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的利益及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财物都属于赃款赃物的范畴。狭义上专指犯罪活动获取的财物和用于犯罪活动的财物。

3、赃款赃物是指行为人通过非法活动所取得的一切财物。

4、违法所得指通过违法包括犯罪所获得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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