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连带责任怎么样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08:24:56 298 人看过

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责任的认定有: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垫付;

2、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该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3、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佣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4、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5、委托他人购车,代购人购车后肇事,委托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委托他人维修、保管车辆期间或在停车场停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维修人、保管人、停车场应承担赔偿责任;

6、肇事车辆司机执行职务过程中,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等。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一般承担多少&Q4&

交通事故连带责任一般承担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如下:

1、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驾驶人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而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

2、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3、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

4、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将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具体如下: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3、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4、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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