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挂靠经营中纠纷怎么解决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08:42:12 258 人看过

车辆挂靠经营中纠纷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解决。

一、车辆挂靠双方因履行挂靠合同发生的纠纷

车辆挂靠合同是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人与登记名义人之间就车辆的所有权归属、车辆挂靠经营中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的全面约定。作为约束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属于无名合同。行政法规有禁止车辆挂靠行为,但确认合同效力法律法规的效力规定,只要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是有效合同。从司法实践中的判例上看,对机动车辆挂靠经营合同也是作为有效合同来审理和判决的。另外,在挂靠合同中一般约定被挂靠人对挂靠车辆发生的赔偿责任免责,由于这种免责的对象是挂靠合同以外的第三人,而非免除合同当事一方的损害责任,故也不应约定无效。

二、挂靠人与其雇员之间的纠纷,主要是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和雇主损害赔偿纠纷

挂靠车辆的驾驶人员在驾驶挂靠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中,除了会给相对方造成损害外,还可能也导致自己受到人身损害,此即分别为雇员受害赔偿纠纷和雇主损害赔偿纠纷。

(一)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是指在雇佣法律关系中,雇员在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中受到损害,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而引起的纠纷。肇事司机作为雇员当与雇主达不成赔偿协议时,一般都会将雇主和被挂靠人一起诉至法院要求连带赔偿其损失。此类纠纷中,被挂靠人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挂靠人与其雇佣的司机和其他人员之间是雇佣关系,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既不是劳动关系,也不是雇佣关系,只是车辆挂靠合同关系。挂靠人雇佣的司机和其他人员与被挂靠人之间既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签订雇佣合同,当然也不存在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不能仅凭被挂靠人是名义车主就推定二者之间存在劳动或雇佣关系。雇员因该事故受到伤害的,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11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

(二)雇主损害赔偿纠纷。是指雇员在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中,致使他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引起的纠纷。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受害一方为了能够获得充分的赔偿,一般都把肇事司机、机动车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和实际车主一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实践中挂靠人对肇事司机履行职务行为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争议不大,而对于被挂靠人的赔偿责任问题颇有争议,大体上有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被挂靠人是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二种意见,鉴于被挂靠人收取挂靠管理费,应当在此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或者适当的赔偿责任;第三种意见,被挂靠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对被挂靠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应抓住机动车经营权这一核心问题,根据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来判定。

首先,被挂靠人与挂靠人或者肇事司机不构成共同侵权,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挂靠人在客观上没有实施共同侵害行为,也不存在共同过失,所以不构成共同侵权事实,也就不能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成立或由法律规定,或由当事人约定,而不能由法院随意确立。目前尚没有明确的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被挂靠人应对挂靠人所造成的侵权事实负共同侵权责任。因而,不能简单机械的套用前述法律规定。

其次,应当依据机动车辆经营权、管理权的归属,采用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来判定责任主体。对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确认问题采取的是机动车登记主义,即名义车主原则。但该原则既不科学,也不合理,在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引起极大的争议。对于这些危险惟有危险物的支配者和危险活动的经营者可得预防和减少,从而对于这些危险物或危险活动所生的侵害当然就应当由危险物的支配者或危险活动的经营者负其责任。此即所谓危险责任。所谓报偿责任,乃是从罗马法“获得利益的人负担危险”这一法谚发展而来。各人虽可依自己之意志追求自身利益,但如果因此害及于他人的利益时,则作为利益追求的费用,应负担其损失。让追求自己利益之人同时负担其损失,这本身也符合经济性原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0: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无名合同相关文章
  • 什么是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获得较好的经营资格、凭证、信誉或国家优惠政策等便利条件,与另一方主体(挂靠单位)达成协议,以该主体的经营资格、凭证或名义等进行经营活动,并向该主体支付一定报酬或“管理费”,由此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民事争议。一、行政处罚漏列当事人怎么办?在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首先要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进行认定,特别是要进行行政处罚的案件,不论是简易程序案件还是一般程序案件,行政处罚主体性质的认定直接影响整个行政处罚案件是否合理合法。因此,如何准确地认定行政处罚对象的主体资格,成为办案人员在案件办理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下面就工商部门行政执法过程中常见的七种责任主体行政行为资格问题,做一些归纳和探讨。1、公民对于公民的认定,目前都不存在问题。《行政处罚法》规定,年满14周岁的能够正确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自然人都具有行政责任能力,都可以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而对未满
    2023-03-12
    119人看过
  • 车辆挂靠经营合同(邵汽运)
    为适应货运市场发展的需要,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将全资自购车型:吨位:货车一台挂靠甲方经营,甲方同意乙方要求。现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一、车辆产权乙方自有货车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上户后车牌号:湘E,车辆上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产权仍属乙方。二、挂靠期限乙方车辆挂靠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挂靠合同不是劳务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雇佣的人员不属甲方职工,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三、挂靠费用1、管理费:乙方在挂靠期间每月应向甲方交纳挂靠管理费元;全年共计元。作为甲方为乙方代办各种事项及甲方各项管理的劳务费用。挂靠管理费每年交纳一次,并应先交后行。2、代收代付费:乙方每月应将养路费、运管费、工商费、税、年(季)检费元,及时交付甲代为办理。四、牌、证押金乙方在挂靠之日,应向甲方交纳车辆牌、证押金元(不计息)。五、乙方自理费用1、乙方车辆在挂靠经
    2023-04-23
    495人看过
  • 车辆挂靠合同纠纷管辖
    建筑工程挂靠纠纷法院管辖权因无具体案情,只能总体说下,请做好对应。(一)如果有约定,遵循约定。约定的一般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二)无约定,适用一般管辖,即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三)如果你是客户,可以把挂靠方、被挂靠方列为共同被告。(四)选择多个法院的,先立案的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司法解释)于2015年2月4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保险合同纠纷管辖保险纠纷案件的管辖,民事诉讼法有原则的规定,即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关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协议。保险合同纠纷指投保人与保险人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与
    2023-02-28
    61人看过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是商事纠纷吗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不一定是商事纠纷,要根据合同中是否涉及到生产经营情况而定,民事合同主要指以服务于生活消费为目的而不以营利为目的所发生的合同关系。商事合同正好跟它不一样,商事合同服务于生产经营为目的,以营利为目标所发生的合同关系。但是这个原则对于所有的民事合同和商事合同的区分并不都有意义。两者的区别如下:第一,民事和商事活动在主体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民事法律主要是调整公民之间关系的规范,因此所有公民都可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但商法则不然,它是调整作为商人的那一部分公民之间或那一部分公民与公司以及公司之间的规范,因此,并非所有公民都可成为商法关系的主体。这就意味着,民一庭的法官与民二庭的法官有可能面临的是性质不同的当事人。第二,商事和民事活动在客体方面也存在一定区别。商法所调整的对象显然与民法不同。具体说,前者调整的对象主要是象买卖这样的贸易活动,权利义务标的一般是商品;而后者则是所有涉及人
    2023-02-24
    404人看过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是商事纠纷吗?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不一定是商事纠纷,要根据合同中是否涉及到生产经营情况而定,民事合同主要指以服务于生活消费为目的而不以营利为目的所发生的合同关系。商事合同正好跟它不一样,商事合同服务于生产经营为目的,以营利为目标所发生的合同关系。但是这个原则对于所有的民事合同和商事合同的区分并不都有意义。两者的区别如下:第一,民事和商事活动在主体方面存在一定区别。民事法律主要是调整公民之间关系的规范,因此所有公民都可能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但商法则不然,它是调整作为商人的那一部分公民之间或那一部分公民与公司以及公司之间的规范,因此,并非所有公民都可成为商法关系的主体。这就意味着,民一庭的法官与民二庭的法官有可能面临的是性质不同的当事人。第二,商事和民事活动在客体方面也存在一定区别。商法所调整的对象显然与民法不同。具体说,前者调整的对象主要是象买卖这样的贸易活动,权利义务标的一般是商品;而后者则是所有涉及人
    2023-04-03
    149人看过
  • 挂靠经营纠纷中被挂靠企业对外的民事责任是怎样的
    (1)第三人明知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对外交易的。由于第三人明知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的名义对外交易,仍然与之交易,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该合同一般情况下只约束第三人与挂靠人,被挂靠企业不承担责任。(2)第三人与挂靠人签订合同后发现是借用被挂靠者的营业执照、业务介绍信、公章、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合同专用章空白合同书但不依法请求撤销的。虽然第三人是在签订合同后发现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的借权关系,但其可以通过请求撤销合同的方式予以补救,但其不作为,因此,该合同只应在第三人与挂靠人(借用人)之间发生效力,出借人(被挂靠企业)对此不负民事责任。(3)挂靠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由于挂靠人与第三人恶
    2023-04-17
    27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名合同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类型。包括旅游合同、服务合同、肖像权使用合同、家庭教师聘任合同、培训合同、补偿贸易合同、演出合同、港口作业合同等。 无名合同中未约定管辖法院,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性质存在争议,民事诉讼法未对此类纠纷的管辖权作出明确... 更多>

    #无名合同
    相关咨询
    • 怎么解决车辆挂靠合同纠纷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5
      车辆挂靠是指当事人双方对车辆挂靠合同履行的情况和不履行的后果产生的争议。对履行的情况产生争议,一般是对车辆挂靠合同是否已经履行或者是否已按车辆挂靠合同约定履行产生分歧;对不履行的后果产生争议,一般是对没有履行车辆挂靠合同或没有完全履行经济合同的责任,应当由哪一方承担和承担多少产生分歧车辆挂靠合同在履行过程申,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纠纷是难免的,因此,选择适当的解决方式,及时解决合向纠纷,对维护正常的社
    • 车辆挂靠合同解除纠纷怎么解决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3
      在运输公司上班,车辆挂靠合同解除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 车辆挂靠合同纠纷该怎么解决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7
      出现纠纷的处理方式: 1、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一致自行达成和解协议; 2、协商不成可以请求第三方出面进行调解,法院也可以先行调解; 3、调解不成可以进入诉讼程序,由法院对纠纷作出判决; 4、不愿诉讼还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裁决。
    • 该怎么解决车辆挂靠合同纠纷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5
      车辆挂靠是指当事人双方对车辆挂靠合同履行的情况和不履行的后果产生的争议。对履行的情况产生争议,一般是对车辆挂靠合同是否已经履行或者是否已按车辆挂靠合同约定履行产生分歧;对不履行的后果产生争议,一般是对没有履行车辆挂靠合同或没有完全履行经济合同的责任,应当由哪一方承担和承担多少产生分歧车辆挂靠合同在履行过程申,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纠纷是难免的,因此,选择适当的解决方式,及时解决合向纠纷,对维护正常的社
    • 能怎么解决车辆挂靠合同纠纷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02
      车辆挂靠是指当事人双方对车辆挂靠合同履行的情况和不履行的后果产生的争议。对履行的情况产生争议,一般是对车辆挂靠合同是否已经履行或者是否已按车辆挂靠合同约定履行产生分歧;对不履行的后果产生争议,一般是对没有履行车辆挂靠合同或没有完全履行经济合同的责任,应当由哪一方承担和承担多少产生分歧车辆挂靠合同在履行过程申,由于各种原因,发生纠纷是难免的,因此,选择适当的解决方式,及时解决合向纠纷,对维护正常的社