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撤销土地证后国土资源部门该否启动土地证注销程序的批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08:10:39 168 人看过

浙土资函〔2005〕417号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送来的《关于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土地证后有关问题的请示》(义土资〔2005〕10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土地登记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法定的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行使核发、注销土地证等行政职权。

法院在审判案件中撤销土地证的,所涉的土地证在判决生效后即行失效。但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原土地证持有者持证从事各项民事活动的现象,进而引发了众多交易风险。

本着便民、阳光行政的原则,原发证机关在接到法院的撤销判决后,应依法及时启动土地注销登记程序,向社会公示土地证失效的事实。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证相关文章
  • 注销土地使用证程序是什么
    1、填写土地使用证注销申请表。上交原土地使用证。2、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协议书。3、实地勘察。需要进行相应的实地考察。4、公示。5、核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证的发证机关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
    2023-04-16
    194人看过
  • 国土资源部关于企业间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问题的复函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你厅《关于企业间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问题的请示》(浙土资发〔2000〕24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企业间以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的前提是企业之间订立的债权债务主合同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涉及需要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应首先办理批准手续。二、企业之间订立的主合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为保证债权实现,债务方企业可以依法取得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必须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2023-04-22
    489人看过
  • 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注销?
    一、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三条规定,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由此可知,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颁证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而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在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土地登记发证后提出的争议能否按权属争议处理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7〕60号)中明确指出: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依法登记发证后第三人对其结果提出异议的,利害关系人可根据《土地登记规则》的规定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更正登记,也可向原登记机关的上级主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三、自《土地登记办法》颁布后,《土地登记规则》已经自行废止,但关于更正登记的内容在《土地登记办法》中
    2023-03-22
    413人看过
  • 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注销
    一、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注销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直接取消原土地登记卡并填写更改新的土地登记卡和土地归户卡。土地使用证是行为人在获得土地使用权后依法办理的一种证件,凭借土地使用证才能够对相应的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二、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房产证吗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是房产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依法办理的证件,是对国有土地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对土地的管理有很重要的作用,凭借国有土地使用证能够对相应的土地享有一定的用益物权。三、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转让吗可以依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件一般无法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023-04-14
    111人看过
  •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有关问题的复函
    省森林公安局:贵局《关于涉及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几个问题给予解释的请示》(冀森公字〔2007〕65号)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一、土地登记卡是土地登记的主件,是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书是土地登记卡部分内容的副本,也是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和他项权利者持有的法律凭证。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二、在我省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市、县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市、县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国土资源部门是人民政府具体办理土地登记事宜的职能部门。目前,土地变更登记一般按照下列程序办理:①变更登记申请;②变更地籍调查;③变更权属审核;④变更注册登记;⑤更换土地证书。三、按照国家和我省的规定
    2023-04-22
    83人看过
  • 出让的土地被法院撤了土地证土地归谁
    撤销土地证本身就是错误理解,法院要做的是审查土地是不是依法使用,包括批准过程是否合法,继而判决是不是有土地使用权,法院一旦取消土地使用权,政府就不得不作废证件,当然他们就是不公开作废判决一旦生效土地证也是作废了。一、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出售吗?可以。但是必须要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且符合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条件。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赁、入股、授权经营、出让、划拨等几种。而划拨土地在国家征用时,没有土地补偿费用。出让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时,土地证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纳0.5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另外划拨土地证的房屋在二次交易的时候,如果做个人抵押按揭时需要担
    2023-04-11
    18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证
    相关咨询
    • 国土资源局撤销土地证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9
      很高兴为您解答国土资源局撤销土地证的相关回答,但是最好好专业的律师去咨询,望采纳。
    • 撤销土地证的程序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3
      具体步骤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土地证书是土地权利人依法拥有土地使用
    • 土地证注销程序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9
      (1)土地证,是指土地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2)依据我国法律条文相关规定,注销土地登记主要是指已登记的土地权利,因权利被依法收回、存续期届满、土地灭失、他项权利终止等进行的登记。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登记机关根据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撤销土地使用权登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自收到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土地证书交回土地登记机关撤销,逾期不交回的,土
    • 土地管理部门注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法定程序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1、填写宅基地注销申请书2、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复印件2、与村委签订收回集体土地协议4、原土地使用证
    • 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的程序?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5-26
      是怎样的吧。一旦国有土地使用证被注销了之后,那么原先的土地使用者就不能再使用该土地。此时,国家可能会对该土地作出其他的安排,就包括进行开发、重新拍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